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季度进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到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