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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职工大会选举了庄潇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严帅先生、李吴斌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庄潇彬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了严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历次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2023年召开的历次监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3年3月30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2023年4月7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0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3年4月26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3年8月15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3年8月24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3年10月24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2023年12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与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依法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集召开相关会议,并充分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本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且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努力,经营状况正常。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并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与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有违规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在按照既定的计划稳妥推进的同时又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灵活调整。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与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问题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被担保方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限制性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授予价格的调整、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票进行归属、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九)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会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遵诚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治理水平

1、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完善监事会运行机制,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运作,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2、加强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规范,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3、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与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持续充实自我,提升专业水平

加强履职能力的建设和提升,有针对性的组织成员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增加监督效率,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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