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2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68,475,317.50 | 601,689,777.17 | 601,689,777.17 | 1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841,252.83 | 72,372,691.16 | 72,372,691.16 | -1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6,247,209.77 | 66,346,046.98 | 67,053,873.82 | -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1,545,576.54 | -124,769,378.66 | -124,769,378.66 | 173.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4 | 0.14 | -2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4 | 0.14 | -2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1.93% | 1.93% | -0.3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6,501,984,080.69 | 6,485,522,219.69 | 6,485,522,219.69 | 0.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894,126,630.39 | 3,835,311,706.14 | 3,835,311,706.14 | 1.5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2月22日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首次执行规定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追溯调整可比期间2023年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090.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92,380.7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376,911.4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6,881.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324.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32,281.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8,174.33 | |
合计 | -6,405,956.9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3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原因 |
其他应收款 | 31,937,662.10 | 46,822,059.91 | -31.79%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往来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880,300.00 | 20,406,400.00 | 51.33%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2,883,726.28 | 85,038,546.69 | -49.57%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2023年度年终奖所致。 |
应付利息 | 3,094,624.59 | 769,731.26 | 302.04%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未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
项目 | 2024年1-3月 | 2023年1-3月 | 变动幅度 | 原因 |
财务费用 | 10,037,164.16 | 17,280,407.03 | -41.92%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借款利息减少以及汇兑损益较同期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7,780,743.41 | 4,760,941.09 | 63.43%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1,078.50 | 14,877,873.50 | -91.73%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11,979.69 | -354,739.38 | 1,059.16%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同期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6,643.31 | 1,007,321.66 | -99.34%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无须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6,672,483.84 | 3,749,268.51 | 77.97%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002,873.16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21,937.86 | 5,075,918.20 | -50.32%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35,937.84 | 8,730,372.50 | 247.48%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往来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272.00 | 6,263,874.52 | -99.60%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71,317.96 | 14,878,498.01 | -93.47%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1,536.00 | 43,864,000.00 | -98.81%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00,000.00 | 254,060,000.00 | -33.09%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7,018,335.72 | 458,031,373.47 | -52.62%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5,513,573.65 | 392,222,485.33 | -42.50% | 主要系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规模减少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3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37% | 118,237,504 | ||||||
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6.78% | 35,846,210 | ||||||
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 | 10,340,73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8% | 5,687,873 | ||||||
查月珍 | 境内自然人 | 1.03% | 5,430,020 | ||||||
新余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3% | 4,380,036 | ||||||
刘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74% | 3,892,886 | ||||||
上海康奇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2,936,731 | ||||||
张冬燕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726,000 | ||||||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1% | 2,700,51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 118,237,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237,504 | ||||||
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46,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46,210 | ||||||
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10,340,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40,73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87,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7,873 | ||||||
查月珍 | 5,430,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30,020 | ||||||
新余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380,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0,036 | ||||||
刘立新 | 3,892,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2,886 | ||||||
上海康奇投资有限公司 | 2,936,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6,731 |
张冬燕 | 2,7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6,000 |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2,700,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51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刘立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000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887,886股,实际合计持有3,892,886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 8,620,336 | 1.63% | 2,067,100 | 0.39% | 10,340,736 | 1.96% | 276,700 | 0.05%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北京德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退出 | 130,000 | 0.02% | 2,460,000 | 0.47%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张艳霞 | 1,602,301 | 1,602,301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
宋述国 | 513,513 | 513,513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
陆春 | 293,625 | 293,625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邱晓生 | 135,105 | 135,105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
伍锦贤 | 62,977 | 62,977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
李晓晟 | 41,767 | 41,767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锁定规定执行 | ||
苏斌 | 561,945 | 187,315 | 749,26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离职锁定规定执行 | |
曹松 | 46,440 | 15,480 | 61,92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离职锁定规定执行 | |
合计 | 3,257,673 | 202,795 | 3,460,468 | -- | -- |
注:1、期初限售股数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限售股数;
2、2024年3月5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苏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两位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两位所持有公司202,7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转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200万元(含83,2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公告日: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20-006,2020-007,2020-008,2020-03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729)。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告日:2020年4月17日;公告编号:2020-047;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72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告日: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8日;公告编号:2020-062,2020-071;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为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相关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2,500.00万元(含82,5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公告日:2020年6月4日;公告编号:2020-065,2020-066,2020-067;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2020年6月12日颁布生效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最新颁布生效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要求,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的修订。(公告日:2020年6月18日;公告编号:2020-076,2020-077,2020-07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1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告日:2020年7月1日;公告编号:2020-082;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7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087号)。2020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和公开披露。(公告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公告编号:2020-085,2020-086;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签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4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转发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2020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按照有关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和公开披露。(公告日:2020年8月25日;公告编号:2020-09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告日:2020年9月25日;公告编号:
2020-096;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并进一步明确具体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825万张;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初始转股价格为19.34元/股。公司董事会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告日: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日;公告编号:2020-118,2020-121,2020-122,2020-123;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凯转债”,债券代码“123078”。(公告日:2020年12月14日;公告编号:2020-126;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兼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年产500公斤OLED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15吨OLED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按要求披露了“飞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飞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078元/
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回售申报期于2021年3月8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飞凯转债”本次合计回售46,591.00张,回售金额为4,662,734.09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1年3月15日。(公告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5日;公告编号:2021-004,2021-005,2021-013,2021-014,2021-016,2021-018,2021-023,2021-02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4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5.6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24日起生效。(公告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24日;公告编号:2021-021,2021-040,2021-042;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5.62元/股调整为15.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效。(公告日:2021年5月25日;公告编号:2021-066;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6月3日,“飞凯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转股价格为15.56元/股,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6月3日至2026年11月26日,转股股份来源为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公告日:2021年6月1日;公告编号:2021-067;网站链接:
www.cninfo.com.cn)
2021年7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27,89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15.56元/股。(公告日:2021年7月23日;公告编号:2021-09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56元/股)的120%(含120%)(即18.6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飞凯转债”自2021年6月3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2年1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告日:
2021年8月2日;公告编号:2021-09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支付完成“飞凯转债”第一年利息,本次计息期间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飞凯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6日,截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凯转债”全体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告日:2021年11月23日;公告编号:2021-132;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56元/股)的120%(含120%)(即18.6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飞凯转债”自2021年6月3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
债”。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3月31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2年4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告日:
2022年1月24日;公告编号:2022-009;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条件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日:2022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2-01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56元/股)的120%(含120%)(即18.6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飞凯转债”自2021年6月3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6月30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2年7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告日:
2022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22-03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5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飞凯转债”在此期间暂停转股,2022年6月16日起恢复转股。(公告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5日;公告编号:2022-050,2022-055;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6月15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5.56元/股调整为15.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公告日:2022年6月9日;公告编号:2022-053;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49元/股)的120%(含120%)(即18.5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飞凯转债”自2021年6月3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30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2年10月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告日:2022年7月21日;公告编号:2022-07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60,7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15.49元/股。(公告日:2022年7月28日;公告编号:2022-081;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日:2022年8月1日;公告编号:2022-08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将“年产150吨TFT-LCD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江苏和成年产280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按要求披露了“飞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飞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027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回售申报期于2022年12月1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飞凯转债”本次合计回售260张,回售金额为26,007.02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2年12月20日。(公告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6日;公告编号:2022-124,2022-131,2022-132,2022-135,2022-139,2022-141,2022-14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支付完成“飞凯转债”第二年利息,本次计息期间为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票面利率为0.60%,每10张“飞凯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5日,截至2022年1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凯转债”全体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告日:2022年11月21日;公告编号:2022-129;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为公司可转债回售申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飞凯转债”在此期间暂停转股,2022年12月14日起恢复转股。(公告日: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3日;公告编号:2022-136,2022-14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议案》。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49元/股)的120%(含120%)(即18.5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飞凯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未转股比例较高,目前公司账上资金已有相应支出安排,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建设项目的支出等;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市场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再者,根据公司当前二级市场股价情况,为促进二级市场股价回归合理估值,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6月30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6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告日:2023年2月22日;公告编号:2023-010;网站链接:
www.cninfo.com.cn)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条件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日:2023年3月31日;公告编号:2023-027;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将“10000t/a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和“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分别变更为“年产50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和“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按要求披露了“飞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飞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405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回售申报期于2023年4月28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飞凯转债”本次合计回售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
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公告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4日;公告编号:2023-029,2023-047,2023-048,2023-053,2023-055,2023-061,2023-063;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为公司可转债回售申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飞凯转债”在此期间暂停转股,2023年5月4日起恢复转股。(公告日:2023年4月21日;公告编号:2023-052;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飞凯转债”在此期间暂停转股,2023年6月2日起恢复转股。(公告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公告编号:2023-067,2023-071;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6月1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5.49元/股调整为15.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日起生效。(公告日:2023年5月27日;公告编号:2023-069;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支付完成“飞凯转债”第三年利息,本次计息期间为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票面利率为1.00%,每10张“飞凯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0.00元(含税)。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4日,截至2023年11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飞凯转债”全体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告日:2023年11月20日;公告编号:2023-117;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当前社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后,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吨OLED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所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按要求披露了“飞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飞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100.242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回售申报期于2024年1月31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飞凯转债”本次合计回售10张,回售金额为1,002.42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2月7日。(公告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公告编号:2023-126,2024-008,2024-009,2024-011,2024-012,2024-013,2024-016;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为公司可转债回售申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飞凯转债”在此期间暂停转股,2024年2月1日起恢复转股。(公告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3.1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目前股价未能准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飞凯转债”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2024年8月2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公告日:2024年2月20日;公告编号:2024-019,2024-02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日:2024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24-03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4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具体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告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公告编号:2024-041,2024-051;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3、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满足昆山兴凯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LPR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后期具体借款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昆山兴凯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借款。(公告日:2024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24-040;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4、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治理情况以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总经理担任变更为由董事长担任,计划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告日: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7日;公告编号:2024-004,2024-027,2024-03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5,416,860.82 | 1,072,704,738.45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481,381.11 | 243,427,725.6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8,307,030.42 | 129,231,535.95 |
应收账款 | 974,306,237.33 | 950,304,932.97 |
应收款项融资 | 111,301,603.59 | 100,506,946.72 |
预付款项 | 19,088,985.95 | 27,172,580.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937,662.10 | 46,822,059.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53,190,764.59 | 646,564,713.3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880,300.00 | 20,406,4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51,686,265.87 | 53,771,596.43 |
流动资产合计 | 3,319,597,091.78 | 3,290,913,229.7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82,063,400.00 | 91,750,7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98,014.22 | 4,898,642.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7,642,412.64 | 276,963,349.3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1,395,340,860.62 | 1,428,237,568.75 |
在建工程 | 328,439,077.56 | 307,350,790.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837,705.12 | 5,492,875.88 |
无形资产 | 250,126,323.94 | 252,751,489.2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669,077,347.64 | 669,077,347.64 |
长期待摊费用 | 11,801,731.80 | 12,786,508.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844,990.78 | 118,088,391.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315,124.59 | 27,211,327.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82,386,988.91 | 3,194,608,989.99 |
资产总计 | 6,501,984,080.69 | 6,485,522,219.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60,529,661.25 | 863,495,757.5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1,458,312.81 | 103,587,302.97 |
应付账款 | 285,025,195.32 | 295,961,411.9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001,761.39 | 3,153,456.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883,726.28 | 85,038,546.69 |
应交税费 | 43,829,094.27 | 39,915,014.35 |
其他应付款 | 80,071,598.33 | 74,677,433.36 |
其中:应付利息 | 3,094,624.59 | 769,731.26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971,281.19 | 76,867,188.83 |
其他流动负债 | 74,767,487.76 | 67,207,596.58 |
流动负债合计 | 1,557,538,118.60 | 1,609,903,708.8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09,484,540.40 | 308,742,366.80 |
应付债券 | 547,299,060.44 | 540,691,532.2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24,234.61 | 3,056,117.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6,903,302.62 | 37,878,999.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365,441.09 | 35,572,481.8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9,676,579.16 | 925,941,498.29 |
负债合计 | 2,487,214,697.76 | 2,535,845,207.1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8,657,339.00 | 528,656,62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52,101,542.41 | 152,104,494.8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194,743,889.54 | 1,194,731,157.46 |
减:库存股 | 39,562,214.70 | 39,562,214.70 |
其他综合收益 | -10,823,990.78 | -9,014,182.46 |
专项储备 | 772,990.07 | |
盈余公积 | 119,460,610.59 | 119,460,610.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48,776,464.26 | 1,888,935,211.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94,126,630.39 | 3,835,311,706.14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642,752.54 | 114,365,306.4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014,769,382.93 | 3,949,677,012.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501,984,080.69 | 6,485,522,219.69 |
法定代表人:ZHNAG JIN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68,475,317.50 | 601,689,777.17 |
其中:营业收入 | 668,475,317.50 | 601,689,777.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9,118,131.44 | 524,768,590.07 |
其中:营业成本 | 431,094,129.51 | 367,599,154.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6,585,696.25 | 6,500,307.34 |
销售费用 | 24,747,511.34 | 29,415,426.82 |
管理费用 | 70,569,263.75 | 62,055,176.48 |
研发费用 | 46,084,366.43 | 41,918,118.01 |
财务费用 | 10,037,164.16 | 17,280,407.03 |
其中:利息费用 | 13,630,576.85 | 17,930,370.99 |
利息收入 | 3,308,140.97 | 3,928,832.56 |
加:其他收益 | 7,780,743.41 | 4,760,941.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1,078.50 | 14,877,873.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28.35 | -624.5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51,108.58 | -13,046,601.4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11,979.69 | -354,739.3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5,714.65 | -585,115.7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7 | 85,418.4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380,204.98 | 82,658,963.48 |
加:营业外收入 | 6,643.31 | 1,007,321.66 |
减:营业外支出 | 29,058.07 | 39,582.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357,790.22 | 83,626,702.97 |
减:所得税费用 | 5,844,053.55 | 7,504,743.3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13,736.67 | 76,121,959.6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13,736.67 | 76,121,959.6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841,252.83 | 72,372,691.16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72,483.84 | 3,749,268.5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03,086.06 | -14,549,139.0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09,808.32 | -14,516,320.0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002,873.1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002,873.1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09,808.32 | -2,513,446.9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09,808.32 | -2,513,446.92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722.26 | -32,819.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710,650.61 | 61,572,820.59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031,444.51 | 57,856,371.08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679,206.10 | 3,716,449.5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1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14 |
法定代表人:ZHANG JINSHA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晟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6,325,412.07 | 685,071,153.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21,937.86 | 5,075,918.2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335,937.84 | 8,730,372.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9,183,287.77 | 698,877,443.8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6,179,362.31 | 573,717,014.5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080,489.20 | 149,821,848.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456,254.50 | 53,958,579.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921,605.22 | 46,149,379.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7,637,711.23 | 823,646,822.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545,576.54 | -124,769,378.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272.00 | 6,263,874.5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71,317.96 | 14,878,498.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176.00 | 1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004,500.00 | 212,325,829.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062,265.96 | 233,478,201.8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452,912.53 | 39,789,880.4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1,536.00 | 43,864,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00,000.00 | 254,06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974,448.53 | 337,713,880.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12,182.57 | -104,235,678.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7,018,335.72 | 458,031,373.4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7,018,335.72 | 458,031,373.4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5,513,573.65 | 392,222,485.3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012,294.12 | 10,399,545.8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01,76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70,217.31 | 14,098,703.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896,085.08 | 416,720,734.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7,749.36 | 41,310,638.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43,319.60 | -1,192,900.6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98,964.21 | -188,887,319.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358,854.24 | 1,165,379,648.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7,157,818.45 | 976,492,329.69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