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