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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中审华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审华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加加食品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华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反馈,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3、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2023年度审计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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