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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的形式,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防范风险、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审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并通过了11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4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1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代加工味精,并签订《味精代加工协议》。但代加工生产中,实际耗用的原料、辅料及包材等数量超过代加工协议约定的标准吨耗,经核算,2023年度超标准耗用原料、辅料等计5,118.04万元,根据协议约定该损失由代加工方承担。公司将该笔损失5,118.04万元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对于此事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代加工损失形成的原因及应收款项的性质作出判断,也无法判断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关联方交易内控及存货管理失效、投资管理存在缺陷、对子公司管理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关注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同时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存在未高度持续关注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对此事项,我们高度重视,

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关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各项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担保事项都是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拓宽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监管部门最新规章制度,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监事会监督履职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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