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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6、审计收入: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7、业务情况: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底,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四)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恒新,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200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詹贤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恒新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一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詹贤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锋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两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同行业或同规模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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