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第
页共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37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盈峰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盈峰环境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页共8页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盈峰环境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边珊姗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魏晓慧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页共8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原华菁证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18.96万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940.5386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530.47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94%,由主承销商包销5.178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23.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46,095.15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1.5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73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第
页共8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45,733.6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879.6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79.9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56.7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66.0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8,836.4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45.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07,743.1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743.13 | |
差异 | G=E-F | 100,000.00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10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证券于2020年12月1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页共8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405249425258 | 24,792,880.7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755901705210120 | 52,616,647.2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85070078801300000608 | 21,749.38 | |
合计 | 77,431,277.3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页共8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5,733.6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56.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836.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 否 | 129,638.49 | 129,638.49 | 3,956.73 | 22,741.29 | 17.54% | 2026年12月 | 8,757.61 | 不适用[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6,095.13 | 16,095.13 | 16,095.13 | 100.00% | 不适用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5,733.62 | 145,733.62 | 3,956.73 | 38,836.42 | - | - | 8,757.61 | - | - |
第
页共8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调整原因系“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投入进度主要根据公司环卫服务项目业务规模而制定,由于环卫设备需求总量下滑及部分项目被指定或限制环卫设备提供主体导致订单数量受到影响,该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第
页共8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743.13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截至2023年尚未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