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
一、方案使用对象
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3)不在公司担任管理等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监事并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