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6,222,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2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肖永超 | 常勇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 ||
传真 | 027-85578818 | 027-85578818 | ||
电话 | 027-85578818 | 027-85578818 | ||
电子信箱 | fxkj0926@chinafxkj.com | fxkj0926@chinafxkj.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和金属制 品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以及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房地产业务立足武汉核心区域,以做好“城市更新与幸福生活服务商”为己任,紧紧抓住国家城市更新、产城融合等重大战略机遇,持续把握房地产行业发展脉络,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与竞争优势,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开发产品以住宅地产为主,商业地产为辅,主要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开发模式展开。公司金属制品业务主要涉及子午轮胎钢帘线、钢丝、钢丝绳及钢绞线等金属丝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以子午轮胎钢帘线为主,主要应用于轮胎行业,其他的钢丝、钢丝绳及钢绞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及桥梁的预应力工程以及运输、通讯、航空、航海、电力、煤炭、建筑、石化、农业等领域,系中国金属丝绳制品主要制造基地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36,914,018,921.59 | 38,290,104,339.21 | -3.59% | 48,548,279,24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094,791,607.85 | 11,255,261,616.12 | 7.46% | 11,198,804,866.66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5,508,056,880.14 | 15,142,322,202.81 | -63.62% | 12,543,502,445.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332,802.34 | 105,130,842.44 | -35.00% | 170,824,846.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7,361,679.66 | 328,643,194.05 | -61.25% | 113,741,120.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8,752,482.53 | 2,211,029,850.35 | -62.52% | 5,078,956,276.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1 | -36.36%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1 | -36.36% | 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1% | 0.93% | -0.32% | 1.54%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80,248,202.62 | 2,025,512,070.28 | 1,031,276,063.45 | 1,071,020,54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697,778.75 | 33,077,191.43 | 5,998,535.23 | -12,440,703.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507,113.24 | 72,238,047.66 | 4,993,788.10 | 9,622,730.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2,475,374.19 | -406,993,895.22 | 924,134,916.86 | -490,863,913.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24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06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57% | 233,928,648.00 | 0 | 不适用 | 0 | ||
胡玉兰 | 境内自然人 | 1.87% | 17,088,100.00 | 0 | 不适用 | 0 | ||
谭少群 | 境内自然人 | 1.78% | 16,296,535.00 | 12,222,401 | 不适用 | 0 | ||
温少如 | 境内自然人 | 1.16% | 10,623,4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必胜 | 境内自然人 | 1.02% | 9,355,345.00 | 0 | 不适用 | 0 | ||
朱京展 | 境内自然人 | 0.73% | 6,640,145.00 | 0 | 不适用 | 0 | ||
张沐城 | 境内自然人 | 0.66% | 6,0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冯子来 | 境内自然人 | 0.64% | 5,895,6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2% | 5,644,3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寇志超 | 境内自然人 | 0.45% | 4,155,8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公司股东谭少群系福星集团董事长外,福星集团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中,温少如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10,623,400股;李必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9,355,345股;朱京展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5,295,145股;冯子来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5,678,700股;寇志超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4,155,8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5月20日,控股股东自愿性承诺到期履行完毕,解锁的股份数量为180,359,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性承诺到期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2年12月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12月21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
230233);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2023年2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3月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2023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因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338,538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25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72号)。截至2023年12月22日,银河证券累计收到福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813,509,977.28元。
2023年7月2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3年8月1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并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