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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康药业”)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浙江顺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泽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忠良先生、叶萍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顺泽包装采购包材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900206875
向关联人收取租金顺泽包装租用厂房(含水电费等)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双方协商200572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110026311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顺泽包装采购包材87512009.61%-27.08%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向关联人收取租金顺泽包装租用厂房(含水电费等)22530061.85%-25%
总计11001500--26.6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运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该预计金额是双方2023年合作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情况、采购工作安排、运营策略变化等因素影响。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顺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林海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文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顺泽包装总资产为1954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881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顺泽包装营业收入为30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3万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维康药业董事长刘忠良持有顺泽包装的控股股东浙江顺泽控股有限公司90%股权;维康药业监事会主席叶萍担任顺泽包装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顺泽包装构成关联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顺泽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顺泽包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类别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包材、为关联方提供厂房租赁等,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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