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9,998,4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锦浪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6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婵 | 林梦丽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 | ||
传真 | 0574-65781606 | 0574-65781606 | ||
电话 | 0574-65802608 | 0574-65802608 | ||
电子信箱 | ir@ginlong.com | ir@ginlong.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立足于新能源行业,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组串式逆变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组串式逆变器,为公司最大的业务领域。自2019年以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以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的重要补充,实现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和产业链延伸。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介绍及经营模式
1、光伏逆变器业务
组串式逆变器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不可缺少的核心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其运用功率变换及控制系统,将太阳能电池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直接影响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效率及运行稳定性;同时,组串式逆变器也是整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多种信息传递与处理、实时人机交互的信息平台,是连接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的智能化关键设备。
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积累,公司已拥有多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按能量是否可以储存,公司组串式逆变器可分为并网组串式逆变器和储能组串式逆变器;因电网接入和负荷使用情况,组串式逆变器又分为单相和三相
系列,根据应用场景又可划分户用、工商业、大型地面电站系列。其根据不同的功率等级再细分为不同规格的机型。公司具体产品种类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型号 | 产品实物图 | |
并网组串式逆变器 | 三相组串式逆变器 | 3kW-320kW | |
单相组串式逆变器 | 0.7kW-10kW | ||
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单相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3kW-16kW | |
三相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5kW-20kW |
纯离网储能组串式逆变器 | 4kW-5kW | ||
单相交流耦合逆变器 | 3.6kw-6kW | ||
工商业储能产品 | 工商业光储逆变器 | 50kW |
光伏DC-DC储能模块 | 60kW | |
PCS储能模块 | 100kW |
公司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
指标含义:转换效率是指额定输入逆变器的能量(通常是由太阳能电池板光伏效应产生的能量)和逆变器额定输出到交流电网能量的比值,逆变器转换效率=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逆变器额定输入功率*100%。
公司通过引进SiC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效的磁性器件、性能优异的DSP、高效控制算法,带动逆变器效率不断提升,目前锦浪逆变器最大效率已达到99.1%。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管理体系,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组串式逆变器领域,主要盈利模式是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品牌等优势,通过销售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实现收入,获取收益。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分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以及辅料等。
在供应商的甄选方面,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加入到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采购计划。
经公司对供应商的严格甄选后,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稳定合作关系,就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订单合同,明确责任。
(3)生产模式:
生产管理部门每年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生产设备情况制订下月月度生产计划。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4)销售模式:
组串式逆变器作为光伏系统的主要核心部件,需要和其它部件集成后提供给最终电站投资业主使用。光伏系统在供给业主使用之前,存在相应的系统设计、系统部件集成以及系统安装环节,虽然最终使用者均为光伏系统投资业主,但是设备也可由中间环节的某一类客户采购。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安装商、EPC承包商和投资业主等,主要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公司四类具体客户情况如下:
1)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
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商是指通过采购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支架等其它电气设备等部件后,匹配集成后销售给下游安装商或投资业主。
2)安装商
安装商的下游客户主要是投资业主,从其承揽业务并完成光伏系统的安装,其所需光伏系统设备可以从光伏系统集成商购买,也可以直接从各部件制造商分别购买后组装成完整系统。
3)EPC承包商
EPC承包商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方面承包的机构。
4)投资业主
投资业主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最终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户用用户及电站投资者等。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与国外销售,主要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如下:
1)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发货,主要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公司通过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主要以直接议价询价的方式销售于客户。
2)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的提升,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取得出口国的资质认证、获得出口国准入许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服务体系,建立自身海外营销团队负责市场推广,该部门主要通过分析国际市场运行趋势确定目标市场区域,由业务人员按地区进行分工,通过参加国际性展会、拜访行业重点客户、电话邮件等方式拓展海外业务。
公司分别在澳洲和美国设立子公司负责澳洲地区和北美地区营销推广,其他主要海外市场区域一般由公司营销团队负责先期开发,进行认证、宣传等工作,而主要随着海外市场客户规模的不断增加,为更及时为当地海外市场提供服务,节约海外市场客户服务、推广和维护成本,公司分别在欧洲、印度、拉美、东南亚及非洲等当地地区委托第三方境外机构协助公司进行市场服务、推广和维护工作,日常公司有相应地区业务人员负责跟踪对接上述机构。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积极通过参加展会、一对一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进行推广和获取订单。
(5)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覆盖销售、采购、生产、库存等生产经营活动的ERP系统,对所有的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等活动进行控制。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流程,保证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的高效运行。
2、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种类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盈利模式和营运模式基本相同。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侧重于单个工商业终端客户的开发建设;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具有屋顶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开发周期较短、实施难度较低、收益稳定可靠(在全额上网模式下电费由电网公司支付)的特点,其聚焦于整个目标市场区域的开发建设。
(1)盈利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主要盈利模式是锦浪智慧通过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进行工商业和户用两种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持有运营。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通常分别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将所
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终端企业客户和电网公司等电力需求方以实现收入,该等电站所有权归属公司所有。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终端企业客户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主要由终端企业客户使用,“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售电由电网公司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进行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一般高于“余电上网”的售电价格,“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司一般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力由当地电网公司按照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全部收购并结算,该模式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
(2)营运模式:
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种类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营运模式基本相同,主要考量企业的市场开发、风险控制、技术评估、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
通过专业化自主运营,公司已打造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构成互补、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体系,从业务前期开发到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公司对业务流程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风险控制、监督和专业管理,形成了较强的项目挑选和风控能力、项目质量监督能力、运行维护和发电效益保障能力。 锦浪智慧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流程如下:
1)开发踏勘、内部决策等项目前期工作
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
A、项目开发与踏勘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通过市场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工商业项目,并对潜在项目进行一次踏勘形成项目初审报告。项目初审报告主要对该项目终端企业客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由项目初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估。待初审会评估通过后,锦浪智慧将该潜在项目纳入新能源电力开发项目库,同时推进项目前期开发、签订意向协议及备案等工作。终端企业客户的基本情况及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对业务开发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B、投委会决议及项目建设准备
锦浪智慧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成立投资委员会对项目是否继续推进进行最终的评估判断。投委会成员主要由项目开发部、技术部、风控部、法务部、业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等构成。
在进行二次实地踏勘后,投委会成员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域、光照情况、当地综合电价、业主类型、业主经营情况、征信情况、实际消纳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后形成投资评审报告并提交投委会审核。
若项目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项目即终止推进;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的项目,锦浪智慧将对其进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与终端企业客户签订合同能源管理等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②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所需屋顶资源数量多且分散,同时单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较小且差异化程度较低,出于管理便利性、规模效应等因素考虑,锦浪智慧侧重于对整个目标市场区域的开发建设,通常会在同一市场区域开发建设多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锦浪智慧在投资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前,会对拟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的市场区域进行整体调研,了解当地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安装形式和技术标准等情况,并根据当地的光照水平、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屋顶租赁费用等因素,对该市场区域的投资收益率进行测算,形成该市场区域的投资分析报告,交由投委会决策。若未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该市场区域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开发即终止推进;若通过投委会审核评估,锦浪智慧将在该市场区域推进单个项目前期开发、签订意向协议及集中备案等工作。锦浪智慧通常在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较为成熟、居民接受度高的市场区域进行业务开发。
锦浪智慧拥有专业的业务开发团队,在目标市场区域通过市场开拓获取有意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潜在户用项目,并将屋顶业主资料、技术方案、工程资料等上传系统,提交风控部门核验。内部审核通过,锦浪智慧或其项目子公司将与屋顶业主签署屋顶租赁合同。合同签署后,双方将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2)项目采购及施工
锦浪智慧设立了采购部,严格规范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和过程,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品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经多轮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确定合格供应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设备、材料采购
合同。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施工一般交由建设总承包商(EPC)完成,公司根据资质、承建能力、过往项目经验确定合格EPC供应商名录。项目正式施工需经锦浪智慧评估通过并签订正式EPC施工合同后方可开工。锦浪智慧重视EPC承包商的遴选,已与一批施工资质过硬、项目经验丰富的EPC团队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的建设施工顺利进行。
3)项目并网及验收在项目建设完成前,项目子公司会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和并网调度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锦浪智慧会安排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终验并出具竣工验收文件,将验收通过的项目移交给运维团队;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完成消缺后方可移交。4)项目建成发电及运维管理锦浪智慧对光伏电站的运行及维护执行严格、完善的运维制度,与专业第三方运维团队签订电站运维合同由其负责定期检测及清洗、及时排除故障等工作保障电站的稳定收益。锦浪智慧自身运维人员通过智能化的集中监控系统平台、运维工作报告等监督各运维团队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电站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问题,并交由运维团队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确保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
在电站并网运行后,锦浪智慧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进行定期评估。在电站并网运行满一年后,锦浪智慧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投后管理并出具投后评估报告,对实际发电量及现金流与初期测算情况不符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投后技改。
3、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
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
(二)业绩变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0,836,987.2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357,432.2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46%。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主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营收规模与上年相比小幅增加,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主要系受海外客户去库存导致的新增需求下降影响,外销收入有所下降。
2、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目标市场发展及竞争策略、销售规模及趋势、竞品价格情况下,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2023年度为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对内销产品进行一定幅度的降价,使得内销毛利率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在双碳战略的背景下,国家与各地方政府密集出台多项关于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为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叠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下降,国内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受益于分布式光伏的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持续稳定向好,光伏电站发电运营板块的收入同比增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1,592,306,774.67 | 14,924,865,458.94 | 14,924,423,755.10 | 44.68% | 6,310,960,707.68 | 6,310,747,046.09 |
归属于上市公 | 7,756,101,026.30 | 4,246,193,384.31 | 4,245,743,815.75 | 82.68% | 2,240,258,529.64 | 2,240,040,961.69 |
司股东的净资产 |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6,100,836,987.28 | 5,889,601,424.82 | 5,889,601,424.82 | 3.59% | 3,312,414,694.92 | 3,312,414,694.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9,357,432.20 | 1,059,965,016.64 | 1,059,733,016.03 | -26.46% | 473,833,499.69 | 473,907,74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6,048,520.96 | 1,042,555,827.09 | 1,045,176,803.03 | -24.79% | 392,025,485.90 | 392,679,62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0,120.02 | 961,642,018.93 | 961,642,018.93 | -60.17% | 632,512,384.85 | 632,512,384.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98 | 2.86 | 2.86 | -30.77% | 1.29 | 1.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95 | 2.84 | 2.84 | -31.34% | 1.28 | 1.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8% | 35.09% | 35.09% | -24.31% | 23.05% | 23.0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2、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54,306,172.40 | 1,596,639,023.17 | 1,390,440,779.12 | 1,459,451,01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243,833.04 | 302,944,322.89 | 124,318,078.18 | 27,851,19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2,215,119.77 | 335,248,248.04 | 124,833,805.77 | 13,751,347.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609,774.77 | -220,800,262.98 | 96,428,915.02 | 390,801,693.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3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7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一鸣 | 境内自然人 | 24.93% | 99,939,822.00 | 74,954,866.00 | 不适用 | 0.00 | ||||
锦浪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1% | 31,319,07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林伊蓓 | 境内自然人 | 7.59% | 30,417,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峻适 | 境内自然人 | 5.31% | 21,291,3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76% | 11,056,66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8% | 9,153,21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其他 | 1.62% | 6,483,79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45% | 5,822,11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许颇 | 境内自然人 | 0.95% | 3,791,58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5% | 3,426,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一鸣、王峻适、林伊蓓为一致行动人;王一鸣和王峻适分别持有锦浪控股60.00%和40.0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 发兴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序号 | 重大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公告名称 | 披露媒体 |
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01-18 | 2023-009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023-02-07 | 2023-013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8-07 | 2023-086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 | 股权激励 | 2023-01-18 | 2023-008 |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023-04-27 | 2023-055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5-30 |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6-19 | 2023-069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6-19 | 2023-071 |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7-10 | 2023-080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7-13 | 2023-083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07-26 | 2023-084 |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3 | 权益分派 | 2023-06-30 | 2023-077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4 | 回购股份 | 2023-08-30 | 2023-098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023-08-31 | 2022-099 | 回购报告书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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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 2023-102 |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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