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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37,3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为225.81万元。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投资 额度使用 期限产品品种实施 方式信息 披露
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符合以下要求: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年内有效。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为便于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天网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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