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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天然气、油品等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公司商品销售价格、采购成本和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可以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800万美元(约合114,394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4,750万美元(约合34,39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4,750万美元(约合34,39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交易品种及套期保值工具: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品种;套期保值工具为期货、远期、掉期、期权等。

3.交易方式:套期保值场内/外交易;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体开展场外交易将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交易对手,开展部分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场外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目的。操作主体将选择国际信用评级应达到投资级及以上(标普评级、穆迪评级、惠誉评级)的交易对手进入交易对手白名单,并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跟踪评估,动态维护白名单,实现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

4.交易期限:持仓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的可行性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商品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了防范经营涉及的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经营品种相关的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资质核准、预算与审批管理、授权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及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3.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4.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四、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经营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极端行情风险:当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操作主体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及时建仓或在预定的价格及时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可能需要向交易对手提供交易保证金,若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

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6.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操作主体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及时识别极端行情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风险事项,明确处置权限及程序。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操作主体成立专门工作组,建立风险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动态关注极端行情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妥善做好仓位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使风险管理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资质核准、预算与审批管理、授权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及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4.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商品成本,降低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七、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结论

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开展商品类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了保障。公司开展商品类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防范天然气、油品等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降低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是有利的,是切实可行的。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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