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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维彬)

各位董事:

本人朱维彬,担任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佰玲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副所长,广州微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711矿财务处会计,广州民润岛内价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处外派专职监事,曾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辖下的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任专职监事,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资深财务顾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到会或远程视频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任期内4次董事会,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1次。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到会或远程视频的方式亲自参加了任期内3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而请假1次。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5221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现场参会或远程视频的方式亲自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因工作安排而无法出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故授权公司独立董事胡永健先生召集并主持该会议,且代我本人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公司尚未涉及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故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参与了公司选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重点关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问题,就审计计划阶段的情况与审计机构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工作、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在选聘审计机构、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多个议题上,本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给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积极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款项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

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不断加强学习能力,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认真体会其主旨精神,准确把握独董职责定位,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运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在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后,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有效沟通,了解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要扎实、高效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人对上述两个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与审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担任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朱维彬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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