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9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公告编号:2024-37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周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股票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国际置地广场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冯建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汤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沈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冯宪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董运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汤先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徐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孙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3 | 选举陈令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转让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2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举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件的方式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国际置地广
场四楼,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国际置地广场四楼
联系人:沈永、顾君珍
联系电话:0991-5854232
传真:0991-2861579
邮政编码:83000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若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未升级,或未显示网络投票栏目,请咨询所开户的证券公司,或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填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冯建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汤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沈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冯宪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董运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汤先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徐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孙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3 | 选举陈令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转让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注:1、委托人的授权指示应在投票栏下面的方框中进行投票,投票方法参照本会议通知所列示的相关规定。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复印有效)。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