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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断丰富企业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使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的变化审慎投资。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将委托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或机构为公司证券投资进行操作,并对证券投资事后管理跟踪,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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