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宁物流: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6571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6571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6516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

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宁物流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新宁物流公司2023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2023年度新宁物流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小计-----

小计-----小计-----

小计-----小计-----

小计-----
总计-----
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昆山新宁报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13.77 13.77资金周转经营性往来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21.46 6,292.90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提示:1.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 2.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非经营性占用部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