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通知,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2人,王延辉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国机精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成就,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以及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上述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共1,520,90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