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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知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知烈)

本人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任期内,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张知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海侨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为江苏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的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不存在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在2023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在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3.认真审核公司相关报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注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主动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股东方借款,主要用于归还银行逾期贷款,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张知烈

2024年0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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