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童盼)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童盼,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7 | 7 | 0 | 0 |
(二)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参加3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本人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了解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听取了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期间,还通过见面会、电话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为公司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建议。
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是否合理,激励机制是否有效,核查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要求,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的相应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控管理。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月6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3.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5月6日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17日 |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9月14日 |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本人财务背景,
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同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关注公司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3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3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童盼)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