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房能源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兴文 | 联系电话:010-5605254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双喜 | 联系电话:010-5605182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外部因素影响投资进度略有滞后,建议上市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施完毕并实现预期效益;此外,由于受宏观经济以及房地产行业影响,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投资金额调减至11,316.50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 |
公司中标的“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资金对中标项目涉及的供热设备进行改造,并于改造后持续进行经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7,263.6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87%;
2、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购买的部分信托产品,存在逾期兑付情况。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后续进展,督促有关责任人兑付投资本息,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中标的“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资金对中标项目涉及的供热设备进行改造,并于改造后持续进行经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7,263.6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2.87%;2、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购买的部分信托产品,存在逾期兑付情况。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后续进展,督促有关责任人兑付投资本息,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股东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和丁琦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兴文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