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永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永兴,197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证券法律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4日1、关于变更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6月16日关于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印度子公司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四、出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4次,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履行委员会委员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实施后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参加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规划安排、关键环节进度以及重要审计发现等方面的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保证审计过程的透明度和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从而有效维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及时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通过现场考察、电话或视频等方式,查阅文件及向公司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八、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永兴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