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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合法合规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对外投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组织及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召集召开监事会相关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管理会议,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并对公司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公司依法运作: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和有效运行;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的沟通协调。

(三)加强自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落实监督职能;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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