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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全体员工始终保持团结、拼搏、无私的奉献精神,砥砺奋进。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并以夯实安全生产、清洁文明生产、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降本增效,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重视研发,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2,985,345.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利润总额111,678,691.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360,149.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3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253,645,659.05元,比上年年末下降2.98%;负债为948,256,140.39元,比上年年末下降17.57%;所有者权益2,305,389,518.66元,比上年年末增加4.64%。

2、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从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全员安全生产集中警示教育力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增加应急演练频次,提高全员应急避险和应急救援协作能力。为了进一步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两项新的举措,即:《公

司高管安全生产包联带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绩效奖管理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宗旨在于,要求全员自觉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全员自觉保安全的安全企业文化。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营造生产环境整洁有序、设备设施维护完好、安全管理严谨规范的工作环境,实现以现场管理的提升推动企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革除了生产现场管理细节上的弊端,并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延续和执行。

3、研发方面的工作

2023年,公司新增2项发明专利,至此,专利总数达到40项。技术中心按照公司决策部署,在做好技术改造工作的同时解决了多项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在工艺调整、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了具体有效的研究;在本年度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中顺利通过评定;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公司“煤焦油基导电炭黑”产品获得首批“山西精品”认证。

4、营销方面的工作

供应部门面对焦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克服困难,确保了全年生产需要。同时及时调整库存,降低原料均价,对控制原料成本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产品销售方面,全年实现了产销平衡。在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优质客户数量及供应量均有所提高。

5、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在燃料使用上,公司坚持“有尾气不用煤气,能用煤气不用天然气”这一原则,通过用LNG替代天然气、新建煤气管线两项措施,大幅降低了燃料成本;在原料油运输环节,供应部利用运输产品的回程车,采取“捎回货”的方式,节约运输成本;在供货运输环节,由于部分客户对吨包提出限高要求及吨包的重量发生变化,致使整车装载量减少,运费变相增加。在与客户协商的情况下,对包装袋进行了控高加宽改造,整车装载依然保持不变,此项措施节约了供货运输费用;在增收环节,公司全年增加脱水尾气使用量,扩大蒸汽的对外供应量,这两项措施也给公司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收入。2023年,公司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6、治理方面的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始终坚守诚实守信,合规经营,规范治理。通过深化内控合规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公司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回报社会及广大投资者,努力实现企业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

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3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3年0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3年0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内审报告》。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审计部工作计划》。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体请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6、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互动易、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战略目标,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创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保证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价值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良好、和谐、稳定的投资者关系。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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