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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7号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7号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鑫宏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4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鑫宏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鑫宏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鑫宏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赵焕琪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亮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517号《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27.4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8元。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1,633,201,8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832,580.8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1,497,369,235.16元。

截止2023年5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 0002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25,856,552.69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4,870,180.01元;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490,986,372.68元,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5,856,552.6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8,898,326.26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898,326.26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山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山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

专项报告 第2页

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山北支行20410188000181445103,000,000.002,242,092.95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2102230985160,000,000.0020,959,524.71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40844010010024550353,000,000.009,097,348.94活期

专项报告 第3页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1065830104001089180,000,000.00699,984.49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5166018080399565660,000,000.0030,681.59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32050161894100003264476,213,652.5638,527,277.88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78090122000324285300,000,000.001,477,997.28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1103025429200588809300,000,000.001,025,100.04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320501618941000035479,632,259.62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4305011101110000051565,206,058.76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1103025414200513423200,000,000.00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32050261894100000069430,000,000.00定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78090122000364263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合 计1,532,213,652.56878,898,326.26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633,201,816.00
减:发行费用135,832,580.84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497,369,235.16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625,856,552.69
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625,856,552.69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4,870,180.0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34,840,426.20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5,354,058.98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35,367,652.00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55,424,235.5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资金350,000,000.00
四、利息收益7,385,643.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387,431.87
减:手续费支出1,788.08
五、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78,898,326.26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8,898,326.26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730,000,000.00

专项报告 第4页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9,736.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585.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585.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3,300.0013,300.004,410.374,410.3733.16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26,300.0026,300.0014,096.1014,096.1053.602024年6月1,677.60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4,600.0044,600.0023,506.4723,506.47
超募资金投向
1.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25,000.0025,000.003,536.773,536.7714.15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2.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30,000.0030,000.005,542.425,542.4218.472026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募集资金20,136.9220,136.9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5,136.92105,136.9239,079.1939,079.19

专项报告 第6页

合计149,736.92149,736.9262,585.6662,585.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本期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期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3,536.77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5,542.4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3,487.02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13262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3,487.0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为73,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期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专项报告 第7页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8,898,326.26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898,326.26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3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期不适用

说明:以上合计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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