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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茂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茂云-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3年度,本人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董茂云,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1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年2月至2024年1月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年8月至今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6月担任鑫宏业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茂云330001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紧密围绕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目标,在召开的提名委员会上,对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配置、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上强调了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的一致性,主张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设计和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支持公司达成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汇报。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媒体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职期间,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未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对公司董监高的薪酬进行考核认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于2023年6月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优异

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董茂云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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