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5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群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吉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7098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文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鑫宏业、股份公司 | 指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日源科技 | 指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江苏华光 | 指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淮安欧原 | 指 |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股东 |
淮安爱众 | 指 |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股东 |
隆基股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 |
鑫旭光电 | 指 |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
上海泷新 | 指 |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金投 | 指 | 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 |
阿特斯 | 指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 |
吉利汽车 | 指 |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0175.HK) |
北汽新能源 | 指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一汽集团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蔚来汽车 | 指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小鹏汽车 | 指 | 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理想汽车 | 指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宇通客车 | 指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600066.SH) |
福田汽车 | 指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166.SH) |
小米汽车 | 指 |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会计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线缆 | 指 | 电线、电缆等物品的总称,通常将电压较低且外径较小的产品称为电线, |
将电压较高且外径较大的产品称为电缆。 | ||
交联聚烯烃弹性体 | 指 | 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是一种高性能聚烯烃产品,具有密度小、弯曲大、低温抗冲击性能高、易加工、可重复使用等特点。 |
热固性弹性体 | 指 | 具有塑料易加工、多次可塑简便特性,具有塑料强度特性,具有类似硫化橡胶高回弹特性的综合功能、性能弹性材料。 |
交联 | 指 | 通过化学方式(如加入交联剂)或物理方法(如辐照)来实现大分子的交联反应,使线性聚合物变成具有三维空间网络结构的聚合物的技术。 |
辐照 | 指 | 利用放射性元素的辐射去改变分子结构的一种化工技术。 |
绞合 | 指 | 将若干根相同直径或不同直径的单线,按一定的方向和一定的规则绞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的绞合线芯。 |
退扭绞合 | 指 | 使装有单线的各个线盘,借特有装置始终保持水平位置,以确保每根单线在绞合过程中不产生自扭变形的绞合。 |
型式试验 | 指 | 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 |
逆变器 | 指 | 将直流电能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的转换器。 |
美国UL | 指 | 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球知名的认证检测机构。 |
德国T?V | 指 | 德国莱茵T?V集团是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 |
德国DEKRA | 指 | 德国机动车监督协会,是德国政府认可的汽车安全鉴定检测权威机构。 |
欧盟CE | 指 | 欧盟CE认证,即对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
加拿大CSA | 指 | 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加拿大标准协会,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营利性机构。 |
韩国KC | 指 | KoreaCertification,韩国认证系统。 |
日本PSE | 指 | 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 |
日本JQA | 指 | JapanQualityAssuranceOrganization,日本质量保证协会。 |
CQC | 指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鑫宏业 | 股票代码 | 301310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鑫宏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WuxiXinhongyeWire&Cable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卜晓华 |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10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10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xhycable.com/ | ||
电子信箱 | sec@xhycabl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丁浩 | 曹博、卜莉丹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 |
电话 | 0510-68780898 | 0510-68780898 |
传真 | 0510-68780878 | 0510-68780878 |
电子信箱 | dingh@xhycable.com | sec@xhycabl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83号(汇创大厦2号楼东楼)23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赵焕琪、丁亮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 | 魏思露、陈颖 | 2023-6-2至2026-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001,041,176.25 | 1,808,273,545.85 | 1,808,273,545.85 | 10.66% | 1,218,617,224.29 | 1,218,617,22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5,158,953.62 | 144,765,127.58 | 144,775,668.00 | 14.08% | 107,061,769.96 | 107,071,228.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0,022,620.37 | 139,828,147.22 | 139,838,687.64 | 0.13% | 100,127,996.41 | 100,137,45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6,053,963.48 | 216,144,795.30 | 216,144,795.30 | -195.33% | 114,659,875.51 | 114,659,875.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987 | 1.9879 | 1.9880 | -4.49% | 1.4701 | 1.47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987 | 1.9879 | 1.9880 | -4.49% | 1.4701 | 1.47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5% | 25.98% | 25.98% | -15.53% | 25.01% | 25.0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3,382,794,223.09 | 2,308,996,475.80 | 2,309,598,654.40 | 46.47% | 1,429,386,517.51 | 1,429,673,06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46,871,948.95 | 632,873,061.55 | 632,893,060.17 | 255.02% | 484,848,521.80 | 484,857,980.0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21,252,014.28 | 485,848,082.07 | 553,336,708.00 | 540,604,37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820,253.73 | 38,115,924.80 | 45,888,179.42 | 45,334,59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076,172.38 | 26,610,370.98 | 38,946,763.50 | 41,389,313.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77,416.83 | 136,833,064.10 | -66,457,955.45 | -240,451,655.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 -166,890.34 | -275,595.16 | -14,830.83 |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503,641.00 | 2,466,762.00 | 3,456,869.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97,161.07 | 1,063,695.83 | 1,667,059.8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15,902.86 | 1,849,483.07 | 4,018,718.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552.11 | 703,903.49 | -795,462.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19,929.23 | 871,268.87 | 1,398,580.17 | |
合计 | 25,136,333.25 | 4,936,980.36 | 6,933,773.5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线缆、充电桩线缆、光伏线缆、储能线缆、轨道交通线缆、核电线缆及核贯穿件、船用线缆、机器人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产品属于第38类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制造(C383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重要地位。
(二)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全球电缆行业发展现状在世界经济格局演变的浪潮中,全球电线电缆产业的传统制造中心经历了从欧洲(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和北美(特别是美国)到东北亚(日本、韩国)的过渡,并正经历着向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进一步迁移。
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及东南亚、中东地区如越南、菲律宾、埃及等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电线电缆产业在这些区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前20强中,中国企业占据了过半数席位,中国电线电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整体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和新兴市场的持续繁荣,全球电线电缆市场需求有望逐步回暖并步入稳健增长通道。根据WEB的预测数据,其预计至2024年,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将达到2284.2亿美元,并在随后的五年里,即到2029年,市场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攀升至2985.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在2024至2029年期间将达到5.5%。这些权威数据充分展示了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的广阔发展前景以及中国企业在其中扮演的关键角色。
2.特种线缆行业发展概况
特种线缆是应用于特殊环境或特殊用途的专用电线电缆、特种线缆行业的产品广泛渗透到多个关键领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产业所需的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充电桩设施中必不可少的充电桩线缆、储能系统应用的储能线缆、确保轨道交通顺畅运行的轨道交通线缆、满足核电站严格安全要求的核电线缆及核贯穿件、适配复杂海洋环境的船用线缆,以及赋能智能制造与自动化作业的机器人线缆等。这些多样化的特种电缆产品,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智能电网体系建设等关键技术领域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与安全保障。
3.特种线缆的发展前景
特种线缆产品作为新能源系统能源传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着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能。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智能化的进步,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核电、机器人、轨道交通、机器人等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也不断涌现,对上游特种线缆产品的技术、产品要求也随之提升。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续航里程”焦虑推动轻量化不断发展,800V高压平台等新技术不断产业化落地,新能源汽车线缆将朝着轻量化、大功率载流及复合应用场景等技术方向,对新能源汽车线缆的应用环境、技术指标、实现功能和产品外观等要求逐渐提高,包括运用铝合金线缆替代铜线缆实现轻量化、液冷超充替代普通充电桩对应全新的线缆需求等,此外,新能源汽车激光雷达(LIDAR)、智能车载多媒体应用日益广泛,对车规级通讯线缆用量将大幅增加。
在光伏领域,海上光伏等新应用场景对线缆产品的抗腐蚀性、耐候性等性能要求显著提升;Topcon、HJT、IBC等新一代高效光伏电池技术快速发展,对线缆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特种线缆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必须紧跟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推进产品技术升级迭代,以满足新能源产业的需求。
在储能线缆领域,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提升和电力系统灵活性需求的增加,大规模储能系统的建设快速发展,对储能线缆的耐高温、耐寒、耐老化、高载流能力以及电磁兼容性等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SMM预计到2030年,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将超过900GWh左右,这意味着储能线缆市场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在核电领域,随着新一代核电技术如三代、四代核电站的研发和建设,对核电线缆的耐辐射、耐高温、抗老化和高安全性提出了更为严苛的标准。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核能年度发展与展望(2020)》,到2035年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合计将达到2亿千瓦。按照每台核电机组120万千瓦装机容量测算,预计2023-2035年间每年核准机组将在10台左右,预计后续机组核准节奏有望稳步推进,为满足其特殊增长的特殊需求,核电线缆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必须同步跟进,实现质的飞跃。
在轨道交通领域,随着高铁、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升级换代和无人驾驶技术的推广应用,轨道交通线缆的传输速率、信号完整性、耐候性及安全性要求大大提高。根据中国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信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到“十四五”期末,即2025年左右,城轨交通运营线路规模将接近13000公里。这一预测显示了对轨道交通线缆需求的潜在大幅增长。
至于机器人和船用线缆领域,随着工业4.0智能制造的推进和船舶行业的现代化改革,这无疑为机器人线缆和船用线缆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无论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核电、轨道交通、机器人还是船用领域,特种线缆产品都必须紧贴各领域技术创新的步伐,不断提升自身的品质与性能,以满足未来更加多元化、专业化和高要求的市场需求。
(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本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行业发展的周期性主要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
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以面向市政与私人领域的终端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为主,主要受国家节能减排及补贴政策影响。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处于行业的上升期,暂未体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光伏领域,在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政府补贴较高的时期,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较高,在经济发展低迷时期,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量较低;随着光伏平价上网的逐步推进,光伏企业对补贴的依赖度逐步降低,行业周期性趋于平缓。储能线缆的需求与新能源政策、电力市场改革、储能技术发展等周期性因素有关;
轨道交通、核电领域受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长期发展规划的影响,呈现较长周期的变化规律;船用线缆和机器人线缆则与船舶制造、机器人产业发展周期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相关。
2.区域性
本公司产品主要为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的零配组件。公司主要为下游光伏组件厂商、汽车线束企业提供配套特种线缆,因而行业区域性与下游客户及产业链的分布相关。
华东地区作为国内光伏产业起步较早的地区之一,聚集了隆基股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无锡尚德等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因而与之配套的线缆生产企业也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等地。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服务整车市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又呈现出集中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为降低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协同生产能力,选择在整车厂商临近区域设立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以东北、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部和西南等六大汽车产业基地为辐射中心的行业区域性分布特征。因此,包括新能源汽车线缆在内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较强的地域性。
轨道交通线缆的市场需求与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紧密相连,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群、区域经济中心及新城镇建设密集的地区,如中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等。
核电线缆和核贯穿件的市场需求主要与核电站的规划与建设地点相关,一般分布在沿海地区或靠近大型能源消耗中心的地方,如中国东部沿海等。
机器人线缆的市场需求与机器人产业集聚地、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制造业区域高度相关,如德国、日本、美国以及中国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
3.季节性
本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受下游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季节性影响。
光伏发电市场繁荣程度直接影响光伏产业链兴衰,在国家各项支持政策稳定的情况下,光伏发电市场规模、上网价格均有稳定的预期和保障,光伏线缆行业没有呈现明显的季节性。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和销售受下游新能源整车行业生产计划影响较大。受春节假期影响,下游整车厂通常在每年四季度增加生产计划来应对假期产量减少的影响,且下半年一般是政府补贴发放集中期和来年补贴政策的明确期,因此该行业一般下半年的销售规模较高。
轨道交通线缆的生产和需求受施工季节性影响较小,但由于冬季寒冷和雨季洪水可能会影响地下或露天工程的施工进度,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季节性波动。
(四)行业进入障碍
1.资质认证壁垒
光伏线缆要适应复杂多变的光伏电站使用环境,能够满足光伏电站的敷设、运行要求,线缆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耐用性尤为关键。客户对光伏线缆的机械性能、电学性能、多气候下的可靠性等各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对于在当地销售的光伏产品分别订立了行业准入标准。为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资金、人力等条件,对于市场准入形成一定障碍。
新能源汽车线缆属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件,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对新能源汽车线缆的供应商选择非常严格。新能源整车厂商合格供应商审核程序通常包括质量与技术评审、产能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小批量试装等,内容涵盖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产品研发能力、生产组织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等。新能源汽车线缆企业要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的资质认证,首先要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然后通过新能源整车厂商指定的检测机构的各项检测,最后通过线束厂商和新能源整车厂商的适应性试验后确定供应商资质,才能纳入供应链体系,对于已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企业还需在后续合作工作中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新能源汽车线缆认证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资质认证壁垒较高。
2.技术壁垒
特种线缆的生产一般需要经过押出、束丝、编织、绕包、辐照交联等工序,生产过程涉及结构设计、材料科学、电气工程、机械设计多个领域,对产品的外形尺寸、内部加工单元、绞合张力、线径大小等加工精度有非常高的要求,对整体的柔软性、延展性、护套厚度等指标也有严苛的标准,同时需要高分子材料的配方改进及创新、产品结构的优化设计、复合屏蔽等一系列加工工艺技术。其从试制到完成开发需要经过研发、试制、测试、型式试验等一系列过程,要求对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要求有较为深刻的理解,累积大量的制造经验、技术诀窍,准确把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产品类型的多样性和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对企业产品研发、生产设计和设备操作能力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3.专业化生产壁垒
线缆生产的设备、工艺因产品结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特种线缆的生产制造对生产装备和生产技术的要求较为严格。生产特种线缆产品的核心要素包括现代化的生产线、全系多维的检测设备、精细的现场管理、长期的技术数据积累和大量成功运行案例。特种线缆生产过程中不仅需要精确控制相关技术参数,而且要求企业具备精细的现场管理水平。部分终端客户要求特种线缆供应商除需具有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之外,还必须具有示范工程的成功供货经历或足够安全运行公里数及现代化生产设备。因此,专业化的生产管理要求对新进入本行业者构成了一定的壁垒。
4.品牌壁垒
光伏组件企业一般有完善的供应商认证体系,在甄选和引进供应商时较为关注供应商在行业内的品牌声誉,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配套及自主研发能力、拥有相应的生产和检测装备,需要光伏线缆厂商通过指定的检测或认证,只有综
合实力强的企业才可能入选供应商名单。同时,为了降低供应商开发与维护成本,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会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新进入企业争夺优质客户资源的难度较大。
新能源汽车线束厂商的线缆通常只能来源于已进入终端客户供方名录范围内的线缆厂商。鉴于新能源汽车客户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在业内拥有良好品牌知名度的线缆厂商才有机会进入终端客户的供方名录。同时,新能源汽车客户要求新能源汽车线缆厂商需要有足够的安全运行公里数和成功项目经验,为保证供货的稳定性与延续性,新能源汽车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并在其后续的产品升级、技术改进和备件采购中对供应商存在一定的技术路径依赖。
5.规模与资金壁垒
线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主要原材料铜的价值较高且波动较为明显。线缆行业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对企业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较高。对于生产规模较大的线缆制造商,除利用规模效应提高自身效益外,还可以凭借其规模增强自身议价能力。另外,规模较大的线缆企业大多具有更加完备的管理体系,因此其获得订单的能力也明显强于小规模线缆制造商。此外线缆行业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线缆企业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只有具备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才有能力持续进行产品与技术研发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线缆、充电桩线缆、光伏线缆、储能线缆、轨道交通线缆、核电线缆及核贯穿件、船用线缆、机器人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取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美国UL、德国T?V、德国DEKRA、欧盟CE、加拿大CSA、韩国KC、日本PSE、日本JQA等国内外权威机构产品认证,满足了各应用领域对于线缆耐侯性、防水防尘、耐紫外线、抗干扰性、阻燃性、抗油污、信号衰减率、柔韧性、防辐射等诸多方面的要求。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线缆、充电桩线缆、光伏线缆、储能线缆、轨道交通线缆、核电线缆及核贯穿件、船用线缆、机器人线缆等特种线缆及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光伏线缆 | 代表产品图示 | |
主要产品特点 | (1)耐高温(最高温度等级125℃),耐高压(电压等级1.8KV);(2)高阻燃、低烟无卤无磷,耐寒、耐磨、抗紫外线、耐臭氧、耐水解、防白蚁、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防水、耐油、耐溶剂、具有良好的胶水相容性;(3)同时有双并产品,敷设灵活性较大;(4)通过25年使用寿命认证。 |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车内高压线代表产品图示 | |
车内高压线主要产品特点 | (1)良好的屏蔽性能,抗电磁干扰优异;(2)优异的耐高低温性,保持-40℃~+200℃冷热循环冲击不开裂;(3)耐化学液体腐蚀性强,在汽车常见酸液浸渍后不溶解;(4)抗老化性强,耐受高温不开裂;(5)阻燃性、柔软弯曲性好。 |
充电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
充电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过载保护能力强;(2)产品较轻,柔韧性佳,耐弯折;(3)耐磨、耐车辆碾压、抗外载压力及热应力、耐寒、耐水、抗紫外线。 | |
工业线缆 | 储能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
储能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工作温度高,过载能力大;(2)防火性能好;(3)柔软、耐寒、耐热、防潮、防腐、抗紫外线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 |
机器人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
机器人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产品精度高;(2)具有耐磨、耐拖拽、耐弯折、耐扭转、高柔性、抗干扰性、耐油等优良性能。 | |
核贯穿件代表产品图示 | ||
核贯穿件主要产品特点 | (1)产品贯穿特殊的气密性的安全壳;(2)防辐射、防泄漏 | |
核电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
核电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导体长期工作温度90度条件下,线缆寿命超过60年;(2)电缆可耐受γ射线累积辐照总剂量:2200kGy;(3)耐高温高压试验:电缆可耐受最高温度为164℃,最大压力为0.69MPa的LOCA试验,持续时间15天;以及后续温度137℃,压力0.33Mpa,15天的化学溶液浸没试验。 | |
轨道交通线缆 | 轨道交通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1)镀锡铜导体;(2)特殊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绝缘层;(3)填充;(4):隔离层;(5)镀锡铜丝编织屏蔽层;(6):特殊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护套层; |
轨道交通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缆持续使用环境温度:-40℃~+80℃(实际可以满足更低的低温和更高的高温的环境);(2)具有耐高温、耐低温、高耐油、高阻燃等优良性能。(3)机械性能:抗张强度≥10Mpa,断裂伸长率≥200%; | |
船用线缆 | 船用线缆代表产品图示 | |
船用线缆主要产品特点 | (1)耐腐蚀性:通常采用防腐蚀材料制造,并加装防护层,防止水分渗透和腐蚀物质侵害。(2)耐火性:具有良好的阻燃和耐火性能,能在火灾中保持一段时间的供电,或者延缓火势蔓延,确保船舶的安全。(3)机械强度:需要承受船舶运动、振动、弯曲、扭转等物理应力,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柔韧性。(4)防水防潮:确保线缆在水下或湿润环境中仍能保持良好的电气性能,防止水分渗入内部影响线路安全。(5)耐低温性能:能够在低温环境下保持良好的物理特性和电气性能,不因低温而脆化或失效。 |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经营模式,由总经理按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调研情况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销售目标,并根据客户的行业属性及区域范围划分给市场部对应的事业群,销售和服务工作由各事业群自主开展。公司获取客户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如下:(1)主动拜访;(2)参加行业展会,通过展示公司产品来接触潜在客户;(3)通过已实现的标杆项目建立口碑及知名度,并通过客户的引荐实现潜在客户的接触及转化。
公司获取客户信息后,主要通过商务谈判方式获取销售合同/订单。公司销售产品定价模式采取线缆行业通用的“铜价+加工费”,通过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联动传导的定价策略,基本上能反映铜价波动的影响。基于“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量库存”的生产模式,即由生产部根据市场部订单及产能情况安排生产计划。“以销定产”有利于降低公司库存水平,减少资金和场地占用。同时“适量库存”可以满足部分客户较短的发货时间要求,保障供货及时性。具体而言,公司生产模式包括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两种类型。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涵盖四个生产阶段,包括:生产计划、生产准备、生产过程管理以及产品入库。1)在生产计划阶段,公司市场部接受客户订单,技术部编制工艺文件,ERP系统生成生产订单,发往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生产计划;2)在生产准备阶段,物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需求及到料计划,采购部根据原材料需求及到料计划下达采购订单跟进到料,品管部负责来料检验;3)生产过程管理阶段,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和管理生产,品管部负责生产过程检验;4)产品入库阶段,由品管部对产成品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入库。
3、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概述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丝、胶料和聚乙烯、阻燃剂等化工原料。公司无铜杆拉丝工序,采购的铜丝主要为裸铜丝及镀锡铜丝,化工原料主要用于自产胶料。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物控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数量、库存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品种,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时为满足向客户供货及时性需求,公司原材料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
(2)采购定价模式
公司采购铜丝使用“电解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其中加工费主要通过年度框架协议或逐笔订单确定。电解铜价格主要包括时点价、当日价、月均价三种定价模式定价模式,公司采购胶料和化工原料主要使用集中采购模式,参照市场价格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负责新品开发,新品通过自主研发或与客户协同研发,并经过内部论证和测试、型式试验或第三方试验并取得相关资质后(若需要),进行销售。
公司重视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研发模式,推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通过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方式,充分利用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实力,将国内技术力量雄
厚的相关单位人员纳入到公司线缆研发体系工作中。
5、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向下游光伏、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充电桩、储能、工业控制设备等领域客户销售产品获得收入。公司获取的以上收入中,超过原材料采购、人工工资等各项支出的部分形成公司盈利。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崛起带动了对新能源汽车线缆的大量需求,尤其是随着电动汽车市场的扩大和技术进步,高效能、安全可靠的充电线缆和车内线缆成为关键零部件,市场需求旺盛。
光伏产业的增长也是推动鑫宏业业绩增长的重要因素,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量的增加,光伏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所需的光伏线缆需求随之增加。
2.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鑫宏业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主研发的新能源用交联聚烯烃弹性体绝缘材料、大功率液冷充电等先进技术,提升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抢占市场份额,赢得更多优质订单。持续的研发投入使该公司能够不断优化产品性能,适应新能源领域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从而保持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3.知识产权与标准制定:鑫宏业拥有多项有效专利,包括发明专利,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这不仅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壁垒,也有助于提升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有利于争取更多的高端市场机会。
4.资质认证与质量管理:公司拥有多个研发平台和先进的实验设施,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T?V莱茵授权实验室等权威认证,这些都为产品进入国内外高端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5.客户关系与市场拓展:鑫宏业与重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国内外市场布局,抓住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合作机会,增强自身的供应链协同效应。
6.政策支持与行业趋势: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支持,包括补贴政策、绿色能源推广政策等,为鑫宏业这样的新能源线缆制造商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领军地位,标准先行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认定为江苏省新能源特种线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市科技研发机构,拥有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T?V莱茵授权实验室。
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内在驱动力,坚持通过自主研发提升技术实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有效专利56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公司积极推动专业细分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是本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制订了《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电器设备内部连接电缆》两项国家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线缆》《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RequirementsforElectricCablesConnectedtoBatteryEnergyStorageSystem》《电动汽车充电用液冷电缆认证技术规范》四项行业标准。
(二)战略合作、产业互补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凭借长期项目经验积累和技术服务能力,借助于前瞻性的市场布局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在新能源特种线缆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产品优势。
在光伏线缆领域,受益于全球光伏行业的蓬勃发展,市场需求同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光伏电池板、光伏接线盒、光伏连接器、光伏逆变器等领域,与晶科能源、阿特斯等知名光伏组件生产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已进入多家知名终端客户的供应商名录,与比亚迪等整车生产商及吉利汽车、上汽新能源、北汽新能源、一汽集团、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宇通客车、福田汽车、小米汽车等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储能线缆领域,储能线缆作为公司新兴的产品线,随着全球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公司的储能线缆产品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寒、耐老化、高载流能力以及电磁兼容性等特性,适用于各种储能系统,与派能能源、上能电气、双一力、一舟等储能领域客户及比亚迪、中国中车、蜂巢新能源、新源智储、海辰储能、中能建、亿纬锂能、沃太能源、大秦新能源、麦田能源等储能领域客户一级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船舶领域,公司拥有《中国船级社CCS工厂认可证书》和《美国船级社ABS工厂认可证书》等资质与证书,提供全系列舰船特种线缆产品。企业近年来围绕新能源“发、储、送、用”全产业链进行布局,特别是聚焦电化长江使用场景和新能源船舶电动化领域。
在核电领域,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1E级电缆、电气贯穿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电线电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与证书,是核线缆、核贯穿件国内唯一持有二个核电系列产品设计和制造资质的厂家。
此外,公司的轨道交通线缆、船用线缆、机器人线缆等产品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支撑。
(三)科技创新融合,业态模式并举
1、公司创新与新旧产业融合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力争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目标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要发生深刻转变。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专注于新能源特种线缆领域的研发与生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新能源线缆制造归属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021305),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作为国内专注新能源特种线缆领域的企业,公司积极推动细分领域行业标准制定,参与制订了《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电器设备内部连接电缆》两项国家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线缆》《光伏发电系统用电缆》《RequirementsforElectricCablesConnectedtoBatteryEnergyStorageSystem》《电动汽车充电用液冷电缆认证技术规范》四项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从产品发展历程来看,公司在业务领域方面积极进行开拓创新。公司2004年着手研发光伏线缆产品,2009年已取得光伏线缆T?V认证证书。2006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线缆的研发,于2012年取得新能源汽车充电线缆T?V认证证书,此后公司持续研发新能源车内高压线缆、充电枪线缆、充电桩线缆,大力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2019年公司抓住国内储能市场机遇,布局储能用线缆研发,并取得T?V认证证书。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以科技创新为内在驱动力,对行业发展动态及新技术应用时刻保持敏感性,积极布局以新能源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特种线缆的研发与生产,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助推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加大绿色市场有效供给,为我国双碳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2、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多年的研发和实践探索掌握了产品结构设计、材料配方研发、生产制备工艺和检测试验分析等核心技术,参与或主导制定了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4项。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T?V莱茵授权实验室、江苏省新能源特种线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举措,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提高和巩固公司的技术先进地位。公司一直坚持研发投入,围绕特种线缆在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等领域的应用开展研发工作。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以新能源汽车车内高压线缆产品为切入点,与汽车行业客户进行同步开发;公司紧跟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在光伏、储能等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技术积累,并形成多项专利成果。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具体表征 | 技术先进性 |
光伏线缆用低烟无卤辐照交联聚烯烃绝缘材料配方及加工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多种功能树脂进行复合,配合特殊表面处理的阻燃剂、协效剂、交联剂、改质剂,并通过特殊的造粒工艺,使生产的产品具有使用寿命长、耐候性强、高阻燃、低烟无卤等特点。 | 国内领先 |
150℃级交联聚烯烃弹性体材料配方及加工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多种耐温树脂进行科学复合,配合特殊表面处理的阻燃剂、交联剂、高温抗氧剂、改质剂,并通过特殊的造粒工艺,使生产的产品具有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舱150℃长期耐温,柔软弹性好、耐电压水平高等特点。 | 国内领先 |
高稳定性电子束辐照交联加工技术 | 自主研发 | 通过采用能效更高的L型电子加速器反射、束下绕线、冷却及束流与生产速度的比例控制,有效提高产品品质稳定性及生产效率。 | 国内领先 |
机械臂用信号控制电缆结构及加工工艺 | 自主研发 | 通过对绝缘材料选型、结构及生产工艺的设计,使得产品耐刮磨、耐扭转、耐高低温,弯曲测试达到3000万次以上,提高了机械臂使用寿命及信号传输性能稳定性。 | 国内领先 |
绝缘材料高速挤出工艺 | 自主研发 | 使得绝缘材料的挤出速度提升30%以上,且表面光滑,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 国内领先 |
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具体表征 | 技术先进性 |
超耐弯曲型充电桩电缆结构设计及加工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自主研发的绝缘材料及特殊的结构设计,有效提高线芯的抗弯曲性能,弯曲测试超出常规产品的10倍以上。 | 国内领先 |
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线缆的柔软性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自主研发的绝缘材料及柔性结构设计,使得产品具有高柔性、高耐温、长寿命、高绝缘性等特点,提高储能系统电池连接长期使用过程中的电气稳定性。 | 国内领先 |
高性能宽频复合屏蔽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复合金属屏蔽带及镀锡铜丝编织的复合屏蔽结构,通过对工艺参数及过程稳定性控制,提高产品在低频及高频条件下的抗干扰能力。 | 国内领先 |
3、产品创新在光伏线缆领域,公司紧跟光伏行业发展始终保持光伏线缆产品的持续创新与迭代升级。公司持续研发125℃级光伏线缆用低烟无卤辐照交联聚烯烃绝缘材料配方及加工、防白蚁型光伏电缆结构设计及加工、电缆表面耐刮磨工艺控制、双层绝缘共挤等技术和工艺,经过不断的研发创新公司光伏线缆具备以下主要特点:(1)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如耐高温、耐低温、阻燃、耐老化、耐紫外线;(2)具有优异的电性能,如低电阻、低衰减、高绝缘阻抗;(3)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如高耐磨性、高抗弯曲、高抗拉强度、高柔软性。同时公司创新性的推出双并产品,满足了境外客户灵活的敷设需求。持续创新与迭代升级使得公司光伏线缆产品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与隆基股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知名光伏组件生产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新能源汽车线缆应用领域,公司与比亚迪、吉利汽车等新能源龙头车企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公司自主研发了新能源车用交联聚烯烃弹性体材料,通过优化不同耐高温树脂复配技术,实现了150℃连续(3,000小时以上)工作条件下产品电气绝缘及机械性能稳定。通过耐高温、柔软的交联聚烯烃弹性体材料部分替代硅胶,进一步降低了整车成本。公司联合吉利汽车率先研发出小外径、轻量化、大功率液冷充电线缆结构设计及加工工艺应用于“极能”充电站,为国产超级充电桩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4、业务模式创新
公司持续关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趋势,并积极与自身业务相结合,不断创新自身业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保持并提升与行业客户同步研发能力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掌握绝缘材料配方、电场分析、辐射防护理论、功能填料表面改性等一系列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并通过多年的生产销售经验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参与国内整车厂多个新机型的同步开发。公司通过与下游客户进行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客户对产品应用环境、技术指标、实现功能和产品外观等各项需求,为新机型产品配套设计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并不断进行性能优化以达到客户的产品性能及规格要求。
(2)坚持持续创新、创造、创意的体制机制高效的研发体系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是公司技术不断创新的保证。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开发与创新,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自主创新机制,保证公司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形成产品和技术创新成果。
公司制定了《项目研发管理制度》,确立了整体研发体系,并对整体研发工作开展作出了全面规定,覆盖研发项目实施全流程,为公司内部研发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内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还逐步开展对外技术研发合作,报告期内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江苏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相关技术研发合作协议,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多方面进行合作,有助于公司实时掌握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并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效率,提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率。
5、材料创新
公司根据主要产品使用场景,持续对原材料进行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用150℃及125℃级交联聚烯烃弹性体绝缘材料,改良了传统交联聚烯烃材料耐热性差、材料硬度大等问题,使新能源线缆产品具有耐长期高温、柔软易敷设和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公司自主创新的导热硅橡胶材料将导热系数由常规0.2W/(mk)提升至0.8W/(mk),同时能耐高温、耐冷却液腐蚀,解决了充电线缆大电流传输过程中发热问题。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胶料提高了线缆产品的稳定性和适配性,保持胶料的差异化、核心性能自主可控,能够满足客户线缆产品定制化、差异化及不同使用场景的要求。同时,新型材料创新应用让公司产品具有更高的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
6、工艺创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专业化路线,注重工艺改进创新,通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工艺参数等方面的优化创新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稳定性。在生产效率方面,原先的挤出环节需要在内绝缘和外绝缘两个步骤里分别进行挤出操作,导致机器重复运作,费工费时。公司自主创新“双层绝缘共挤”工艺,内外绝缘层通过串联一次性挤出,简化原有挤出程序,减少了生产盘具的占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公司“立式储线设计”工艺通过使用储线机架、储线定轮、储线动轮等立式储线装置,有效利用生产厂房空间,不停机换盘连续生产,降低损耗,同时缩短生产线占用长度,避免放线速率差异导致的效率问题。在质量稳定性方面,原先低烟无卤材料在高速挤出环节模具口容易出现积渣颗粒,需要人工清理积渣。公司研发“挤出表面积渣自动清理”工艺,在挤出时根据不同胶料特性通过机器自动化间断性地送风,保证产品表面平滑圆整,避免人工操作引起的误差及破损,提升质量稳定性。公司通过不断的工艺创新提升了主营业务的竞争力,保证了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生产经营的稳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及相关产品。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104.12万元,同比增长1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15.90万元,同比增长14.08%。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001,041,176.25 | 100% | 1,808,273,545.85 | 100% | 10.66%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光伏线缆 | 625,295,324.19 | 31.25% | 530,562,764.26 | 29.34% | 17.86%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1,079,241,766.54 | 53.93% | 969,419,842.77 | 53.61% | 11.33% |
工业线缆 | 205,224,127.43 | 10.26% | 218,440,105.71 | 12.08% | -6.05% |
其他 | 53,903,825.88 | 2.69% | 73,379,107.34 | 4.06% | -26.54% |
其他业务收入 | 37,376,132.21 | 1.87% | 16,471,725.77 | 0.91% | 126.91% |
分地区 | |||||
境内 | 1,798,023,337.30 | 89.85% | 1,572,267,108.73 | 86.95% | 14.36% |
境外 | 203,017,838.95 | 10.15% | 236,006,437.12 | 13.05% | -13.98% |
分销售模式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光伏线缆 | 625,295,324.19 | 578,928,118.80 | 7.42% | 17.86% | 19.50% | -1.28%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1,079,241,766.54 | 909,698,980.59 | 15.71% | 11.33% | 13.13% | -1.34% |
工业线缆 | 205,224,127.43 | 171,705,658.81 | 16.33% | -6.05% | -4.17% | -1.64% |
分地区 | ||||||
境内 | 1,798,023,337.30 | 1,567,942,513.55 | 12.80% | 14.36% | 16.47% | -1.58% |
境外 | 203,017,838.95 | 177,375,375.21 | 12.63% | -13.98% | -12.33% | -1.64%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线缆 | 销售量 | KM | 359,693.48 | 327,190.39 | 9.93% |
生产量 | KM | 367,120.89 | 351,694.93 | 4.39% | |
库存量 | KM | 22,406.83 | 27,080.74 | -17.26%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线缆 | 578,928,118.80 | 33.17% | 484,439,665.46 | 31.28% | 19.50% |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909,698,980.59 | 52.12% | 804,102,328.94 | 51.93% | 13.13% | |
工业线缆 | 171,705,658.81 | 9.84% | 179,171,084.27 | 11.57% | -4.17% | |
其他 | 47,815,935.66 | 2.74% | 64,335,115.49 | 4.15% | -25.68% |
说明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0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88,649,048.4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4.4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13,916,548.91 | 15.69% |
2 | 第二名 | 114,966,873.92 | 5.75% |
3 | 第三名 | 90,494,483.97 | 4.52% |
4 | 第四名 | 87,786,989.69 | 4.39% |
5 | 第五名 | 81,484,151.99 | 4.07% |
合计 | -- | 688,649,048.48 | 34.4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13,645,431.8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1.8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734,931,469.67 | 45.80% |
2 | 供应商二 | 240,210,982.90 | 14.97% |
3 | 供应商三 | 157,476,005.34 | 9.81% |
4 | 供应商四 | 121,062,941.34 | 7.54% |
5 | 供应商五 | 59,964,032.58 | 3.74% |
合计 | -- | 1,313,645,431.83 | 81.8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9,396,374.03 | 12,294,589.91 | 57.76% | 主要系营收增长导致薪酬、宣传展览、差旅费增加 |
管理费用 | 28,367,148.97 | 17,655,255.49 | 60.67% | 主要系本期公司首发上市中介机构及媒体费用增长以及职工薪酬增加等 |
财务费用 | -7,522,387.14 | -1,105,380.55 | -580.52% | 主要系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12.06%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大功率液冷充电线缆 | 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局限之一就是充电时间过长,从20%的电量到充满需要2个小时左右,目前行业内充电时间成为了高速公路、商用出租及应急充电发展的严重障碍。应吉利新能源、四川永贵等客户要求,设计了一款充电5分钟,续航200公里的液冷型充电桩电缆。同时在材料选型、结构设计、安全性能评估、工艺实现等方面将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线缆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 已完成 | 通过特殊的绝缘材料选用、结构设计及专门的工装研制,实现载流能力提升3倍以上,以配合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的应用需求。 | 本研发产品属于客户定制产品,项目完成后即可进行产业化。同时经过与国内主流新能源电动汽车厂家的技术交流,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
电动汽车用耐候型高压电缆 | 为解决车内电气布线安装位置的局限性以及线缆使用发热、散热的问题,增加大巴车顶或车底线缆的耐候型,研发出一款高强度、耐刺穿、抗UV、耐盐雾、耐溶剂、高阻燃线缆。 | 样品试制 | 通过调整绝缘材料配方,优化新能源汽车线缆耐刺穿、耐溶剂等性能。 | 解决了汽车空间有限问题,为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及环保要求提供保障,对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大有裨益。 |
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用连接电缆 | 随着新能源市场渗透率越来越高,作为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激增,我们公司研发一款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线缆,即使阴雨天,线缆表面也可以长期抗菌,保持线缆外观良好、性能合格,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安全使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小批量试制跟踪 | 通过研发新型护套材料,使充电桩线缆产品提升潮湿环境下的抗菌性能,同时增强线缆的导体拉断力及摇摆性能。 | 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用连接电缆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的性能测试,同时满足湿度85%条件下线缆720h无霉菌。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用连接电缆的使用和推广,定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
耐腐蚀型铝合金屏蔽高压电缆 | 我国从本土资源优势分析,是一个富铝缺铜的国家,由铜导体转为铝导体,对缓解能源矛盾,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 已完成 | 研发耐腐蚀性的铝合金车内高压线缆。 | 已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加电动汽车线缆10%的销售额 |
光储一体电站用光伏连接电缆 | 目前储能电缆有功能划分不明确,选型混 | 小批量试制跟踪 | 研发满足储能系统用光伏线缆长期使用条 | 具备量产满足可以耐高温、高耐压、抗过 |
乱的问题,可能直接选用通常的电子线、电力电缆、光伏电缆型号等,存在材料含卤不环保(PVC)、燃烧烟密度大、耐温不高、柔韧性差、载流不够等缺点,已无法满足储能电缆的长期使用要求。所以,针对储能系统用光伏线缆部分,我们准备研发一款可以耐高温、高耐压、抗过载、环保阻燃、柔软、满足长期使用要求的储能系统专用的光伏线缆。 | 件连接线缆。 | 载、环保阻燃、柔软、满足长期使用要求的储能系统专用的光伏线缆,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产品。 | ||
海面光伏电站用连接电缆 | 海面光伏电站是一种利用漂浮物支撑光伏组件的新型光伏电站形式。目前,海面光伏项目在很多国家如新加坡和日本,具有充足的水源上漂浮阵列项目。海面光伏电站的优点是它们不会占用陆地面积,可充分利用海平面;海面对光伏组件起到降温、镜面反射等作用,且海面辐射量不受地形影响,发电量高于地面电站;海面电站的选址由于是在海上,灰尘少,便于清洗,也避免了杂草等阴影遮挡带来的问题。 | 已完成 | 在满足光伏线缆原有耐候性、耐水防水及耐酸碱的性能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线缆整体重量。 | 我司开发的海面光伏电缆,在满足光伏线缆原有耐候性、耐水防水及耐酸碱的性能基础上,通过调整导体、绝缘、护套等材料,降低线缆整体重量,从而达到光伏组件相对轻量化的目的,轻量化有助于减少光伏电站没水部分,使得电站组件的检修维护难度减小,降低成本。 |
高柔软型电机引出线 | 根据电机引出线目前的市场需求,我们需要研发一款可以线材柔软性好、耐高温,热稳定性好、机械性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电机引出线。本项目开发的目的是解决线缆柔软度的同时,耐温等级达到150℃,机械性能与热稳定性又能达到要求。 | 已完成 | 研发线材柔软性好、耐高温,热稳定性好、机械性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电机引出线。 | 使我司具有整线柔软性、耐弯曲性能优异、兼具优良的耐油、耐溶剂、耐浸渍漆性能,且具有良好的抗电流过载能力,符合目前市场上对电机引出线的性能需求,国内外大力发展的一类电机引出线 |
高阻燃光伏电缆用绝缘材料 | 目前市场上光伏线常规材料主要有交联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这两类材料存在含磷、阻燃性能不够优异等问题,虽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单根垂 | 样品试制 | 实现长期耐温等级125℃、环保无磷,VW-1阻燃光伏线缆的批量生产。 | 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用连接电缆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的性能测试,同时满足湿度85%条件下线缆720h无霉菌。抗菌型直流充电桩用连接电缆的使用 |
直燃烧,但是为了安全性能更加高,我们公司研发了一款光伏电缆用绝缘材料,环保无磷且可以满足VW-1燃烧等级。 | 和推广,定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 |||
大容量地面电站用高绝缘光伏连接电缆 | 面对竞争激烈的日本市场,开发一款耐温等级更高、高绝缘性能,具有良好阻燃、抗UV、耐水解及更低导体电阻的针对日本市场的光伏线缆是十分必要的。 | 样品试制 | 调整绝缘、护套料中基本物质含量,保证线缆耐候性、阻燃性、耐水解性、高载流能力、长使用寿命。 | ①使光伏电缆的耐温、耐UV、水解和阻燃性方面有显著的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大大提高;②通过各方面的优化,提高了线缆及组件使用寿命,降低了后期备件更换等成本。 |
动态抗电磁干扰高压屏蔽电缆 | 为了避免电磁辐射对周围电子设备产生强烈电磁干扰,影响其它电子设备正常运行,致力于解决电磁干扰问题,确保新能源车的正常运行。 | 研发试制 | 实现高屏蔽衰减,低转移阻抗,满足动态弯曲过程中抗电磁干扰稳定性的高压屏蔽线缆的批量生产。 | 在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进步的同时,提升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 |
小弯曲半径柔性高压电缆 | 通过研发一种硬度适中、机械性能优异、老化后撕裂强度保留率高的高耐温硅胶线材料,应用于小弯曲半径柔性高压电缆产品,改善线束特殊部位老化开裂等问题,从而推进高耐温电动汽车高压电缆在极限空间中的使用与技术发展。 | 研发试制 | 实现小弯曲半径下的抗电磁干扰稳定性。 | 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已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本项目研发成功,预计增加电动汽车线缆10%的销售 |
BUS-bar耐高温扁电缆 |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车型轻量化发展趋势,解决铝合金杆散热慢、折弯附着力小、易鼓包、不易敷设等问题,开发此款耐高温扁型铝合金排。 | 研发试制 | 线缆减重约20%-40%。扁状结构代替传统的圆形铜杆、铝杆,节省车内空间。全封闭屏蔽信号效果稳定。直接弯折定型,安装敷设方便。 | 为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指明研究方向,提高了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
新能源车用高频通信电缆 | 传统的信号传输电缆满足不了现在的新能源汽车使用要求。 | 研发试制 | 研发新能源车用高频通信电缆 | 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给公司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
轨道交通用机车电缆 | 提高机车线缆在绝缘的耐油和老化后拉伸强度保留率和断裂伸长率保留率、阻燃性、耐刮磨性等各方面的性能。满足并超出国标、欧标和铁标对机车线缆的标准要求。 | 研发试制 | 满足国标gb/t12528和欧标EN50264的要求,同时满足中车企标的要求。绝缘料额定温度从原来的90℃和100℃提高到125℃甚至更高;提高耐低温性能至-55℃甚至是-65℃,耐油方面能同时满足各个标准要求。在满足现有的机车电缆标准的基础 | 对于未来公司在机车电缆方面甚至是轨道交通电缆方面能占据一个制高点,甚至是引领和主导这个电缆标准的升级。同时能在轨道交通电缆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 |
上,满足更高的性能要求。 | ||||
海面风电系统用光伏电缆 | 海面风电光发电的优点是它们不会占用陆地面积,可充分利用海平面;利用风能、太阳能的互补性,可以获得比较稳定的输出;与陆地相比海面没有遮挡物,风能和光伏发电都能实现利用最大化。 | 研发试制 | 开发海面风电系统用光伏电缆,在满足光伏线缆原有性能基础上,通过调整导体、绝缘、护套等材料,降低线缆整体体积和重量,提高线缆的抗盐雾性和抗UV性,从而达到线缆相对轻量化,抗海面环境能力强,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 | 抗环境能力强有助于发电系统工作更加稳定,电站使用寿命长,降低成本,使产品更具竞争力和性价比。 |
工业级传感器连接电缆 | 传感器连接线如今被推荐于几乎所有的现场总线规格,在传统上用作连接自动化技术中的传感器和制动器,传感器连接电缆的传输性能对信号传输有重要影响。 | 研发试制 | 计划研发一款传输距离长、长距离传输衰减低、抗干扰性能优良并满足更复杂的使用要求的工业级传感器连接电缆 | 研发一款传输距离长、长距离传输衰减低、抗干扰性能优良并满足更复杂的使用要求的工业级传感器连接电缆,从而推进工业级传感器系统的迅速发展,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
新能源电动汽车用高耐温高柔性弹性体绝缘材料 | 研发一款新能源电动汽车专用高耐温高柔性弹性体绝缘材料,以满足电动汽车在狭小空间下的安装敷设,同时满足高耐温、高柔性、高耐压电缆产品的应用需求。 | 已完成 | 研发高耐温、高柔性、撕裂强度高的弹性体绝缘材料,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线缆,提高线缆敷设便捷性。 | 高耐温高柔性材料的使用,增加了车辆线缆在狭小空间的敷设时的便捷性,同时增强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用高压电缆的高耐温使用和推广,定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
高强度铝合金高压连接电缆 | 我国从本土资源优势分析,是一个富铝缺铜的国家,因此,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线缆逐步由铜导体转换为铝导体。轻量化、自动化、高耐热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的主流需求。 | 研发试制 | 导体选用单根的铝杆结构,绝缘、护套采用耐温等级高的交联材料,屏蔽层选用耐腐蚀性的铝合金屏蔽管,保证百分百的屏蔽效果。线缆整体重量轻,在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 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已纳入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本项目研发成功,预计增加电动汽车线缆10%的销售。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56 | 51 | 9.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02% | 11.67% | -2.65%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4 | 12 | 16.67% |
硕士 | 3 | 3 | 0.00% |
博士 | 0 | 0 | 0.00% |
大专 | 19 | 17 | 11.76% |
高中及以下 | 20 | 19 | 5.2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9 | 8 | 12.50% |
30~40岁 | 28 | 26 | 7.69% |
40-50岁 | 11 | 10 | 10.00% |
50岁以上 | 8 | 7 | 14.2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37,507,592.0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6% | 3.03% | 3.0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1,417,723.66 | 1,672,090,619.49 | 40.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7,471,687.14 | 1,455,945,824.19 | 74.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53,963.48 | 216,144,795.30 | -195.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288,857.80 | 1,830,930.83 | 38,530.0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2,664,582.84 | 83,480,942.08 | 2,023.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5,375,725.04 | -81,650,011.25 | -1,204.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2,909,451.84 | 99,627,535.00 | 1,498.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225,541.67 | 110,198,267.88 | 124.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683,910.17 | -10,570,732.88 | 12,830.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437,517.80 | 126,857,231.54 | -41.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5.33%,主要系银行间结算制度变化,应付票据兑付周期本报告期由一年缩短至六个月,导致本期应付票据兑付增加,支付经营现金流量增幅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04.81%,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管理投资支出增加,以及募投项目建设导致投资活动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期增长12830.2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银行间结算制度变化,应付票据兑付周期本报告期由一年缩短至六个月,导致本期应付票据兑付增加,支付经营现金流量增幅较大;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817,315.16 | 7.39% | 主要系理财收益、票据贴现利息、权益法核算的长投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5,113.80 | 0.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1,500,242.99 | -0.80% | 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44,935.86 | 0.02% | 收到其他款项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38,487.97 | 0.13% | 资产报废;捐赠支出;滞纳金;其他 | 否 |
信用减值 | -5,431,846.41 | -2.90% | 主要系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 否 |
资产处置 | -166,890.34 | -0.09% | 主要系出售固定资产损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34,549,612.63 | 15.80% | 591,020,904.21 | 25.59% | -9.79% | |
应收账款 | 944,418,327.11 | 27.92% | 798,000,376.46 | 34.55% | -6.63% | |
存货 | 197,780,243.55 | 5.85% | 279,759,376.42 | 12.11% | -6.2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955,403.08 | 0.65% | 0.65% | |||
固定资产 | 278,338,265.16 | 8.23% | 187,225,455.60 | 8.11% | 0.12% | |
在建工程 | 135,879,671.21 | 4.02% | 84,507,010.48 | 3.66% | 0.36% | |
使用权资产 | 3,214,818.47 | 0.10% | 3,881,199.89 | 0.17% | -0.07% |
短期借款 | 23,000,808.95 | 0.68% | 65,329,190.08 | 2.83% | -2.15% | 主要系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
合同负债 | 1,813,440.65 | 0.05% | 1,322,004.83 | 0.06% | -0.01% | |
长期借款 | 33,083,014.00 | 1.43% | -1.43% | |||
租赁负债 | 1,616,500.07 | 0.05% | 2,322,030.90 | 0.10% | -0.05% | |
无形资产 | 153,994,520.57 | 4.55% | 55,120,017.18 | 2.39% | 2.16% | 主要系子公司新增土地使用权 |
应付票据 | 747,240,000.00 | 22.09% | 1,184,512,105.10 | 51.29% | -29.20% | 主要系到期票据减少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03,958.33 | 31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10,703,958.33 | ||||
2.衍生金融资产 | 401,548.41 | -401,548.41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3.88 | 7,500,000.00 | 7,502,703.88 |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43,630,677.71 | 713,384,327.36 | 645,418,705.54 | 111,596,299.53 | ||||
上述合计 | 44,032,226.12 | 305,113.80 | 1,030,884,327.36 | 845,418,705.54 | 229,802,961.7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4,499,342.26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0,573.55 | 开具保函 |
合计 | 176,019,915.81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72,664,582.84 | 83,480,942.08 | 2,023.4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 163,320.18 | 149,736.92 | 62,585.66 | 62,585.66 | 0 | 0 | 0.00% | 87,889.83 | 现金管理未到期及存 | 0 |
普通股(A股) | 放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 | 163,320.18 | 149,736.92 | 62,585.66 | 62,585.66 | 0 | 0 | 0.00% | 87,889.8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同意注册,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20.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8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6.92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7,889.83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89.83万元;现金管理未到余额为人民币73,000.00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 否 | 26,300 | 26,300 | 14,096.1 | 14,096.1 | 53.60% | 2024年06月30日 | 1,677.6 | 1,677.6 | 是 | 否 |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3,300 | 13,300 | 4,410.37 | 4,410.37 | 33.16%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600 | 44,600 | 23,506.47 | 23,506.47 | -- | -- | 1,677.6 | 1,677.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 | 否 | 25,000 | 25,000 | 3,536.77 | 3,536.77 | 14.15% | 2025年09月06日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一期) | 否 | 30,000 | 30,000 | 5,542.42 | 5,542.42 | 18.47% | 2026年02月07日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20,136.92 | 20,136.92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05,136.92 | 105,136.92 | 39,079.19 | 39,079.19 | -- | -- | -- | -- | ||
合计 | -- | 149,736.92 | 149,736.92 | 62,585.66 | 62,585.66 | -- | -- | 1,677.6 | 1,677.6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3,536.77万元。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5,542.42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 | 不适用 |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7.02万元。另外,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垫付中介结构发行申报费用5,808,490.55元,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13262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3,487.0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889.83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89.83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3,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特种线缆行业目前正处于深度整合与技术迭代的快速发展阶段,行业集中度逐年提高,头部企业依托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严格的品质控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随着新能源、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蓬勃发展,对高性能、高技术含量的特种线缆需求激增。同时,伴随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深度融合,特种线缆产品正朝着更高性能、更低损耗、更强环境适应性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公司着眼长远,立足于新能源和高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趋势,围绕国家“双碳”战略,聚焦新能源行业主航道,特种线缆主赛道,实现“光储充车”全面发展。制定并坚定执行“技术创新驱动、精益化管理、全球市场布局”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以新能源汽车线缆为主体,辅以光伏储能和工控自动化两大支柱产业,形成“一体两翼”的协同发展格局。在产品研发线上,公司将以液冷超充线缆、车规级铝代铜轻量化技术、车规级通讯线缆等特种线缆为重点投入领域,通过技术创新引领行业潮流,实现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的高效、安全与轻量化。与此同时,公司紧跟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浪潮,将其视为推动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重要契机,致力于研发适配智能网联汽车的高端线缆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以期在未来汽车市场变革中占据先机。公司还将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不断扩展产品线,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从研发、生产、销售到服务的全方位价值链优势。
(三)公司的经营计划
1.不断优化原材料采购策略,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长期供应协议、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等方式,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开发适应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领域的高性能、高附加值特种线缆产品;
3.定期评估和应对行业政策变动风险,积极参与政策解读研讨会,争取政策支持,同时通过多元化产品布局和市场渗透策略,降低单一政策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4.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差异化服务水平,通过技术创新、成本优化、营销网络拓展等手段增强市场竞争力;
5.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公司将持续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全薪酬激励体系,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丝、胶料和聚乙烯、阻燃剂等化工原料,上述原材料的生产厂商众多,竞争充分,市场货源充足。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中,报告期铜丝采购金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金额的比重为86.14%。铜材受大宗商品供需关系影响,铜材市场价格如果持续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资金需求量有所增长,同时对毛利率等经营业绩指标具有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受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导致铜丝的供给受限或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对此,公司在产品销售价格方面采取“铜价+加工费”的原则进行定价,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策略,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按照“点铜模式”采购所需的铜材,以降低铜材价格波动风险。
2.下游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线缆和光伏线缆,其下游应用同属新能源行业。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内生与外需的共同刺激,公司相关下游新能源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如果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紧密关注下游行业政策的变动,加大研发投入,在深入挖掘行业客户需求的同时不断提升客户粘性,拓宽业务规模和技术服务领域,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公司及管理层会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降低政策变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太阳能、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且在新能源特种线缆细分市场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与客户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未来随着相关新能源领域利好政策不断推动,可能会吸引更多的线缆企业进入新能源特种线缆细分市场,从而加剧市场竞争。如果公司未能通过研发新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有效控制成本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滑,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已搭建结构稳定且具备丰富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相关经验的技术人才队伍,将根据客户需求情况不断开展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完善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及研发创新投入,持续增强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4.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人口红利的消失,公司将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不断提高实力、增强竞争力,进而提升对员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优化员工薪酬制度,在充分保障员工利益的前提下,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5.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固定资产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和长期资产的摊销将逐年增加,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如果募投项目进展或市场拓展不如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因折旧摊销额大幅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仔细分析、研究每个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进展情况,优化合理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促使尽早实现效益,降低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6月20日 | 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锡州花园酒店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安信证券、仟富来资管、长信基金、华安证券、睿远基金、五地资管、方正证券、瓦琉咨询、国元证券、聚鸣投资、季胜投资、财通证券、国海证券、鹤禧投资、国联证券、华泰证券、恒泰盈沃资管、华鑫证券、乘是资管、臻垚资管、东北证券、华福证券、丰穗资管、国海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中加基金、华安基金、犁得尔基金、信达证券、上海证券、弘毅远方 | 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 《2023年6月20日投资者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基金、兴业基金、甬新资管、德邦证券、开源电新、友安众晟、财通电新、民生证券、国元证券、申万宏源证券 | ||||||
2023年06月25日 | 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 | 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 《2023年6月25日投资者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6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关于股东与公司
公司股东与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经营活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责任、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确保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监督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具备广泛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形成了有效的团队合作。公司遵循董事会独立性的原则,保证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公司董事会在治理过程中强调公正、透明和高效,确保决策符合法规,并服务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确保了监事会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监事。公司监事均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任职报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内部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内部信息披露流程;同时,公司还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回答投资者咨询,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关的行业。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按照生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独立开展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任职和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拥有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反规定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
(三)资产独立情况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产相互独立,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四)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层级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和办公系统,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
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兼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混合纳税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9.95%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7.80% | 2023年07月28日 | 2023年07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7.79% | 2023年09月11日 | 2023年09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7.79% | 2023年12月01日 | 2023年12月0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7.81%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 | 本期增持股份 | 本期减持股份 | 其他增减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 |
(股) | 数量(股) | 数量(股) | (股) | (股) | 的原因 | |||||||
卜晓华 | 男 | 52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21,000,000 | 0 | 0 | 0 | 21,000,000 | |
孙群霞 | 女 | 53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21,000,000 | 0 | 0 | 0 | 21,000,000 | |
杨宇伟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18,000,000 | 0 | 0 | 0 | 18,000,000 | |
魏三土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魏三土 | 男 | 6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08月01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宋起超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黄亮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07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明清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3月08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董茂云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07日 | 2023年06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陈玲 | 女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赵也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任金玲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21日 | 2025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丁浩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8月30 | 2025年12月20 | 650,000 | 0 | 0 | 0 | 650,000 |
副总经理 | 日 | 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60,650,000 | 0 | 0 | 0 | 60,65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董茂云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6月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董茂云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6月15日 | 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
宋起超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3年06月30日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宋起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董事情况卜晓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为公司22项专利的发明人。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常州二五三厂工艺员;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福建生资公司上海分公司销售员;1996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无锡华昊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湖南鑫宏业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鑫宏业执行董事兼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鑫旭光电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光董事长。
孙群霞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1993年9月至2009年7月任江南大学教师;2009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日源科技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鑫旭光电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光董事。
杨宇伟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江南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无锡市第二橡胶厂技术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7月任无锡爱邦高聚物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任西安三元塑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0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董事。
魏三土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电子技术专业,东南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同时为公司11项专利的发明人。1987年9月至1997年12月历任无锡市机床电器厂设计科工程师、设计科科长、销售处处长、质保处处长;1998年1月至2012年7月历任无锡市明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7月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装备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历任鑫宏业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日源科技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鑫宏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湖南鑫宏业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苏鑫宏业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华光总经理。
黄亮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锡山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任无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无锡正卓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镇江仁和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博耳(无锡)电力成套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年6月至今任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20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独立董事。
陈明清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鹿儿岛大学材料工程专业。1984年8月至1988年12月任化工部化肥工业研究所催化研究室助理工程师;1988年12月至1991年10月任江阴化肥总厂企业管理部助理工程师;1991年10月至1992年12月任交通部澄西船厂设备动力处技术主管;1999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江南大学(原无锡轻工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副院长、副教授;2017年1月至今任江南大学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鑫宏业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起超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博士毕业于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1997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黑龙江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教学名师、智能控制研究所所长、电气信息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副教授;2019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专业带头人,2023年6月至今任鑫宏业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控制工程学院副院长。
(2)公司监事情况
陈玲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任统佑精密工业(吴江)有限公司品管部品管;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任无锡华昊电器有限公司品质部主管;2004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鑫宏业有限品管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监事会主席、品管部经理。
赵也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同时为公司8项专利的发明人。参与或主持了公司125℃级交联聚烯烃弹性体材料配方及加工技术、150℃级交联聚烯烃弹性体材料配方及加工技术、机械臂用信号控制电缆结构及加工工艺、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线缆的柔软性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历任鑫宏业有限、鑫宏业技术部副经理、研发中心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鑫宏业监事。
任金玲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2011年2月至2014年7月任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17年9月至今任鑫宏业有限、鑫宏业技术部主管;2022年1月至今任鑫宏业职工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卜晓华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孙群霞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同上。
魏三土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丁浩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历任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投资总监、董事长助理;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任无锡全盛安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鑫宏业董事;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鑫宏业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鑫宏业董事会秘书;2021年8月至今任鑫宏业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宋起超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 控制工程学院副院长 | 2024年02月02日 | 是 | |
黄亮 | 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 | 副所长 | 2016年06月01日 | 是 | |
陈明清 | 江南大学 | 教授 | 1999年07月01日 | 是 | |
陈明清 |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5月01日 | 是 | |
陈明清 | 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按照有关业绩考核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确定。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的办法确定起报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
549.9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卜晓华 | 男 | 52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67.86 | 否 |
孙群霞 | 女 | 53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现任 | 100.76 | 否 |
杨宇伟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9.6 | 否 |
魏三土 | 男 | 60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29.42 | 否 |
宋起超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3 | 否 |
黄亮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6 | 否 |
陈明清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6 | 否 |
董茂云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3.85 | 否 |
陈玲 | 女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6.4 | 否 |
赵也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32.64 | 否 |
任金玲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14.47 | 否 |
丁浩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48.46 | 否 |
合计 | -- | -- | -- | -- | 549.9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2月21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近三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专项说明》;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3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拟参加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 |
3、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28日 | 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7月12日 | 2023年07月1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8月25日 | 2023年08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8月31日 | 2023年08月3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横山桥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1月15日 | 2023年11月1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12月1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卜晓华 | 10 | 7 | 3 | 0 | 0 | 否 | 6 |
孙群霞 | 10 | 6 | 4 | 0 | 0 | 否 | 6 |
魏三土 | 10 | 3 | 7 | 0 | 0 | 否 | 6 |
杨宇伟 | 10 | 3 | 7 | 0 | 0 | 否 | 6 |
黄亮 | 10 | 9 | 1 | 0 | 0 | 否 | 6 |
陈明清 | 10 | 9 | 1 | 0 | 0 | 否 | 6 |
宋起超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董茂云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够勤勉尽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发表专业意见。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已被公司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黄亮、董茂云、魏三土 | 1 | 2023年03月03日 | 审议《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核确认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近三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黄亮、宋起超、魏三土 | 3 | 2023年08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3年12月11日 |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卜晓华、黄亮、董茂云 | 1 | 2023年03月03日 | 审议《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 |
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卜晓华、黄亮、宋起超 | 1 | 2023年07月12日 | 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战略委员会 | 卜晓华、孙群霞、杨宇伟 | 1 | 2023年03月03日 | 审议《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群霞、陈明清、董茂云 | 1 | 2023年03月03日 | 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3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2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4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40 |
销售人员 | 35 |
技术人员 | 42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18 |
管理人员 | 176 |
合计 | 62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 | 4 |
大学(含大专) | 144 |
高中(含技校) | 84 |
其他 | 389 |
合计 | 621 |
2、薪酬政策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绩效导向的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能,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薪酬体系设计以市场竞争力、岗位价值和员工个人绩效为核心要素,参照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以及岗位职责、技能要求等因素,建立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架构。确保员工薪酬既反映其在公司内的角色价值,又能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培养及发展,不断完善员工培训发展体系,结合公司核心战略针对不同层级员工、不同职能序列建立了对应的培训发展项目,通过组织内训班、外训班、专题分享及研讨、线上平台自主学习、导师辅导等多样化的培训赋能形式,持续培养员工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领导力及国际化视野,推动处于不同职业生涯阶段的员工持续成长,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2023年9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9,709.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54.93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截止2023年10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97,098,6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8,549,3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8,549,3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379,581,258.7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拟以总股本97,098,6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8,549,300元(含税),合计转增38,839,4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5,938,040股(最终转增数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转增比例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加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公司参与了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3年4月,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0492破29号之一)批准了上述重整计划。 | 2023年5月5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23年5月26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通知,截至2023年5月25日,根据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公司的股东已变更为重整投资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 重大缺陷:500万元(含)以上重要缺陷:50万元(含)-500万元一般缺陷:50万元以下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状况良好,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环境手册》等内部管理文件,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收到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企业绩效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不断完善并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历次会议的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了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证了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充分知情权。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
(二)职工权益保护
员工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公司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氛围,让员工感受到家的温暖与舒适,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平台,让员工与企业同进步、共发展。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员工建立正规、合法的劳动关系,积极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共同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为员工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外,额外给每位员工购买了商业险(意外险、员工健康
险等),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公司聘请专业的安全员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及监督,并组织员工每年一次职业体检和健康监护,不断加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通过公司自身及第三方机构帮扶,从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一直秉承在自己的专长领域,通过艰苦奋斗,持续创新,形成独特优势。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供应链的管理上主张“互利互赢、协调发展”,严格把关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供应商队伍,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造价值为本;坚持长期主义”为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及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及服务,并致力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一直积极主动承担着各项社会公共责任,对于生产、运营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问题都会进行严格评估,并制定一系列指标,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环保制度体系建设,在能源利用方面,利用峰谷值用电、工艺节能新方法等措施,不仅大大提高了电等能源的利用率,同时也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五)社会公益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并接受监督,履行纳税人义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地区建设,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开展精准的公益项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情况。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卜晓华、孙群霞、魏三土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6年12月02日 | 正常履行 |
价格)。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人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6年12月02日 | 正常履行 |
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杨宇伟、丁浩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4年06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人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4年06月02日 | 正常履行 |
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吉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4年06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企业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陈玲、赵也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通过湖州爱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4年06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莫祥妹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6年06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本人持股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及限售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 |||||
卜晓华、孙群霞、杨宇伟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 2023年06月02日 | 锁定期届满后 | 正常履行 |
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卖出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2、本企业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公司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如证监会、交易所对相关减持和信息披露规则进行调整,本企业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年06月02日 | 锁定期届满后 | 正常履行 |
公司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①公司回购股份A.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6年12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承诺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公司董事会做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 2023年06月02日 | 2023年06月02日-2026年12月02日 | 正常履行 |
回购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本公司或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采取的约束措施 | |||||
公司、卜晓华、孙群霞 | 回购股份、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本人/公司作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
公司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5、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 |||||
卜晓华、孙群霞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公司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新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但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
卜晓华、孙群霞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照届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涉及)。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敦促发行人按照上述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果因发行人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回购数量将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卜晓华、孙群霞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 | 1、本人目前除持有公司的股份外,未直接或间接投资其它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亦未直接或间接从事其它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2、本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或其他机构、组织;3、本人保证,当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自愿放弃同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4、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管理、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已向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企业关联方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 |||||
卜晓华、孙群霞 |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如果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有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此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承担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此承担的相关费用及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卜晓华、孙群霞 | 关于房屋租赁问题的承诺 | 公司及子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房屋租赁活动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如公司及子公司因房屋租赁问题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公司及子公司缴纳。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规定处理;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卜晓华、孙群霞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公司 | 股东信息披露 | 1、本公司已 | 2023年06月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的承诺 | 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均为股东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公司股东为卜晓华、孙群霞、杨宇伟、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欧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爱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浩、上海泷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莫祥妹、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吉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所述之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4、本公司股东取得发行人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且价 | 02日 |
格公允,不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5、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6、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7、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
卜晓华、孙群霞 | 其他承诺 | 如因公司已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存在产权瑕疵或者产生纠纷,致使公司造成损失或产生额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被责令拆除或搬迁、停工停产损失等)的,对于公司因此而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者支出的费用由本人予以承担,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公司及 | 2023年06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36,968.89 | 286,548.29 | 10,023,517.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675.44 | 277,090.09 | 392,765.53 |
盈余公积 | 18,783,098.31 | 945.82 | 18,784,044.13 |
未分配利润 | 149,908,602.92 | 8,512.38 | 149,917,115.30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458,771.45 | 602,178.60 | 14,060,950.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0,249.30 | 582,179.98 | 1,632,429.28 |
盈余公积 | 33,279,481.60 | 1,999.86 | 33,281,481.46 |
未分配利润 | 280,177,347.21 | 17,998.76 | 280,195,345.97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7,433,426.51 | -10,540.42 | 17,422,886.09 |
?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出资设立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万元,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0万元,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3年10月23日,本公司和无锡凯丙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设立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为83.3333%;无锡凯丙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为
16.6667%。自设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4.2023年5月26日,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方式以6,580万元收购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其子公司淄博华寅核电部件有限公司也自收购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5.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加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公司参与了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3年4月,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0492破29号之一)批准了上述重整计划。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及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出资7,000-7,500万元,其中股权投资6,580万元,并按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公司按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清偿义务后,获得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原股东100%的股权。截至2023年5月22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收到公司支付款项合计74,233,978.60元。2023年5月5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23年5月26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通知,截至2023年5月25日,根据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已变更为重整投资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焕琪、丁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和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
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单位:元
序号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位置及面积 | 面积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影响 | |||||||||||
1 | 深圳亚迪物流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汤坑社区同富路267号102 | 1000平方米 | 1,377,027.80 | 2022.08.01 | 2024.3.31 | 420,000.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2 | 深圳亚迪物流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高新五路长达减震器厂3号仓库 | 500平方米 | 292,688.28 | 2022.08.01 | 2024.10.31 | 323,000.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3 | 深圳亚迪物流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金银路路路达驾校院内 | 700平方米 | 392,874.89 | 2022.11.07 | 2024.11.30 | 344,400.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4 | 深圳亚迪物流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高新集贤园区创业大道路北陕西富翔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 500平方米 | 439,688.31 | 2023.05.01 | 2024.11.30 | 205,000.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5 | 湖南领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中青路深国际W7仓库1分区 | 2,007平方米 | 1,658,629.03 | 2022.07.20 | 2024.7.19 | 590,736.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6 | 洛阳昊驰物流有限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西路8号中浩德内B库东4门(宇文凯街东门进入左拐) | 800平方米 | 623,136.66 | 2022.01.13 | 2024.01.13 | 192,905.64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7 | 北京恒安捷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嘉德大道103号 | 800平方米 | 862,535.62 | 2023.08.01 | 2024.12.31 | 128000.00 | 房产租赁合同 | 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 否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加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公司参与了上述破产重整,并投资金额6,580.00万元;2023年4月,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0492破29号之一)批准了上述重整计划,2023年5月,江苏华光取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注册号为320485000202305050018的《营业执照》。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主营产品为核电站用1E级电缆、核电站用1E级电气贯穿件、舰船用电缆、核电站用特种电缆、电缆辐照等,专业向国内外核电站业主、核电站建设单位及核电站配套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1E级电缆、电气贯穿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电线电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船级社CCS工厂认可证书》和《美国船级社ABS工厂认可证书》等资质与证书。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823,900.00 | 100.00% | 2,177,636.00 | -1,250,170.00 | 927,466.00 | 73,751,366.00 | 75.96% | ||
1、国家持股 | 0.0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252 | -4,252 | 0 | 0.0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2,823,900.00 | 100.00% | 2,163,964 | -1,236,498 | 927,466.00 | 73,751,366.00 | 75.9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1,682,800.00 | 16.04% | 2,753 | -2,753 | 11,682,800.00 | 12.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1,141,100.00 | 83.96% | 3,013 | -3,013 | 0 | 61,141,100.00 | 62.97%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158,198 | -1,230,732 | 927,466.00 | 927,466.00 | 0.96% | ||||
4、外资持股 | 9,420 | -9,42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9,420 | -9,42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0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97,064.00 | 1,250,170.00 | 23,347,234.00 | 23,347,234.00 | 24.0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2,097,064.00 | 1,250,170.00 | 23,347,234.00 | 23,347,234.00 | 24.0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
3、境 | 0.00 | 0.00% |
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72,823,900.00 | 100.00% | 24,274,700.00 | 24,274,700.00 | 97,098,6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274,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72,823,900股变更为97,098,600股。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250,17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3年12月4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274,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72,823,900股变更为97,098,600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4,274,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2,823,900股增至97,098,600股,本次股份变动后,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1.898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1.8987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3.14元。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卜晓华 | 21,000,000.00 | 0.00 | 0.00 | 21,000,0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6年12月2日 |
孙群霞 | 21,000,000.00 | 0.00 | 0.00 | 21,000,0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6年12月2日 |
杨宇伟 | 18,000,000.00 | 0.00 | 0.00 | 18,000,0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2月2日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56,400.00 | 0.00 | 0.00 | 5,056,4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30,000.00 | 0.00 | 0.00 | 2,730,0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6年12月2日 |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41,600.00 | 0.00 | 0.00 | 2,441,6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6年12月2日 |
丁浩 | 650,000.00 | 0.00 | 0.00 | 650,0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12月2日 |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594,530.00 | 0.00 | 594,530.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1,800.00 | 0.00 | 0.00 | 561,8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莫祥妹 | 491,100.00 | 0.00 | 0.00 | 491,1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6年12月2日 |
安吉泓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6,500.00 | 0.00 | 0.00 | 446,5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3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00 | 332,936.00 | 0.00 | 332,936.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46,500.00 | 0.00 | 0.00 | 446,500.00 | 首发前限售 | 2024年6月2日 |
首发后限售股 | 0.00 | 1,250,170.00 | 1,250,170.00 | 0.00 | 网下配售限售 | 2023年12月4日 |
合计 | 72,823,900.00 | 2,177,636.00 | 1,250,170.00 | 73,751,366.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鑫宏业 | 2023年05月23日 | 67.28元/股 | 24,274,700 | 2023年06月02日 | 24,274,700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3年06月01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274,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72,823,900股变更为97,098,600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5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4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 | 股东性 | 持股比 | 报告期 | 报告期 | 持有有 | 持有无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称 | 质 | 例 | 末持股数量 | 内增减变动情况 |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卜晓华 | 境内自然人 | 21.63% | 21,000,000.00 | 0.00 | 21,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孙群霞 | 境内自然人 | 21.63% | 21,000,000.00 | 0.00 | 21,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杨宇伟 | 境内自然人 | 18.54% | 18,000,000.00 | 0.00 | 18,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1% | 5,056,400.00 | 0.00 | 5,056,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1% | 2,730,000.00 | 0.00 | 2,73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1% | 2,441,600.00 | 0.00 | 2,441,6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0.74% | 715,139.00 | 715,139.00 | 0.00 | 715,139.00 | 不适用 | 0 |
丁浩 | 境内自然人 | 0.67% | 650,000.00 | 0.00 | 65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1% | 594,530.00 | 0.00 | 594,530.00 | 0.00 | 不适用 | 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其他 | 0.61% | 590,745.00 | 590,745.00 | 0.00 | 590,745.00 | 不适用 | 0 |
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卜晓华、孙群霞、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时终止。2、卜晓华、孙群霞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份额持有人;3、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15,1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5,139.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590,7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745.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6,6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672.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0,2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214.00 | |
吴新绿 | 20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900.00 | |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稳健精选5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181,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910.00 | |
纪晓玲 | 127,6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614.00 | |
陈啸 | 12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900.00 | |
王玉兰 | 11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400.00 |
张秀 | 109,4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429.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吴新绿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8,900股,实际持有208,900股。公司股东陈啸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1,900股,实际持有121,900股。公司股东张秀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9,429股,实际持有109,429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561,800.00 | 0.58% |
莫祥妹 | 退出 | 0 | 0.00% | 491,100.00 | 0.51% |
无锡金投嘉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446,500.00 | 0.4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0 | 0.00% | 715,139.00 | 0.74% |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00% | 594,530.00 | 0.6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590,745.00 | 0.61%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直接股东,且单一直接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卜晓华 | 本人 | 中国 | 否 |
孙群霞 | 本人 | 中国 | 否 |
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卜晓华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淮安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群霞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5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焕琪、丁亮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259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宏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宏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的确认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鑫宏业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及附注五、注释36。2023年度鑫宏业公司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0,104.12万元。鑫宏业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由于营业收入是鑫宏业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可能存在鑫宏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操纵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的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评价和测试鑫宏业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收入、成本、毛利波动等分析程序;?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出库单、签收单、对账单等,并评价鑫宏业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
?结合对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审计,对重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收入确认符合鑫宏业公司的会计政策。
?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鑫宏业公司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及附注
五、注释4。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鑫宏业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01,953.64万元,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人民币7,511.81万元。
鑫宏业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重大,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获取客观证据,并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
(1)了解、评价鑫宏业公司销售信用政策,并对其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
(2)通过分析鑫宏业公司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市场条件及同行业企业计提比例等因素对鑫宏业公司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计提比例、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等;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其确定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3)通过分析鑫宏业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
(4)获取鑫宏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
(5)根据抽样原则,检查与应收账款余额相关的销售发票、签收单、对账单、报关单、提单等,并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
(6)关注上期末应收账款本期回款情况,及本期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以验证管理层相关估计的合理性;
?
(7)检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鑫宏业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四、其他信息
鑫宏业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鑫宏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鑫宏业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鑫宏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鑫宏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鑫宏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鑫宏业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鑫宏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鑫宏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
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赵焕琪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丁亮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4,549,612.63 | 591,020,904.2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03,958.33 | 401,548.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6,515,827.32 | 232,794,426.09 |
应收账款 | 944,418,327.11 | 798,000,376.46 |
应收款项融资 | 111,596,299.53 | 43,630,677.71 |
预付款项 | 2,887,038.93 | 1,542,489.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32,077.19 | 548,735.15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7,780,243.55 | 279,759,376.4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5,816,479.28 | 8,199,657.80 |
流动资产合计 | 2,734,699,863.87 | 1,955,898,191.7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955,403.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502,703.88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8,338,265.16 | 187,225,455.60 |
在建工程 | 135,879,671.21 | 84,507,010.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14,818.47 | 3,881,199.89 |
无形资产 | 153,994,520.57 | 55,120,017.1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3,272,451.6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06,809.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59,748.26 | 14,060,950.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69,967.31 | 8,905,829.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8,094,359.22 | 353,700,462.65 |
资产总计 | 3,382,794,223.09 | 2,309,598,654.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000,808.95 | 65,329,190.0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7,240,000.00 | 1,184,512,105.10 |
应付账款 | 249,725,380.79 | 253,781,183.4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13,440.65 | 1,322,004.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710,977.69 | 9,230,956.78 |
应交税费 | 8,183,587.01 | 8,088,539.77 |
其他应付款 | 151,905.10 | 7,974.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969,962.32 | 35,628,303.05 |
其他流动负债 | 62,349,094.85 | 68,964,762.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0,145,157.36 | 1,626,865,020.0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3,083,01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616,500.07 | 2,322,030.9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00,000.00 | 12,803,1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60,616.71 | 1,632,429.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777,116.78 | 49,840,574.18 |
负债合计 | 1,135,922,274.14 | 1,676,705,594.2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97,098,600.00 | 72,823,9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19,686,867.90 | 246,592,332.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505,222.27 | 33,281,481.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9,581,258.78 | 280,195,345.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6,871,948.95 | 632,893,060.17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6,871,948.95 | 632,893,060.1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82,794,223.09 | 2,309,598,654.40 |
法定代表人:卜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群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吉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7,739,079.87 | 587,436,396.8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03,958.33 | 401,548.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6,318,327.32 | 232,794,426.09 |
应收账款 | 942,881,728.48 | 792,761,995.05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075,725.98 | 43,630,677.71 |
预付款项 | 36,582,588.54 | 2,688,519.84 |
其他应收款 | 33,950,258.76 | 534,161.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2,465,349.79 | 279,493,848.9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9,728,499.23 | 8,055,330.29 |
流动资产合计 | 2,680,445,516.30 | 1,947,796,904.8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5,755,403.08 | 23,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502,703.88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7,244,821.50 | 187,153,314.83 |
在建工程 | 81,243,643.90 | 82,876,864.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14,818.47 | 3,881,199.89 |
无形资产 | 41,688,817.45 | 42,592,966.5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62,672.02 | 13,892,981.6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32,144.97 | 1,743,696.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7,445,025.27 | 355,141,024.78 |
资产总计 | 3,357,890,541.57 | 2,302,937,929.6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000,808.95 | 65,329,190.08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47,240,000.00 | 1,184,512,105.10 |
应付账款 | 231,528,985.61 | 250,390,541.6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06,395.87 | 1,322,004.83 |
应付职工薪酬 | 14,197,985.81 | 9,138,081.85 |
应交税费 | 8,069,750.59 | 8,069,882.04 |
其他应付款 | 5,574.00 | 7,974.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969,962.32 | 35,628,303.05 |
其他流动负债 | 62,109,179.03 | 68,964,762.95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9,428,642.18 | 1,623,362,845.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083,014.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16,500.07 | 2,322,030.9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00,000.00 | 12,803,1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53,546.16 | 1,632,429.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70,046.23 | 49,840,574.18 |
负债合计 | 1,107,098,688.41 | 1,673,203,419.7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97,098,600.00 | 72,823,9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19,686,867.90 | 246,592,332.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505,222.27 | 33,281,481.46 |
未分配利润 | 383,501,162.99 | 277,036,795.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50,791,853.16 | 629,734,509.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57,890,541.57 | 2,302,937,929.6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01,041,176.25 | 1,808,273,545.85 |
其中:营业收入 | 2,001,041,176.25 | 1,808,273,545.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51,913,293.27 | 1,634,394,350.54 |
其中:营业成本 | 1,745,317,888.76 | 1,548,498,417.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054,089.17 | 2,348,357.72 |
销售费用 | 19,396,374.03 | 12,294,589.91 |
管理费用 | 28,367,148.97 | 17,655,255.49 |
研发费用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财务费用 | -7,522,387.14 | -1,105,380.55 |
其中:利息费用 | 3,414,029.51 | 3,545,753.48 |
利息收入 | 12,695,005.28 | 2,358,888.05 |
加:其他收益 | 31,027,506.00 | 3,176,264.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17,315.16 | 1,433,317.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596.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5,113.80 | -369,621.2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31,846.41 | -11,521,263.1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0,242.99 | -4,118,144.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890.34 | -275,595.1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178,838.20 | 162,204,153.54 |
加:营业外收入 | 44,935.86 | 603.31 |
减:营业外支出 | 238,487.97 | 6,202.7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6,985,286.09 | 162,198,554.09 |
减:所得税费用 | 21,826,332.47 | 17,422,886.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8987 | 1.988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8987 | 1.988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卜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群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吉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82,578,356.00 | 1,788,222,432.22 |
减:营业成本 | 1,727,836,656.70 | 1,529,469,100.39 |
税金及附加 | 4,400,387.28 | 2,268,054.25 |
销售费用 | 17,833,740.10 | 12,251,865.00 |
管理费用 | 22,757,536.99 | 16,947,342.48 |
研发费用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财务费用 | -6,847,211.53 | -1,092,951.85 |
其中:利息费用 | 3,414,029.51 | 3,545,753.48 |
利息收入 | 11,999,639.09 | 2,343,659.79 |
加:其他收益 | 31,027,006.00 | 3,176,264.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17,315.16 | 1,433,317.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596.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5,113.80 | -369,621.2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46,495.48 | -11,006,792.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5,852.59 | -4,118,144.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392.42 | -275,595.1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4,584,761.45 | 162,515,339.96 |
加:营业外收入 | 44,935.86 | 603.31 |
减:营业外支出 | 135,546.99 | 5,992.8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4,494,150.32 | 162,509,950.40 |
减:所得税费用 | 22,256,742.22 | 17,535,577.0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237,408.10 | 144,974,373.3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237,408.10 | 144,974,373.3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2,237,408.10 | 144,974,373.3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4,499,428.66 | 1,333,840,562.4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91,838.26 | 37,818,576.9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7,026,456.74 | 300,431,480.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1,417,723.66 | 1,672,090,619.4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49,791,651.45 | 894,541,136.6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938,842.62 | 54,493,091.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608,361.99 | 34,594,985.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132,831.08 | 472,316,610.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7,471,687.14 | 1,455,945,824.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53,963.48 | 216,144,795.3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39,655.91 | 1,433,317.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49,201.89 | 397,613.7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288,857.80 | 1,830,930.8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1,074,914.94 | 83,480,942.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3,655,689.3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8,433,978.6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2,664,582.84 | 83,480,942.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5,375,725.04 | -81,650,011.2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32,213,652.5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605,804.89 | 99,627,53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9,994.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2,909,451.84 | 99,627,535.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5,581,552.44 | 99,770,753.5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978,299.62 | 5,896,792.6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665,689.61 | 4,530,721.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225,541.67 | 110,198,267.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683,910.17 | -10,570,732.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296.15 | 2,933,180.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437,517.80 | 126,857,231.5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612,752.57 | 158,755,521.0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0,050,270.37 | 285,612,752.5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20,292,123.15 | 1,313,759,432.5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91,838.26 | 37,551,979.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466,492.61 | 297,416,251.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4,650,454.02 | 1,648,727,663.6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3,923,314.26 | 876,252,481.5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349,639.48 | 54,090,182.5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947,580.70 | 34,300,358.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7,454,315.18 | 469,204,054.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0,674,849.62 | 1,433,847,077.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024,395.60 | 214,880,586.2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39,655.91 | 1,433,317.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0,251.89 | 397,613.7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027,600.00 | 4,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257,507.80 | 5,830,930.8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475,816.52 | 62,799,158.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300,000.00 | 22,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1,069,715.60 | 4,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2,845,532.12 | 88,799,158.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588,024.32 | -82,968,227.9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32,213,652.5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605,804.89 | 99,627,53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9,994.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2,909,451.84 | 99,627,535.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5,581,552.44 | 99,770,753.5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978,299.62 | 5,896,792.6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665,689.61 | 4,530,721.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225,541.67 | 110,198,267.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683,910.17 | -10,570,732.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296.15 | 2,933,180.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745,213.60 | 124,274,805.7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028,245.20 | 157,753,439.4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283,031.60 | 282,028,245.2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79,481.60 | 280,177,347.21 | 632,873,061.55 | 632,873,061.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99.86 | 17,998.76 | 19,998.62 | 19,998.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81,481.46 | 280,195,345.97 | 632,893,060.17 | 632,893,060.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7,223,740.81 | 99,385,912.81 | 1,613,978,888.78 | 1,613,978,888.78 | |||||||||
(一)综合收益总 | 165,158,953.62 | 165,158,953.62 | 165,158,953.62 |
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497,369,235.16 | 1,497,369,235.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497,369,235.16 | 1,497,369,235.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23,740.81 | -65,773,040.81 | -48,549,300.00 | -48,549,3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23,740.81 | -17,223,740.8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549,300.00 | -48,549,300.00 | -48,549,300.00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098,600.00 | 1,719,686,867.90 | 50,505,222.27 | 379,581,258.78 | 2,246,871,948.95 | 2,246,871,948.9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3,332,920.57 | 18,783,098.31 | 149,908,602.92 | 484,848,521.80 | 484,848,521.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45.82 | 8,512.38 | 9,458.20 | 9,458.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823,900.00 | 243,332,920.57 | 18,784,044.13 | 149,917,115.30 | 484,857,980.00 | 484,857,980.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9,412.17 | 14,497,437.33 | 130,278,230.67 | 148,035,080.17 | 148,035,080.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775,668.00 | 144,775,668.00 | 144,775,668.0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9,412.17 | 3,259,412.17 | 3,259,412.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59,412.17 | 3,259,412.17 | 3,259,412.1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497,437.33 | -14,497,437.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497,437.33 | -14,497,437.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 |
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 |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81,481.46 | 280,195,345.97 | 632,893,060.17 | 632,893,060.1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79,481.60 | 277,018,796.94 | 629,714,511.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99.86 | 17,998.76 | 19,998.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81,481.46 | 277,036,795.70 | 629,734,509.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7,223,740.81 | 106,464,367.29 | 1,621,057,343.26 | |||||||
(一)综合收 | 172,237,408.10 | 172,237,408.10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497,369,235.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274,700.00 | 1,473,094,535.16 | 1,497,369,235.1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23,740.81 | -65,773,040.81 | -48,549,3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23,740.81 | -17,223,740.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549,300.00 | -48,549,3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97,098,600 | 1,719,686, | 50,505,222 | 383,501,16 | 2,250,791, |
期末余额 | .00 | 867.90 | .27 | 2.99 | 853.1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3,332,920.57 | 18,783,098.31 | 146,551,347.32 | 481,491,266.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45.82 | 8,512.38 | 9,458.2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823,900.00 | 243,332,920.57 | 18,784,044.13 | 146,559,859.70 | 481,500,724.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9,412.17 | 14,497,437.33 | 130,476,936.00 | 148,233,785.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4,974,373.33 | 144,974,373.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9,412.17 | 3,259,412.17 | ||||||||||
1.所有者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59,412.17 | 3,259,412.1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497,437.33 | -14,497,437.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497,437.33 | -14,497,437.3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823,900.00 | 246,592,332.74 | 33,281,481.46 | 277,036,795.70 | 629,734,509.9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根据卜晓华、孙群霞和杨宇伟签订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无锡鑫宏业特塑线缆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211,124,468.79元折合为本公司股份6,000万股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经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日,公司股份总数7,282.39万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282.39万元。
2023年3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17号《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7.47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此发行,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709.8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709.86万元。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鑫宏业,股票代码:30131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757981568F的营业执照。本公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9,709.86万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709.86万元,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心路17号,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卜晓华、孙群霞。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0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计价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十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附注五、(十三))、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二十三))、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
(二十七))、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附注三、(二十九))、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三十五)),具体参见相关附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公司将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占其他应付款 |
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 |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2%的现金流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公司将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资产总额的0.30%以上且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质押及抵押资产、开立保函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等事项认定为重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o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o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o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
o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
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o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o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
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
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o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o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o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基于商业信用签发,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供应链票据 | 2023年1月1日起,已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执行,因此本公司将已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列报为“应收票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销售货款 | 账龄分析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供应链票据款项 | 账龄分析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14、应收款项融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
16、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资产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年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00年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00年 | 5.00% | 23.75% |
器具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00年 | 5.00% | 19.0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5年 | 5.00% | 19.00%-31.67% |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0-50 | 土地出让年限 |
软件 | 5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技术及商标权 | 5 | 预计受益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公司无该类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年 | 按预计受益期限分摊 |
30、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5、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线缆等产品销售
国内销售:①非寄售模式: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组织生产与发货,开具产品送货单,产品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②寄售模式:公司将产品送达客户中转仓库或指定仓库,客户根据生产需求进行领用,由客户对一定期间内领用的产品进行统计,并将统计后的领用清单通过电子邮件、专用系统等方式与公司对账,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公司产品出口贸易模式主要包括船上交货(FOB)、成本加保险加运费(CIF)、办理完毕进口清关手续并在指定目的地交与买方后完成交货(DDP/DAP)等,不同贸易方式下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在FOB/CIF贸易模式下,公司以货物出口装船离岸确认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确认收入;在DDP/DAP贸易模式下,公司以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取得收货方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2)新能源业务
公司提供新能源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电力输送的数量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电力输送到客户指定地点,每月客户在开具的电力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此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6、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7、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除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以外的所有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限短于1年(含)的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租赁资产价值低于10万元(含)的租赁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6)和(33)。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0、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务人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1、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2.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42、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615.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2,222.77 | |
盈余公积 | 5,439.24 | |
未分配利润 | 48,953.18 | |
所得税费用 | -34,393.80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615.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2,222.77 |
盈余公积 | 5,439.24 |
未分配利润 | 48,953.18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34,393.80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458,771.45 | 602,178.60 | 14,060,950.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0,249.30 | 582,179.98 | 1,632,429.28 |
盈余公积 | 33,279,481.60 | 1,999.86 | 33,281,481.46 |
未分配利润 | 280,177,347.21 | 17,998.76 | 280,195,345.97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7,433,426.51 | -10,540.42 | 17,422,886.09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736,968.89 | 286,548.29 | 10,023,517.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675.44 | 277,090.09 | 392,765.53 |
盈余公积 | 18,783,098.31 | 945.82 | 18,784,044.13 |
未分配利润 | 149,908,602.92 | 8,512.38 | 149,917,115.3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25% |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 0%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 |
淄博华寅核电部件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837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资格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2022年至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司子公司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相关政策: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因此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574.89 | 35,326.17 |
银行存款 | 358,183,701.31 | 284,617,822.09 |
其他货币资金 | 176,345,336.43 | 306,367,755.95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0.00 | 0.00 |
合计 | 534,549,612.63 | 591,020,904.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1,456,000.00 | 303,908,141.64 |
融资性保函保证金及其他保函保证金 | 3,042,331.26 | 1,500,000.00 |
期货保证金 | 1,011.00 | 10.00 |
合计 | 174,499,342.26 | 305,408,151.6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703,958.33 | 401,548.41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10,703,958.33 | 0.00 |
远期外汇协议 | 0.00 | 401,548.41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中: | ||
合计 | 110,703,958.33 | 401,548.41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4,100,856.54 | 175,833,163.33 |
商业承兑票据 | 29,192,869.36 | 56,961,262.76 |
供应链票据 | 3,222,101.42 | |
合计 | 136,515,827.32 | 232,794,426.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38,762,962.01 | 100.00% | 2,247,134.69 | 1.62% | 136,515,827.32 | 237,262,917.22 | 100.00% | 4,468,491.13 | 1.88% | 232,794,426.09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112,763.37 | 22.42% | 1,919,894.01 | 6.17% | 29,192,869.36 | 61,429,753.89 | 25.89% | 4,468,491.13 | 7.27% | 56,961,262.76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100,856.54 | 75.02% | 104,100,856.54 | 175,833,163.33 | 74.11% | 175,833,163.33 | ||||
供应链票据 | 3,549,342.10 | 2.56% | 327,240.68 | 9.22% | 3,222,101.42 | |||||
合计 | 138,762,962.01 | 100.00% | 2,247,134.69 | 136,515,827.32 | 237,262,917.22 | 100.00% | 4,468,491.13 | 232,794,426.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47,134.6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112,763.37 | 1,919,894.01 | 6.17%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100,856.54 | ||
供应链票据 | 3,549,342.10 | 327,240.68 | 9.22% |
合计 | 138,762,962.01 | 2,247,134.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基于商业信用签发,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供应链票据 | 2023年1月1日起,已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执行,因此本公司将已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列报为“应收票据”。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4,468,491.13 | -2,548,597.12 | 1,919,894.01 | |||
供应链票据 | 0.00 | 327,240.68 | 327,240.68 | |||
合计 | 4,468,491.13 | -2,221,356.44 | 2,247,134.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60,981,994.55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1,227,748.34 |
合计 | 0.00 | 62,209,742.89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79,700,235.72 | 836,725,602.79 |
1至2年 | 17,235,846.59 | 3,735,284.97 |
2至3年 | 1,526,904.48 | 415,801.12 |
3年以上 | 21,073,410.15 | 23,905,566.69 |
3至4年 | 408,877.24 | 10,442,956.56 |
4至5年 | 10,516,430.51 | 9,676,677.39 |
5年以上 | 10,148,102.40 | 3,785,932.74 |
合计 | 1,019,536,396.94 | 864,782,255.5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78,256.57 | 2.15% | 21,878,256.57 | 100.00% | 24,033,190.43 | 2.78% | 24,033,190.4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997,658,140.37 | 97.85% | 53,239,813.26 | 5.34% | 944,418,327.11 | 840,749,065.14 | 97.22% | 42,748,688.68 | 5.08% | 798,000,376.46 |
账款 |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700,512,125.58 | 68.70% | 37,408,502.06 | 5.34% | 663,103,623.52 | 617,667,625.67 | 71.42% | 31,594,616.70 | 5.12% | 586,073,008.97 |
供应链票据款项 | 297,146,014.79 | 29.15% | 15,831,311.20 | 5.33% | 281,314,703.59 | 223,081,439.47 | 25.80% | 11,154,071.98 | 5.00% | 211,927,367.49 |
合计 | 1,019,536,396.94 | 100.00% | 75,118,069.83 | 944,418,327.11 | 864,782,255.57 | 100.00% | 66,781,879.11 | 798,000,376.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1,878,256.5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 | 12,784,497.74 | 12,784,497.74 | 11,608,594.88 | 11,608,594.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九鼎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 6,318,759.54 | 6,318,759.54 | 4,318,759.54 | 4,318,759.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开普机械有限公司 | 2,207,385.68 | 2,207,385.68 | 2,207,385.68 | 2,207,385.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朗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60,969.00 | 1,060,96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单位 | 2,722,547.47 | 2,722,547.47 | 2,682,547.47 | 2,682,547.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4,033,190.43 | 24,033,190.43 | 21,878,256.57 | 21,878,256.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408,502.0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89,047,624.05 | 34,452,381.21 | 5.00% |
1-2年 | 9,681,474.47 | 1,936,294.90 | 20.00% |
2-3年 | 1,526,402.23 | 763,201.12 | 50.00% |
3年以上 | 256,624.83 | 256,624.83 | 100.00% |
合计 | 700,512,125.58 | 37,408,502.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销售贷款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831,311.2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0,652,611.67 | 14,532,630.58 | 5.00% |
1-2年 | 6,493,403.12 | 1,298,680.62 | 20.00% |
合计 | 297,146,014.79 | 15,831,311.2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供应链票据组合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033,190.43 | 1,060,969.00 | 3,215,902.86 | 21,878,256.5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销售货款 | 31,594,616.70 | 5,092,408.02 | 321.00 | 721,798.34 | 37,408,502.06 | |
供应链票据款项 | 11,154,071.98 | 4,677,239.22 | 15,831,311.20 | |||
合计 | 66,781,879.11 | 10,830,616.24 | 3,215,902.86 | 321.00 | 721,798.34 | 75,118,06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1.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0,918,716.96 | 240,918,716.96 | 23.61% | 12,045,935.85 |
宁波明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799,719.61 | 46,799,719.61 | 4.59% | 2,339,985.98 | |
欧托凯勃汽车线束(太仓)有限公司 | 45,232,609.40 | 45,232,609.40 | 4.43% | 2,261,630.47 | |
意美旭智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901,321.00 | 40,901,321.00 | 4.01% | 2,045,066.05 |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6,775,079.23 | 36,775,079.23 | 3.60% | 1,838,753.96 | |
合计 | 410,627,446.20 | 410,627,446.20 | 40.24% | 20,531,372.31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1,596,299.53 | 43,630,677.71 |
合计 | 111,596,299.53 | 43,630,677.7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20,573.55 |
合计 | 1,520,573.55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 91,654,098.68 | |
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 | 168,530,685.72 | |
合计 | 260,184,784.4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5)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其他说明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432,077.19 | 548,735.15 |
合计 | 432,077.19 | 548,735.1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70,869.93 | 440,175.93 |
其他 | 8,205,400.99 | 225,537.91 |
合计 | 8,676,270.92 | 665,713.8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52,967.99 | 313,424.13 |
1至2年 | 120,947.00 | 307,477.78 |
2至3年 | 10,000.00 | |
3年以上 | 8,202,355.93 | 34,811.93 |
3至4年 | 75,000.00 | 0.00 |
4至5年 | 8,092,544.00 | 9,840.00 |
5年以上 | 34,811.93 | 24,971.93 |
合计 | 8,676,270.92 | 665,713.8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000,000.00 | 92.21% | 8,00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6,270.92 | 7.79% | 244,193.73 | 36.11% | 432,077.19 | 665,713.84 | 100.00% | 116,978.69 | 17.57% | 548,735.15 |
其中: | ||||||||||
其他款项 | 676,270.92 | 7.79% | 244,193.73 | 36.11% | 432,077.19 | 665,713.84 | 100.00% | 116,978.69 | 17.57% | 548,735.15 |
合计 | 8,676,270.92 | 100.00% | 8,244,193.73 | 432,077.19 | 665,713.84 | 100.00% | 116,978.69 | 548,735.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00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000,000.00 | 8,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4,193.7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2,967.99 | 17,648.40 | 5.00% |
1-2年 | 120,947.00 | 24,189.40 | 20.00% |
2-3年 | 0.00 | 0.00 | 50.00% |
3年以上 | 202,355.93 | 202,355.93 | 100.00% |
合计 | 676,270.92 | 244,193.7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6,978.69 | 116,978.6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8,489.47 | 38,489.47 | ||
其他变动 | 88,725.57 | 8,000,000.00 | 8,088,725.5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44,193.73 | 8,000,000.00 | 8,244,193.7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8,000,000.00 | 3年以上 | 92.21% | 8,000,000.00 |
湖南领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04,364.00 | 1-2年 | 1.20% | 20,872.80 |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1.15% | 5,000.00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92,544.00 | 3年以上 | 1.07% | 92,544.00 |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60,000.00 | 3年以上 | 0.69% | 60,000.00 |
合计 | 8,356,908.00 | 96.32% | 8,178,416.80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10,797.44 | 97.36% | 1,462,255.06 | 94.80% |
1至2年 | 1,007.05 | 0.03% | 57,126.40 | 3.70% |
2至3年 | 57,126.40 | 1.98% | 10,000.00 | 0.65% |
3年以上 | 18,108.04 | 0.63% | 13,108.04 | 0.85% |
合计 | 2,887,038.93 | 1,542,489.5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江阴博烨科技有限公司 | 1,488,044.00 | 51.54 | 1年以内 | 劳务或货物尚未提供完毕 |
湖南中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6,893.21 | 15.13 | 1年以内 | 劳务或货物尚未提供完毕 |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27,047.46 | 7.86 | 1年以内 | 劳务或货物尚未提供完毕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120,000.00 | 4.16 | 1年以内 | 劳务或货物尚未提供完毕 |
江苏远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64,110.06 | 2.22 | 1年以内 | 劳务或货物尚未提供完毕 |
合计 | 2,336,094.73 | 80.91 |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9,532,819.74 | 1,974,802.35 | 47,558,017.39 | 72,655,292.65 | 1,863,702.67 | 70,791,589.98 |
在产品 | 34,206,259.42 | 34,206,259.42 | 49,755,161.81 | 49,755,161.81 | ||
库存商品 | 87,242,638.91 | 5,824,877.44 | 81,417,761.47 | 103,156,488.86 | 3,243,075.63 | 99,913,413.23 |
合同履约成本 | 307,552.84 | 307,552.84 | 547,508.36 | 547,508.36 | ||
发出商品 | 34,290,652.43 | 34,290,652.43 | 58,751,703.04 | 58,751,703.04 | ||
合计 | 205,579,923.34 | 7,799,679.79 | 197,780,243.55 | 284,866,154.72 | 5,106,778.30 | 279,759,376.4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63,702.67 | 673,876.40 | 498,705.10 | 1,061,481.82 | 1,974,802.35 | |
库存商品 | 3,243,075.63 | 641,976.19 | 4,034,284.09 | 2,094,458.47 | 5,824,877.44 | |
合计 | 5,106,778.30 | 1,315,852.59 | 4,532,989.19 | 3,155,940.29 | 7,799,679.79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销售产品运费 | 547,508.36 | 27,441,237.79 | 27,681,193.31 | 307,552.84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及应计利息 | 689,145,972.23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6,667,225.35 | 3,074,186.12 |
IPO中介机构费 | 5,125,471.68 | |
多缴其他税费 | 3,281.70 | |
合计 | 695,816,479.28 | 8,199,657.80 |
其他说明:
11、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综合收益的原
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扬州融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
小计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
合计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7,502,703.88 | |
合计 | 7,502,703.88 |
其他说明:
说明:2023年10月8日,公司与无锡星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江溪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扬州嘉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汤月香、谢婧婉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无锡山水绿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对无锡山水绿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持有股权的目的为获取股权增值收益。因此根据持有目的及流动特性,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并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8,338,265.16 | 187,225,455.60 |
合计 | 278,338,265.16 | 187,225,455.6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器具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821,807.31 | 83,125,238.14 | 6,234,524.74 | 3,023,635.76 | 9,556,829.78 | 228,762,035.73 |
2.本期增 | 48,275,167.2 | 87,909,445.7 | 1,583,470.41 | 2,358,304.17 | 7,715,270.50 | 147,841,658. |
加金额 | 6 | 6 | 10 | |||
(1)购置 | 20,862,491.65 | 686,288.53 | 1,038,706.44 | 5,498,893.77 | 28,086,380.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332,252.14 | 39,799,045.00 | 175,393.97 | 2,216,376.73 | 56,523,067.8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3,942,915.12 | 27,247,909.11 | 897,181.88 | 1,144,203.76 | 63,232,209.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0,194.79 | 3,593,096.92 | 569,666.00 | 204,989.32 | 385,701.42 | 5,173,648.45 |
(1)处置或报废 | 420,194.79 | 3,593,096.92 | 569,666.00 | 204,989.32 | 385,701.42 | 5,173,648.4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74,676,779.78 | 167,441,586.98 | 7,248,329.15 | 5,176,950.61 | 16,886,398.86 | 371,430,045.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111,459.57 | 23,051,437.37 | 4,744,076.53 | 1,721,116.06 | 3,908,490.60 | 41,536,580.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99,165.43 | 31,182,962.26 | 1,320,623.18 | 1,331,288.10 | 2,002,191.55 | 55,236,230.52 |
(1)计提 | 7,568,482.31 | 9,764,315.15 | 498,641.30 | 355,541.34 | 2,002,191.55 | 20,189,171.6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1,830,683.12 | 21,418,647.11 | 821,981.88 | 975,746.76 | 35,047,058.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9,184.80 | 2,406,454.76 | 541,182.80 | 194,740.92 | 139,467.15 | 3,681,030.43 |
(1)处置或报废 | 399,184.80 | 2,406,454.76 | 541,182.80 | 194,740.92 | 139,467.15 | 3,681,030.43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7,111,440.20 | 51,827,944.87 | 5,523,516.91 | 2,857,663.24 | 5,771,215.00 | 93,091,780.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7,565,339.58 | 115,613,642.11 | 1,724,812.24 | 2,319,287.37 | 11,115,183.86 | 278,338,265.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710,347.74 | 60,073,800.77 | 1,490,448.21 | 1,302,519.70 | 5,648,339.18 | 187,225,455.6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5,879,671.21 | 84,507,010.48 |
合计 | 135,879,671.21 | 84,507,010.4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 11,211,426.61 | 11,211,426.61 | 44,184,462.14 | 44,184,462.14 | ||
新能源特种线 | 70,032,217.2 | 70,032,217.2 | 37,715,199.9 | 37,715,199.9 |
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3 | 3 | 5 | 5 |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49,361,983.85 | 49,361,983.85 | 1,630,145.55 | 1,630,145.55 | ||
其他工程 | 5,274,043.52 | 5,274,043.52 | 977,202.84 | 977,202.84 | ||
合计 | 135,879,671.21 | 135,879,671.21 | 84,507,010.48 | 84,507,010.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 | 162,850,000.00 | 44,184,462.14 | 12,844,638.00 | 45,817,673.53 | 11,211,426.61 | 102.05% | 102.05% | 2,890,332.39 | 83,768.10 | 4.70% | 募集资金 | |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88,600,000.00 | 37,715,199.95 | 33,185,597.10 | 868,579.82 | 70,032,217.23 | 84.95% | 84.95% | 募集资金 | ||||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00,060,000.00 | 1,630,145.55 | 48,068,719.04 | 336,880.74 | 49,361,983.85 | 24.84% | 24.84%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451,510,000.00 | 83,529,807.64 | 94,098,954.14 | 47,023,134.09 | 130,605,627.69 | 2,890,332.39 | 83,768.10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40,914.68 | 5,040,91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9,549.84 | 2,049,549.84 |
租赁 | 2,049,549.84 | 2,049,549.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4,770.09 | 974,770.09 |
租赁变更及到期 | 974,770.09 | 974,770.09 |
4.期末余额 | 6,115,694.43 | 6,115,694.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59,714.79 | 1,159,714.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1,923.69 | 2,091,923.69 |
(1)计提 | 2,091,923.69 | 2,091,923.6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762.52 | 350,762.52 |
(1)处置 | ||
租赁变更及到期 | 350,762.52 | 350,762.52 |
4.期末余额 | 2,900,875.96 | 2,900,875.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14,818.47 | 3,214,818.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81,199.89 | 3,881,199.8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097,524.38 | 1,266,681.69 | 59,364,206.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063,326.31 | 3,020,000.00 | 263,716.81 | 104,347,043.12 | |
(1)购置 | 81,043,874.01 | 263,716.81 | 81,307,590.8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019,452.30 | 3,020,000.00 | 23,039,452.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59,160,850.69 | 3,020,000.00 | 1,530,398.50 | 163,711,249.1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14,810.53 | 729,378.36 | 4,244,188.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33,819.19 | 352,333.33 | 186,387.21 | 5,472,539.73 | |
(1)计提 | 2,801,866.89 | 352,333.33 | 186,387.21 | 3,340,587.43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131,952.30 | 2,131,952.30 | |||
3.本期减少 |
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448,629.72 | 352,333.33 | 915,765.57 | 9,716,728.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0,712,220.97 | 2,667,666.67 | 614,632.93 | 153,994,520.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582,713.85 | 537,303.33 | 55,120,017.1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公司披露的专利权包含专利技术和商标权。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23,272,451.65 | 23,272,451.65 | ||||
合计 | 23,272,451.6 | 23,272,451.6 |
5 | 5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
合计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变化和产生的现金流入等相关要件认定资产组 | 未将公司的经营分部管理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86,789,428.84 | 89,000,000.00 | 5年 | 收入增长率:3%-15%平均毛利率:18.00%税前折现率:15.08% | 收入增长率:0%毛利率:19.1%税前折现率:15.08% | 与预测期最后一年基本一致 | |
合计 | 86,789,428.84 | 89,000,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972,737.47 | 165,927.84 | 1,806,809.63 | ||
合计 | 1,972,737.47 | 165,927.84 | 1,806,809.63 |
其他说明: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9,295,350.44 | 11,933,133.07 | 76,474,127.23 | 11,538,306.45 |
政府补助 | 4,600,000.00 | 690,000.00 | 12,803,100.00 | 1,920,465.00 |
租赁负债 | 3,577,434.61 | 536,615.19 | 4,014,523.99 | 602,178.60 |
合计 | 87,472,785.05 | 13,159,748.26 | 93,291,751.22 | 14,060,950.0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428,282.20 | 8,107,070.5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3,958.33 | 105,593.75 | 401,548.41 | 60,232.26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5,771,530.94 | 865,729.64 | 6,600,113.58 | 990,017.04 |
使用权资产 | 3,214,818.47 | 482,222.77 | 3,881,199.89 | 582,179.98 |
合计 | 42,118,589.94 | 9,560,616.71 | 10,882,861.88 | 1,632,429.2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59,748.26 | 14,060,950.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60,616.71 | 1,632,429.2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921,952.00 | 184,390.40 | 737,561.60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8,232,405.71 | 8,232,405.71 | 8,905,829.45 | 8,905,829.45 | ||
合计 | 9,154,357.71 | 184,390.40 | 8,969,967.31 | 8,905,829.45 | 8,905,829.45 |
其他说明:
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74,499,342.26 | 174,499,342.26 | 质押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 305,408,151.64 | 305,408,151.64 | 质押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
应收票据 | 73,456,950.51 | 73,456,950.51 | 质押 | 银行授信质押 | ||||
无形资产 | 27,503,345.10 | 27,503,345.10 | 抵押 | 银行授信额度抵押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20,573.55 | 1,520,573.55 | 质押 | 开具保函 | 3,809,544.40 | 3,809,544.40 | 质押 | 银行授信质押 |
合计 | 176,019,915.81 | 176,019,915.81 | 410,177,991.65 | 410,177,991.65 |
其他说明:
2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2,985,183.95 | 55,268,7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5,625.00 | 60,490.08 |
合计 | 23,000,808.95 | 65,329,190.0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质押借款为:质押+保证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28、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29、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572,105.10 | |
银行承兑汇票 | 747,240,000.00 | 1,181,940,000.00 |
合计 | 747,240,000.00 | 1,184,512,105.1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3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款 | 168,943,649.68 | 183,731,138.97 |
应付购置长期资产款 | 80,781,731.11 | 70,050,044.52 |
合计 | 249,725,380.79 | 253,781,183.4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51,905.10 | 7,974.00 |
合计 | 151,905.10 | 7,974.00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款项 | 151,905.10 | 7,974.00 |
合计 | 151,905.10 | 7,974.0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不适用
3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项 | 1,813,440.65 | 1,322,004.83 |
合计 | 1,813,440.65 | 1,322,004.83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230,956.78 | 72,853,561.71 | 66,373,540.80 | 15,710,977.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928,321.58 | 4,928,321.58 | ||
合计 | 9,230,956.78 | 77,781,883.29 | 71,301,862.38 | 15,710,977.6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30,592.60 | 66,670,414.95 | 60,392,586.80 | 15,508,420.75 |
2、职工福利费 | 1,874,730.94 | 1,874,730.94 | ||
3、社会保险费 | 2,187,257.01 | 2,187,257.0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77,133.27 | 1,777,133.27 | ||
工伤保险费 | 188,840.06 | 188,840.06 | ||
生育保险费 | 221,283.68 | 221,283.68 | ||
4、住房公积金 | 1,453,524.98 | 1,453,524.9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4.18 | 667,633.83 | 465,441.07 | 202,556.94 |
合计 | 9,230,956.78 | 72,853,561.71 | 66,373,540.80 | 15,710,977.6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777,812.29 | 4,777,812.29 | |
2、失业保险费 | 150,509.29 | 150,509.29 | |
合计 | 4,928,321.58 | 4,928,321.58 |
其他说明:
3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6,536,480.16 | 7,332,075.55 |
个人所得税 | 495,005.93 | 131,83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3,049.19 | |
房产税 | 391,084.29 | 213,701.80 |
土地使用税 | 89,874.30 | 121,578.00 |
印花税 | 327,012.40 | 289,195.46 |
教育费附加 | 137,892.28 | |
其他税费 | 13,188.46 | 152.79 |
合计 | 8,183,587.01 | 8,088,539.77 |
其他说明:
36、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9,027.78 | 33,935,809.9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60,934.54 | 1,692,493.09 |
合计 | 11,969,962.32 | 35,628,303.05 |
其他说明:
3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 62,209,742.89 | 68,895,686.66 |
待转销项税 | 139,351.96 | 69,076.29 |
合计 | 62,349,094.85 | 68,964,762.9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 | 溢折价摊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提利息 | 销 |
合计
其他说明:
3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1,936,781.50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9,027.78 | 82,042.4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9,027.78 | -33,935,809.96 |
合计 | 33,083,014.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的抵押借款为:抵押+保证借款。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0、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合计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21,731.04 | 4,108,766.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4,296.43 | -94,242.0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60,934.54 | -1,692,493.09 |
合计 | 1,616,500.07 | 2,322,030.90 |
其他说明:
42、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8,203,100.00 | 8,203,100.00 | 上市推进奖励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600,000.00 | 4,600,000.00 |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 ||
合计 | 12,803,100.00 | 8,203,100.00 | 4,600,000.00 |
其他说明: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2,823,900.00 | 24,274,700.00 | 24,274,700.00 | 97,098,600.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17号《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7.47万股,共募集股款1,633,201,81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35,832,580.8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97,369,235.16元。其中计入“股本”24,274,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73,094,535.16元。本次发行新股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
4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4,348,568.79 | 1,473,094,535.16 | 1,707,443,103.9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243,763.95 | 12,243,763.95 | ||
合计 | 246,592,332.74 | 1,473,094,535.16 | 1,719,686,867.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动情况说明:具体说明详见本附注七(注释44)
4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281,481.46 | 17,223,740.81 | 50,505,222.27 | |
合计 | 33,281,481.46 | 17,223,740.81 | 50,505,222.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4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0,177,347.21 | 149,908,602.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998.76 | 8,512.3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0,195,345.97 | 149,917,115.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223,740.81 | 14,497,437.3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549,3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9,581,258.78 | 280,195,345.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7,998.76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63,665,044.04 | 1,708,148,693.86 | 1,791,801,820.08 | 1,532,048,194.16 |
其他业务 | 37,376,132.21 | 37,169,194.90 | 16,471,725.77 | 16,450,223.19 |
合计 | 2,001,041,176.25 | 1,745,317,888.76 | 1,808,273,545.85 | 1,548,498,417.3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伏线缆 | 625,295,324.19 | 578,928,118.80 | 625,295,324.19 | 578,928,118.80 |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1,079,241,766.54 | 909,698,980.59 | 1,079,241,766.54 | 909,698,980.59 | ||||
工业线缆 | 205,224,127.43 | 171,705,658.81 | 205,224,127.43 | 171,705,658.81 | ||||
其他 | 53,903,825.88 | 47,815,935.66 | 53,903,825.88 | 47,815,935.66 | ||||
其他业务 | 37,376,132.21 | 37,169,194.90 | 37,376,132.21 | 37,169,194.9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1,798,023,337.30 | 1,567,942,513.55 | 1,798,023,337.30 | 1,567,942,513.55 | ||||
境外销售 | 203,017,838.95 | 177,375,375.21 | 203,017,838.95 | 177,375,375.21 | ||||
市场或客 |
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001,040,611.90 | 1,745,317,710.78 | 2,001,040,611.90 | 1,745,317,710.78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564.35 | 177.98 | 564.35 | 177.9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001,041,176.25 | 1,745,317,888.76 | 2,001,041,176.25 | 1,745,317,888.7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926,850.44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0,265.81 | 195,849.25 |
教育费附加 | 701,154.45 | 139,892.34 |
房产税 | 1,502,614.63 | 672,067.55 |
土地使用税 | 627,336.48 | 535,697.86 |
印花税 | 1,233,111.88 | 795,157.93 |
其他 | 9,605.92 | 9,692.79 |
合计 | 5,054,089.17 | 2,348,357.72 |
其他说明:
5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费用 | 3,259,412.17 | |
职工薪酬 | 12,800,412.18 | 8,278,049.64 |
中介机构费 | 3,370,685.11 | 749,634.25 |
折旧与摊销 | 3,237,289.36 | 1,714,845.88 |
业务招待费 | 1,650,339.30 | 989,242.65 |
差旅费 | 1,470,287.81 | 1,161,754.91 |
水电及办公费 | 1,487,800.09 | 916,405.42 |
认证及检测费 | 387,298.49 | 151,592.82 |
上市费用 | 2,894,644.56 | |
其他 | 1,068,392.07 | 434,317.75 |
合计 | 28,367,148.97 | 17,655,255.49 |
其他说明:
5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04,689.24 | 5,332,104.36 |
销售佣金 | 2,825,482.24 | 2,009,294.40 |
业务招待费 | 3,951,286.76 | 2,870,429.14 |
鉴定及证书费 | 566,767.45 | 349,614.20 |
折旧与摊销 | 2,198,987.13 | 1,211,236.67 |
宣传展览费 | 1,404,873.51 | 101,797.17 |
差旅费 | 1,252,386.19 | 256,809.50 |
其他 | 191,901.51 | 163,304.47 |
合计 | 19,396,374.03 | 12,294,589.91 |
其他说明:
5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投入 | 41,061,073.39 | 38,347,921.67 |
职工薪酬 | 13,167,571.26 | 10,558,531.97 |
技术服务费 | 4,398,564.39 | 4,151,212.03 |
折旧与摊销 | 1,626,417.37 | 979,821.46 |
水电费 | 903,985.61 | 664,187.96 |
其他 | 142,567.46 | 1,435.53 |
合计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其他说明:
5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414,029.51 | 3,545,753.48 |
减:利息收入 | 12,695,005.28 | 2,358,888.05 |
汇兑损益 | 985,455.77 | -5,552,909.43 |
手续费及其他 | 749,114.85 | 1,553,334.87 |
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支出 | 24,018.01 | 1,707,328.58 |
合计 | -7,522,387.14 | -1,105,380.55 |
其他说明:
5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3,503,641.00 | 2,466,762.0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918,633.17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05,231.83 | 709,502.94 |
合计 | 31,027,506.00 | 3,176,264.94 |
5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1,548.41 | -369,621.2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01,548.41 | -369,621.2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03.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03,958.33 | |
合计 | 305,113.80 | -369,621.21 |
其他说明:
5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596.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926,007.43 | 731,687.7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9,620.71 | 701,629.31 |
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支出 | -1,323,716.06 | |
合计 | 13,817,315.16 | 1,433,317.04 |
其他说明:
5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221,356.44 | -772,281.2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14,713.38 | -10,692,250.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489.47 | -56,731.50 |
合计 | -5,431,846.41 | -11,521,263.12 |
其他说明: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15,852.59 | -4,118,144.26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84,390.40 | |
合计 | -1,500,242.99 | -4,118,144.26 |
其他说明:
5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66,890.34 | -275,595.16 |
合计 | -166,890.34 | -275,595.16 |
6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44,935.86 | 603.31 | 44,935.86 |
合计 | 44,935.86 | 603.31 | 44,935.86 |
其他说明:
6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0,000.00 | |
滞纳金 | 389.55 | 389.55 | |
资产报废损失 | 107,060.29 | 5,992.87 | 107,060.29 |
其他 | 81,038.13 | 209.89 | 81,038.13 |
合计 | 238,487.97 | 6,202.76 | 238,487.97 |
其他说明:
6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620,356.35 | 20,220,655.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5,976.12 | -2,797,769.12 |
合计 | 21,826,332.47 | 17,422,886.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6,985,286.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047,792.9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55,773.4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7,929.4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09,071.34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7,242,687.80 |
所得税费用 | 21,826,332.47 |
其他说明:
63、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 15,905,772.83 | 13,783,764.94 |
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保证金 | 594,847,807.60 | 281,288,827.10 |
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 | 12,695,005.28 | 2,358,888.05 |
收到的其他往来款 | 3,577,871.03 | 3,000,000.00 |
合计 | 627,026,456.74 | 300,431,480.0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保证金 | 462,285,444.48 | 452,726,263.66 |
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支出 | 25,452,931.80 | 15,127,537.29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719,899.14 | 1,149,740.73 |
支付的其他往来款及其他 | 2,674,555.66 | 3,313,069.11 |
合计 | 491,132,831.08 | 472,316,610.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
赎回定期存款 | 500,0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10,000,000.00 | |
收购前支付的借款(注) | 8,433,978.60 | |
购买定期存款 | 1,180,000,000.00 | |
合计 | 1,498,433,978.6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基金支付的现金 | 29,500,000.00 | |
合计 | 29,5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及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出资7,000-7,500万元,其中股权投资6,580万元,并按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公司按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清偿义务后,获得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原股东100%的股权。截至2023年5月22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收到公司支付款项合计74,233,978.60元,其中计入股权投资6,580万元,剩余8,433,978.60元作为借款。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借款质押保证金 | 1,584,835.12 | |
不能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3,505,159.27 | |
合计 | 5,089,994.3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借款质押保证金 | 84,843.86 |
支付租赁负债 | 2,042,070.73 | 1,198,646.25 |
支付的IPO发行费用 | 37,538,775.02 | 3,332,075.48 |
合计 | 39,665,689.61 | 4,530,721.7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5,329,190.08 | 55,605,804.89 | 755,450.00 | 98,644,770.94 | 44,865.08 | 23,000,808.95 |
长期借款 | 67,018,823.96 | 56,936,781.50 | 73,014.68 | 10,009,027.78 | ||
租赁负债 | 4,014,523.99 | 2,415,731.35 | 2,042,070.73 | 810,750.00 | 3,577,434.61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48,549,300.00 | 48,549,300.00 | ||||
合计 | 136,362,538.03 | 55,605,804.89 | 51,720,481.35 | 206,172,923.17 | 928,629.76 | 36,587,271.34 |
6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5,158,953.62 | 144,775,668.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32,089.40 | 15,639,407.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178,903.77 | 10,052,938.4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91,923.69 | 1,211,236.67 |
无形资产摊销 | 2,914,569.39 | 1,354,501.0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5,927.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890.34 | 275,595.1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060.29 | 5,992.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113.80 | 369,621.2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10,201.37 | 1,335,274.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41,031.22 | -1,433,317.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1,201.79 | -4,037,432.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95,225.67 | 1,239,663.7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702,124.61 | -132,753,697.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077,066.85 | -561,499,200.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5,165,372.05 | 736,349,131.80 |
其他 | 3,259,412.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53,963.48 | 216,144,795.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2,049,549.84 | 4,213,497.3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0,050,270.37 | 285,612,752.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5,612,752.57 | 158,755,521.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437,517.80 | 126,857,231.5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5,800,000.00 |
其中: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65,8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144,310.70 |
其中: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2,144,310.70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3,655,689.30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60,050,270.37 | 285,612,752.57 |
其中:库存现金 | 20,574.89 | 35,326.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58,183,701.31 | 284,617,822.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45,994.17 | 959,604.3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0,050,270.37 | 285,612,752.57 |
6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6、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67、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投入 | 41,061,073.39 | 38,347,921.67 |
职工薪酬 | 13,167,571.26 | 10,558,531.97 |
技术服务费 | 4,398,564.39 | 4,151,212.03 |
折旧与摊销 | 1,626,417.37 | 979,821.46 |
水电费 | 903,985.61 | 664,187.96 |
其他 | 142,567.46 | 1,435.53 |
合计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1,300,179.48 | 54,703,110.6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65,800,000.00 | 100.00% | 购买 | 2023年05月26日 | 详见说明 | 48,441,914.96 | -6,445,639.34 | 1,731,653.21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加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公司参与了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3年4月,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0492破29号之一)批准了上述重整计划。
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及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出资7,000-7,500万元,其中股权投资6,580万元,并按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公司按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履行清偿义务后,获得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原股东100%的股权。截至2023年5月22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收到公司支付款项合计74,233,978.60元。
2023年5月5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2023年5月26日,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通知,截至2023年5月25日,根据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
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已变更为重整投资人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上,购买日确定为2023年5月26日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65,8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65,8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2,527,548.3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3,272,451.65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69,563,429.36 | 35,069,776.96 |
货币资金 | 2,297,855.70 | 2,297,855.70 |
应收款项 | 10,303,495.81 | 10,303,495.81 |
存货 | 5,038,844.33 | 5,116,310.45 |
固定资产 | 28,185,151.00 | 8,608,381.78 |
无形资产 | 20,907,500.00 | 5,913,150.70 |
预付款项 | 1,239,796.75 | 1,239,796.75 |
其他应收款 | 1,590,785.77 | 1,590,785.77 |
负债: | 27,035,881.01 | 18,412,467.91 |
借款 | 0.00 | 0.00 |
应付款项 | 3,357,040.43 | 3,357,040.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623,413.10 | 0.00 |
应交税费 | 677,958.15 | 677,958.15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5,937.45 | 1,085,937.45 |
合同负债 | 3,597,040.19 | 3,597,040.19 |
其他应付款 | 9,338,094.90 | 9,338,094.90 |
其他流动负债 | 356,396.79 | 356,396.79 |
净资产 | 42,527,548.35 | 16,657,309.0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42,527,548.35 | 16,657,309.0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以评估结果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参考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134号。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公司不存在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出资设立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实收资本人
民币200万元,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0万元,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3年10月23日,本公司和无锡凯丙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设立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持股比例为83.3333%;无锡凯丙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6.6667%。自设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新设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65,800,000.00 | 江苏常州 | 江苏常州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无锡一凡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制造业 | 100.00% | 新设 | |
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00 | 安徽芜湖 | 安徽芜湖 | 投资 | 83.33% | 新设 | |
淄博华寅核电部件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山东淄博 | 山东淄博 | 制造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扬州融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南京 | 江苏扬州 | 创业投资 | 95.65%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扬州融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本公司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应当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中二名以上(含)委员同意方为通过。因此,鑫宏业公司对基金扬州融德汇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23,000,383.39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23,000,383.39 |
流动负债 | 47,013.70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47,013.7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953,369.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1,955,403.0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1,955,403.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6,630.3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46,630.3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803,100.00 | 8,203,100.00 | 4,600,000.00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8,203,100.00 | 10,607,500.00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5,300,541.00 | 2,466,762.0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管理层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管理层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
o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38,762,962.01 | 2,247,134.69 |
应收账款 | 1,019,536,396.94 | 75,118,069.83 |
其他应收款 | 8,676,270.92 | 8,244,193.73 |
合计 | 1,166,975,629.87 | 85,609,398.25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不含合同资产)占本公司应收账款(不含合同资产)总额40.28%(2022年12月31日45.77%)。
o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203,3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60,885.92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3,000,808.95 | 23,000,808.9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747,240,000.00 | 747,240,000.00 | |||
应付账款 | 249,725,380.79 | 249,725,380.79 | |||
其他应付款 | 151,905.10 | 151,905.10 | |||
长期借款 | 10,009,027.78 | 10,009,027.78 | |||
租赁负债 | 1,960,934.54 | 1,616,500.07 | 3,577,434.61 | ||
合计 | 249,877,285.89 | 782,210,771.27 | 1,616,500.07 | 1,033,704,557.23 |
注:上表中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包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部分。
o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远期外汇合约已全部到期。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折人民币) | 其他外币(折人民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0,217,337.46 | 13,923.49 | 20,231,260.95 |
应收账款 | 21,390,021.58 | 17,038,253.59 | 38,428,275.17 |
(3)敏感性分析: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升值或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上升5% | 249.30 | 205.11 |
下降5% | -249.30 | -205.11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等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较小。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703,958.33 | 110,703,958.3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703,958.33 | 110,703,958.33 | ||
(4)结构性存款 | 110,703,958.33 | 110,703,958.33 | ||
(六)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111,596,299.53 | 111,596,299.53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502,703.88 | 7,502,703.8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9,802,961.74 | 229,802,961.7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按照合同载明的预期收益率计算其期末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到期时间较短,可收回金额较为确定,公司按照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
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项目的主要估值技术及方法为:由于基金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无投资项目,因此以基准日被投资基金公司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卜晓华、孙群霞。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卜晓华 | 实际控制人 |
孙群霞 | 实际控制人 |
颜春月 | 实际控制人卜晓华之配偶 |
杨宇伟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
傅艺文 | 杨宇伟之配偶 |
李明华 | 实际控制人孙群霞之配偶 |
无锡市千叶晟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卜晓华侄女持有49%权益的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无锡市千叶晟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光伏电缆 | 0.00 | 0.00 | 108,477.8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卜晓华、孙群霞、杨宇伟 | 12,000,000.00 | 2021年08月18日 | 2034年08月18日 | 否 |
卜晓华、孙群霞 | 10,000,000.00 | 2022年09月30日 | 2027年09月30日 | 否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21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卜晓华、颜春月 | 140,000,000.00 | 2021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孙群霞 | 140,000,000.00 | 2021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杨宇伟 | 140,000,000.00 | 2021年01月21日 | 2024年01月20日 | 否 |
李明华、孙群霞 | 2020年12月18日 | 2023年12月17日 | 是 | |
卜晓华、颜春月 | 2020年12月18日 | 2023年12月17日 | 是 | |
卜晓华 | 150,000,0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2026年06月25日 | 否 |
孙群霞 | 150,000,0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2026年06月25日 | 否 |
卜晓华、颜春月 | 150,000,0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孙群霞 | 150,000,0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2025年03月17日 | 否 |
卜晓华、颜春月 | 100,000,000.00 | 2022年04月22日 | 2027年04月21日 | 否 |
孙群霞 | 100,000,000.00 | 2022年04月22日 | 2027年04月21日 | 否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04月22日 | 2027年04月21日 | 否 |
卜晓华、颜春月 | 15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8年04月25日 | 否 |
孙群霞 | 15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8年04月25日 | 否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8年04月25日 | 否 |
卜晓华 | 200,000,000.00 | 2023年07月10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否 |
颜春月 | 200,000,000.00 | 2023年07月10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否 |
孙群霞 | 200,000,000.00 | 2023年07月10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否 |
卜晓华 | 200,000,000.00 | 2022年10月25日 | 2026年10月24日 | 否 |
孙群霞 | 200,000,000.00 | 2022年10月25日 | 2026年10月24日 | 否 |
孙群霞 | 98,000,000.00 | 2023年02月24日 | 2024年02月24日 | 否 |
卜晓华 | 98,000,000.00 | 2023年02月24日 | 2024年02月24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499,600.00 | 5,100,3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质押及抵押资产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对外质押、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开立保函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折合人民币3,978,256.60元,保函期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4日,向银行缴存的保证金人民币3,042,292.99元及质押应收款项融资人民币1,520,573.55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及已贴现未到期(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60,184,784.40元。
2.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5.0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4.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5.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4.00 |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098,60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549,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3.9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的总股本97,09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549,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839,4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5,938,040股。本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82,315,789.44 | 830,816,114.81 |
1至2年 | 11,498,149.27 | 3,735,284.97 |
2至3年 | 806,031.76 | 415,801.12 |
3年以上 | 21,073,410.15 | 23,905,566.69 |
3至4年 | 408,877.24 | 10,442,956.56 |
4至5年 | 10,516,430.51 | 9,676,677.39 |
5年以上 | 10,148,102.40 | 3,785,932.74 |
合计 | 1,015,693,380.62 | 858,872,767.5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78,256.57 | 2.15% | 21,878,256.57 | 100.00% | 24,033,190.43 | 2.80% | 24,033,190.4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93,815,124.05 | 97.85% | 50,933,395.57 | 5.13% | 942,881,728.48 | 834,839,577.16 | 97.20% | 42,077,582.11 | 5.04% | 792,761,995.05 |
其中: | ||||||||||
销售货款 | 689,317,623.19 | 67.87% | 35,462,084.37 | 5.14% | 653,855,538.82 | 607,779,767.74 | 70.77% | 31,100,223.80 | 5.12% | 576,679,543.94 |
供应链票据款项 | 289,946,014.79 | 28.55% | 15,471,311.20 | 5.34% | 274,474,703.59 | 219,547,166.16 | 25.56% | 10,977,358.31 | 5.00% | 208,569,807.85 |
合并范围销售货款 | 14,551,486.07 | 1.43% | 14,551,486.07 | 7,512,643.26 | 0.87% | 7,512,643.26 | ||||
合计 | 1,015,693,380.62 | 100.00% | 72,811,652.14 | 942,881,728.48 | 858,872,767.59 | 100.00% | 66,110,772.54 | 792,761,99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5,462,084.3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85,655,993.26 | 34,282,799.66 | 5.00% |
1-2年 | 2,599,475.59 | 519,895.12 | 20.00% |
2-3年 | 805,529.51 | 402,764.76 | 50.00% |
3年以上 | 256,624.83 | 256,624.83 | 100.00% |
合计 | 689,317,623.19 | 35,462,084.3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销售货款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471,311.2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3,452,611.67 | 14,172,630.58 | 5.00% |
1-2年 | 6,493,403.12 | 1,298,680.62 | 20.00%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89,946,014.79 | 15,471,311.2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供应链票据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销售货款 | 14,551,486.07 | 0.00 | 0.00% |
合计 | 14,551,486.07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合并范围销售货款组合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033,190.43 | 1,060,969.00 | 3,215,902.86 | 21,878,256.5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销售货款 | 31,100,223.80 | 4,362,181.57 | 321.00 | 35,462,084.37 | ||
供应链票据款项 | 10,977,358.31 | 4,493,952.89 | 15,471,311.20 | |||
合计 | 66,110,772.54 | 9,917,103.46 | 3,215,902.86 | 321.00 | 72,811,652.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 | 1,175,902.86 | 收回款项 | 银行存款收款 | 预计无法收回 |
司 | ||||
江苏九鼎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收回款项 | 银行存款收款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175,902.86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1.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0,918,716.96 | 240,918,716.96 | 23.72% | 12,045,935.85 | |
宁波明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799,719.61 | 46,799,719.61 | 4.61% | 2,339,985.98 | |
欧托凯勃汽车线束(太仓)有限公司 | 45,232,609.40 | 45,232,609.40 | 4.45% | 2,261,630.47 | |
意美旭智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901,321.00 | 40,901,321.00 | 4.03% | 2,045,066.05 |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36,775,079.23 | 36,775,079.23 | 3.62% | 1,838,753.96 | |
合计 | 410,627,446.20 | 410,627,446.20 | 40.43% | 20,531,372.31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3,950,258.76 | 534,161.71 |
合计 | 33,950,258.76 | 534,161.71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33,554,129.60 | |
押金及保证金 | 289,175.93 | 332,811.93 |
其他 | 189,816.22 | 317,561.45 |
合计 | 34,033,121.75 | 650,373.3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879,362.82 | 298,083.67 |
1至2年 | 108,947.00 | 307,477.78 |
2至3年 | 10,000.00 | |
3年以上 | 44,811.93 | 34,811.93 |
3至4年 | 10,000.00 | 0.00 |
4至5年 | 0.00 | 9,840.00 |
5年以上 | 34,811.93 | 24,971.93 |
合计 | 34,033,121.75 | 650,373.3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033,121.75 | 100.00% | 82,862.99 | 0.24% | 33,950,258.76 | 650,373.38 | 100.00% | 116,211.67 | 17.87% | 534,161.71 |
其中: | ||||||||||
其他款项 | 478,992.15 | 1.41% | 82,862.99 | 17.30% | 396,129.16 | 650,373.38 | 100.00% | 116,211.67 | 17.87% | 534,161.71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33,554,129.60 | 98.59% | 33,554,129.60 | |||||||
合计 | 34,033,121.75 | 100.00% | 82,862.99 | 33,950,258.76 | 650,373.38 | 100.00% | 116,211.67 | 534,161.7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2,862.9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5,233.22 | 16,261.66 | 5.00% |
1-2年 | 108,947.00 | 21,789.40 | 20.00% |
2-3年 | |||
3年以上 | 44,811.93 | 44,811.93 | 100.00% |
合计 | 478,992.15 | 82,862.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其他款项账龄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554,129.60 | 0.00 | 0.00% |
1-2年 |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3,554,129.60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合并关联方款项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16,211.67 | 116,211.6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3,348.68 | -33,348.6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2,862.99 | 82,862.9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22,500,637.00 | 1年以内 | 66.11%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8,433,978.60 | 1年以内 | 24.78% | |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2,512,014.00 | 1年以内 | 7.38% | |
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07,500.00 | 1年以内 | 0.32% | |
湖南领跑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104,364.00 | 1-2年 | 0.31% | 20,872.80 |
合计 | 33,658,493.60 | 98.90% | 20,872.8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3,800,000.00 | 263,800,000.00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955,403.08 | 21,955,403.08 | ||||
合计 | 285,755,403.08 | 285,755,403.08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 期初余额 | 减值准备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位 | (账面价值) | 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期末余额 |
无锡日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108,000,000.00 | 130,000,000.00 | |||||
无锡鑫旭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芜湖鑫海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计 | 23,000,000.00 | 240,800,000.00 | 263,8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扬州融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
小计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
合计 | 22,000,000.00 | -44,596.92 | 21,955,403.0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39,085,250.24 | 1,686,072,048.87 | 1,765,101,375.34 | 1,507,622,716.84 |
其他业务 | 43,493,105.76 | 41,764,607.83 | 23,121,056.88 | 21,846,383.55 |
合计 | 1,982,578,356.00 | 1,727,836,656.70 | 1,788,222,432.22 | 1,529,469,100.3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伏线缆 | 616,944,500.27 | 571,773,339.27 | 616,944,500.27 | 571,773,339.27 | ||||
新能源汽车线缆 | 1,079,241,766.54 | 910,172,128.10 | 1,079,241,766.54 | 910,172,128.10 | ||||
工业线缆 | 205,224,127.43 | 171,657,271.05 | 205,224,127.43 | 171,657,271.05 | ||||
其他 | 37,674,856.00 | 32,469,310.45 | 37,674,856.00 | 32,469,310.45 | ||||
其他业务 | 43,493,105.76 | 41,764,607.83 | 43,493,105.76 | 41,764,607.8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779,560,517.05 | 1,550,464,253.56 | 1,779,560,517.05 | 1,550,464,253.56 | ||||
境外 | 203,017,838.95 | 177,372,403.14 | 203,017,838.95 | 177,372,403.1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
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982,578,356.00 | 1,727,836,656.70 | 1,982,578,356.00 | 1,727,836,656.7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982,578,356.00 | 1,727,836,656.70 | 1,982,578,356.00 | 1,727,836,656.7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926,850.44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596.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926,007.43 | 731,687.7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9,620.71 | 701,629.31 |
票据贴现利息 | -1,323,716.06 | |
合计 | 13,817,315.16 | 1,433,317.04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66,890.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503,64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197,161.0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15,902.8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552.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19,929.23 | |
合计 | 25,136,333.2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5% | 1.8987 | 1.89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6% | 1.610 | 1.6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