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35,000万元(含33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0万元(含335,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预计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用途 |
1 | 江苏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2 | 浦发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3 | 宁波银行 | 3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4 | 招商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5 | 工商银行 | 2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6 | 中信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 中国银行 | 1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8 | 兴业银行 | 3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9 | 建设银行 | 3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0 | 苏州银行 | 1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1 | 光大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2 | 华夏银行 | 1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3 | 南京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4 | 浙商银行 | 1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5 | 农业银行 | 1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16 | 交通银行 | 20,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合计 | 335,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 |
本次授信最终金额、期限、币种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实施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授信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