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公司将部分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8,738,472.83元。2023年度公司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详见附件。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流程、投资执行和
风险控制等环节的要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先后于2022年8月15日、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分别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开展任何外汇衍生品或其他衍生品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668 | 尖峰集团 | 20,284,464.62 | 公允价值计量 | 21,243,950.00 | -2,818,075.00 | -2,567,950.00 | 18,425,875.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3323 | 苏农银行 | 20,002,687.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2,541,503.00 | 20,002,687.00 | -1,830,546.60 | 17,461,184.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2155 | 森松国际 | 32,423,524.09 | 公允价值计量 | 121,695,786.56 | -43,378,894.83 | -43,378,894.83 | 78,316,891.7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2,710,675.71 | -- | 142,939,736.56 | -48,738,472.83 | 0.00 | 20,002,687.00 | -47,777,391.43 | 114,203,950.7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