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事宜主要目的为引入战略投资者。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与相关中介机构、意向战略投资者积极推进发行工作。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现金分红总额填写错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向公司以及财务总监出具了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的,则不得适用简易程序。鉴于此,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