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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10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有资金拟购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购买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08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099,417.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989,582.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6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2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调整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33,142.0030,424.3230,424.32
2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6,500.006,500.006,500.00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00.003,000.002,891.07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4,983.57
合计47,642.0044,924.3244,798.96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98.96万元,与《招股说明书》拟投入合计金额差异125.36万元,调整补充流动资金16.43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983.57万元;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8.93 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91.07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闲置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交易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

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购买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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