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情况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1名。
2、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召开了监事会会议五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至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3年03月3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
2023年04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23年08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12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监事列席股东大会3次,充分履行了相关的各项义务;列席董事会6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全面了解,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监督,未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认证履行监督即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以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执行会计准则。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经核查,报告期内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