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从原先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拓展业务及产品范围至超材料领域,2023年8月底公司转让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汽车零部件业务从公司剥离,公司主营业务、客户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及信用风险,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了更加准确地对应收账款进行计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账龄结构以及按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同行业预计损失率情况:
账龄 | 国睿科技 | 博云新材 | 三角防务 | 光启技术(变更前) | 说明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5% | 5% | 5% | 其中,国睿科技对JP业务形成的应收 |
1-2年 | 10% | 10% | 10% | 10% |
2-3年 | 30% | 20% | 30% | 30% | 账款进行单独测试,所列示预计损失率不包含该应收账款 |
3-4年 | 50% | 30% | 50% | 100% | |
4-5年 | 80% | 50% | 10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考虑历史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后,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损失。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应收款项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的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是否变更 |
特定资产状态组合 | 尖端装备产品业务、超材料研制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满足以下其中一项的归类到该组合:1、近三年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均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2、单个客户当期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公司上述业务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均超过30%(含30%)的应收账款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新增 |
账龄分析法组合1 | 除归类到上述“特定资产状态组合”的应收账款外,尖端装备产品业务、超材料研制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归类到该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考虑历史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后,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变更 |
账龄分析法组合2 | 除尖端装备产品业务、超材料研制业务外形成的应收账款归类到该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考虑历史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后,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否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应收款项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否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的计提方法:
账龄 | 账龄分析法组合1计提比例(%) | 账龄分析法组合2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5 |
1-2年 | 15 | 10 |
2-3年 | 40 | 30 |
3-4年 | 80 | 100 |
4-5年 | 90 | 10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四)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 年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基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假设本次新会计估计运用在2022年度,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约769.56万元,占公司调整后净利润的
2.00%,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资产769.56万元,占公司调整后归母净资产的0.09%,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 年10 月 1 日起对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账龄结构以及按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