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达利凯普”、“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达利凯普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08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099,417.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989,582.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6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2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方式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 34167001040093947 | 协定存款 | 65,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 34167001040093954 | 协定存款 | 49,835,661.4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 411907924110018 | 协定存款 | 30,000,166.67 |
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 532130100100193921 | 协定存款 | 337,253,335.60 |
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 532130100100197096 | 协定存款 | 0.00 |
合 计 | 482,089,163.67 |
注1: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分支机构,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名义签署;招商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分支机构,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名义签署。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409.9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4,798.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0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0.0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4,798.9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8,208.92 | |
差异[注] | G=E-F | -3,409.94 |
[注]:差异3,409.94万元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44,798.98万元,另外存有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409.94万元,实际结余48,208.92万元。
详见以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4,798.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 | 否 | 30,424.32 | 30,424.32 | - | - | - | 2022年6月 | 9,409.44 | 是 | 否 |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6,500.00 | 6,500.00 | - | - | -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2,891.07 | - | - | -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4,983.57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4,924.32 | 44,798.96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 不适用 |
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2,089,163.67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03.79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08.93万元,置换资金总额31,712.72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达利凯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达利凯普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达利凯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达利凯普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达利凯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
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达利凯普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袁琳翕 张冠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