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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共组织召开了六次监事会。分别是: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增设副董事长职务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确认投资相关损失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十一次董事会及五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科学决策、合法经营。公

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经股东大会及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根据公司审计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二、2024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强化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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