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合称“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全折人民币4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类型 | 授信期限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10,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10,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10,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6,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5,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5,000 | 信用担保 | 一年 |
合计 | 46,000 | —— | —— |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
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