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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0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上述议案1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亚世光电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14045

传真号码:0412-5211729

邮箱地址:yesdongban@yes-lc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本议案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彭冰;

(2)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邮编:114045;

(4)联系电话:0412-5218968;

(5)传真:0412-5211729;

(6)联系邮箱:yesdongban@yes-lcd.com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2”

2、投票简称:“亚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0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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