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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芝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与多家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松芝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芝轨道车辆空调有限公司、上海酷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超酷(上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博士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厦门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重庆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成都松芝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松芝车用空调有限公司、柳州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苏州新同创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松芝大洋冷热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上海松芝酷恒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芝海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温州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整。

同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在下述额度范围内同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等协议、合同:

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温州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整。

2、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及合同。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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