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部分应收账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
根据清查结果,公司拟对部分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30笔,金额共计11,267,863.70元。主要原因系债务人已停工停产、破产清算、注销以及资不抵债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
本次核销后,公司相关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以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的要求。公司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