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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的合理预期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科目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具体为: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有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关联方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方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所需,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18,6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业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431,50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人民币6,795,000.00万元,项目类授信人民币5,636,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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