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8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6.1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07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4,219.5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184.09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4,759.65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0.1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8,79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61,9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66,291.70万元,自有资金账户募投待支付金额513.3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 31050161393600006150 | 3,993.90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512909839710818 | 3,329.73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8112001012400685434 | 10,292.67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 206670100100180279 | 5.34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 | 539178270823 | 26,299.28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 32250199768000002320 | 1,100.50 |
7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6957356 | 631.83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 | 96310078801200000289 | 20,624.27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 | 121946941710303 | 14.19 |
合 计 | 66,291.70 |
注:上表所列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5.85万元,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76.3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1,807.7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315.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大额可转让存单共计91,99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 | 是否赎回 |
1 | 建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0 | 否 |
2 |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3,490.00 | 否 |
3 |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9,500.00 | 否 |
4 | 建行上海张江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2,000.00 | 否 |
5 | 招商银行上海豫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否 |
6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 | 否 |
7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9,000.00 | 否 |
8 |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1,000.00 | 否 |
合 计 | 91,99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21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募资金7,200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向公司普通账户转出2,406.72万元资金主要拟采购募投项目相关的生产设备,受客观因素、设备市场价格下跌等事项影响,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拟购买设备时间略向后延迟视市场价格稳定后再择机购买,实际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支付。该等情况系公司基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审慎做出的决定,相关金额已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募投资金用途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金额 | 174,219.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84.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84.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送重大变化 |
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 否 | 80,545.53 | 80,545.53 | 80,545.53 | 6,792.91 | 6,792.91 | -73,752.62 | 8.43 | 2025年9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2,385.28 | 52,385.28 | 52,385.28 | 1,583.44 | 1,583.44 | -50,801.84 | 3.02 | 2025年9月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069.19 | 17,069.19 | 17,069.19 | 4,607.74 | 4,607.74 | -12,461.45 | 26.99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12,984.09 | 12,984.09 | -137,015.91 | 8.66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7,200.00 | 7,200.00 | 7,200.00 | 7,200.00 | 7,200.00 | 0.00 | 100.00 | — | — | — | 否 |
尚未确认投向的超募资金 | — | — | 17,019.58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219.58 | 24,219.58 | 24,219.58 | 7,200.00 | 7,200.00 | -17,019.58 | 29.73 | — | — | — | — |
合计 | — | 174,219.58 | 174,219.58 | 174,219.58 | 20,184.09 | 20,184.09 | -154,035.49 | 11.5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