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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号文核准,康芝药业于2010年5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1,20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8,797,7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金额(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73,250,932.33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956,665.6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2,355,840.58 86,002,659.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40,560,779.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情况

2010年5月28日、2012年10月15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海口分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11日公司已注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取消2010年6月1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2019年9月30日更名,以下简称“康芝生物”)、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7日开立)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同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4日公司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

2015年3月3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0日,公司与康大制药、海通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手足口病项目的超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药业”)、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2012年11月21日开立)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并在当月内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了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原募集资金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4月13日公司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两个募集资金账户。

2017年7月10日,全资子公司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宏氏”)、海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均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11004088765607416,358.05活期
110040887656020.00定期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605138,514,996.55活期
4616023030180100843500.89活期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10070987000002380.002023年4月11日已注销
海南康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4616023030188000040060.002023年4月4日已注销
4616023030188000059550.00
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121301511010000563671,451.92活期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052313100434911,347.39活期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1100611620180102005120.002023年4月13日已注销
1100611620180100226450.00
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955088020673300026946,624.75活期
合计40,560,779.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32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31,493.56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134,829.95万元;已列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尚有1,096.61万元未使用,已列入计划的超募资金项目尚有2,911.32万元未使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投资进度已达到100%的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项目、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沈阳康芝制药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项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及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结项,8个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对于投资进度较低的2个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其募集资金投入,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为7,386.7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23年4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00.27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表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525.2924,525.2924,525.29100.00%2010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25.00921.27921.27100.00%201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4.903,304.903,304.9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38.713,838.7130.982,742.1071.43%201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89.0032,590.173,335.8831,493.56--------
超募资金投向
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9,264.645,655.40-5,271.575,655.40100.00%2011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95.375,295.375,295.3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8,000.004,270.004,270.00100.00%2012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18,000.0018,000.0018,000.00100.00%2011年0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5,391.095,391.095,391.09100.00%201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定资产31日
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7,800.00800.00800.00100.00%2013年0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4,841.004,841.004,841.00100.00%2014年08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6,800.006,800.005.003,960.4058.24%2018年01月0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30,000.0030,000.0029,928.2899.76%2018年0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32,130.0032,130.0032,130.00100.00%2018年07月0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24,558.4124,558.4124,558.41100.00%2018年08月29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46,785.14137,741.2728.80134,829.95-----------
合计--178,174.14170,331.443,364.68166,323.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投资进度已达到100%的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项目、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河北康芝投资项目、沈阳康芝投资项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项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及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结项,8个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对于投资进度较低的2个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其募集资金投入,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为7,386.7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23年4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00.27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因此,2023年开始公司将不再披露上述结项或终止投入项目的进展和收益情况。 2、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742.10万元,剩余1,096.61万元未使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考虑到人才资源等问题,公司预计未来会将研发转移到广东生产基地,因此原在海口的药品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较慢。 3、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960.40万元,剩余2,839.60万元未使用,由于几年来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继续进行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临床研发价值不大,未来公司将在苏拉明其他适应症方面开展相关研究,因此该项目的后续研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 4、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受当地政策变化的影响,公司战略也做出相应调整,导致该项目的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将在合适时机对该项目做合理处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购买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项目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一项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并继续研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一项“治疗病毒疾病的成分和方法”专利技术的全球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后续研究开发。 2018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购买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及后续研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手足口病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原来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康大制药”;同时,为了便于该核算项目,同意在康大制药名下再设立一个专用于手足口病项目的超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获得注射用苏拉明钠临床试验批件,该产品已顺利完成I期临床试验。目前,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新用途发明专利,已先后在中国、日本、新加坡、美国、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司在继续研发【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手足口病的过程中,进一步发现了注射用苏拉明钠治疗肾脏疾病的潜能,经过多方研究,启动了增加本品治疗对利尿剂抵抗的急性肾损伤的新适应症的临床研发项目,并顺利获得II期临床试验许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960.40万元。 2、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其中5,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投入的议案》及《关于收购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分别同意如下内容:同意公司使用8,00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其中:土地使用权投资预计3,220.00万元【拟通过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宏氏”)100%股权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其他工程费用预计4,780.00万元;同意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通过两个子项目即康大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及中山宏氏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进行统一规划及建设;追加投入后,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0,677.86万元,同意公司按追加投资后的建设规模以及各子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使用项目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3,013.36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完成后继续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余额4,986.64万元人民币增资中山宏氏,该资金将用于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子项目中山宏氏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6年度,公司已支付股权收购款共计3,000.00万元,中山宏氏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2017年度,公司已支付剩余股权收购款13.36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15万元,中山宏氏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7万元;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928.2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注资康大制药,用于康大制药前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及工商登记等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107,906,180.00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鉴字【2010】第01020106号”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海通证券发表意见同意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107,906,180.00元,已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于投资进度已达到100%的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项目、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河北康芝进行投资项目、沈阳康芝进行投资项目、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项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及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进行结项,8个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对于投资进度较低的2个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建设项目,公司终止其募集资金投入,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为7,386.7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023年4月,公司将以上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8,600.27万元(含结项节余金额、未投入的承诺投资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注销了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对应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备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304.903,304.903,304.9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5,295.375,295.375,295.37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600.278,600.278,600.271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变更原因: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公司根据相关行业政策、市场形势、项目建设情况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等综合因素对项目投资进行调整。 (2)随着两票制、集中采购等多项医药政策的实施,以及电子办公、网络化管理等方式发展较快、变化较多,公司原制定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已难于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同时也可能因继续投入建设从而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投入、管理费用以及销售成本,以影响公司的利润。鉴于谨慎态度,根据目前公司OA办公及销售考核等相关网络系统的完善,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1)由于近三年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展受到较大的影响,施工进度未达预期,从而影响祥云药业相关产品后期生产及销售的连续性,祥云药业生产经营也受到影响,其日常经营资金需通过向股东借款以实现。(2)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集团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各药品的生产基地来实现互补,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生产、集中生产等方式,以提高公司生产基地使用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在目前公司具有较为先进的多个生产基地、产能尚未饱和的情况下,再继续投建新厂已没有必要。因此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祥云药业原料药、中药提取及制剂工厂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已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已产生效益。 4、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完成股权收购,收购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完成股权收购,收购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收到权属人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19套房产的《房地产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3年初投入使用。
7、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该药品的专利实施被许可人已变更为公司,并已在专利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8、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完成股权收购,收购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9、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完成股权收购,收购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份暨间接出让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和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3,966万元出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给天津滨海远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以人民币3,774万元出售康芝医院公司10%股权给四川锦欣生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1年7月31日完成全部交割手续。 10、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承诺金额已全部投入,承诺投资余额为0元,公司已完成股权收购,收购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决策程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zse.cn/)发布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随着两票制、集中采购等多项医药政策的实施,以及电子办公、网络化管理等方式发展较快、变化较多,公司原制定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难于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同时也可能因继续投入建设从而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投入、管理费用以及销售成本,以影响公司的利润。 2、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1)由于近三年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展受到较大的影响,施工进度未达预期,从而影响祥云药业相关产品后期生产及销售的连续性,祥云药业生产经营也受到影响,其日常经营资金需通过向股东借款以实现。(2)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据集团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各药品的生产基地来实现互补,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生产、集中生产等方式,以提高公司生产基地使用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在目前公司具有较为先进的多个生产基地、产能尚未饱和的情况下,再继续投建新厂已没有必要。 3、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上市后,随着公司调整营销战略,推行“品类营销”策略,分散单一主导产品的风险,做大做强儿童药产品群;但由于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达到良好成效,仍需一定的培育时间,致使已投产的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粉针车间尚未达产,生产批量偏小,单位成本偏高。公司将持续通过加大市场推广、引进新品种等方式提高产能利用率,以达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4、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投资。因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尚在进行中,致使效益未达预期。 5、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投资。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可以根
据集团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适合各药品的生产基地来实现互补,公司各分子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生产、集中生产等方式,以提高公司生产基地使用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沈阳康芝产品现已转移到海南和河北生产基地生产,因生产批件等评估增值摊销、销售渠道整合等原因,致使未达到预期效益。 6、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100%投资并增资。2016年11月,元宁制药取得新版GMP证书认证,2017年度开始正式生产,加之对其产品销售渠道整合尚未完成导致本年度该公司效益未达预期。 7、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因行业周期性和竞争加剧的影响,母婴用品行业受冲击,业绩整体下滑,传统销售渠道加速萎缩;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打乱了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受上述等客观原因影响,中山爱护在经营层面受到了严重冲击,导致无法实现业绩承诺。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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