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4%。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日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02年12月 27日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红梅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A区一层102 |
与公司关系 | 日联科技持股100%的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电子工业X光专用仪器仪表与 |
专用检测设备、电子工业激光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钢网清洗机的设计、技术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电子工业X光专用仪器仪表与专用检测设备、电子工业激光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钢网清洗机的生产。
专用检测设备、电子工业激光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钢网清洗机的设计、技术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电子工业X光专用仪器仪表与专用检测设备、电子工业激光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钢网清洗机的生产。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资产总额(元) | 138,872,742.85 | 162,983,192.32 |
负债总额(元) | 67,013,599.78 | 101,916,891.67 |
资产净额(元) | 71,859,143.07 | 61,066,300.65 |
营业收入(元) | 223,259,599.61 | 225,217,496.91 |
净利润(元) | 18,015,859.07 | -11,259,29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7,621,803.18 | -12,419,760.53 |
(二)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2013年8月 21日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叶俊超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 23号(1号厂房) | |
与公司关系 | 日联科技持股100%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二、三类射线装置(不含医疗器械及核辐射装置);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电子元件、光电子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计算机系统集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的加工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资产总额(元) | 129,928,339.71 | 229,816,889.31 |
负债总额(元) | 89,587,496.24 | 170,232,276.83 |
资产净额(元) | 40,340,843.47 | 59,584,612.48 |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 | 81,562,899.77 | 159,502,242.30 |
净利润(元) | 5,980,888.24 | 18,439,108.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740,594.19 | 16,727,681.07 |
深圳市日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上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4%、1.6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基于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黄科峰 | 吴志君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