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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联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懿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作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联科技”)的独立董事,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懿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1982年2月至2023年1月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1997年7月至1999年5月、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担任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学科访问学者、研究员;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特聘教授。2011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华南半导体光电研究院首席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99002

此外,202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历次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皆按时亲自出席。

综上所述,2023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发生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等时机,考察日联科技及其子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我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我认为该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且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动,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董事会秘书由乐其中先生变更为辛晨先生,乐其中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14日,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有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独立董事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性水平,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作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懿平: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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