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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3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严格履行职责义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1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53,042,183.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

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柯云峰回避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1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2024年度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9亿元,合计不超过63.3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及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在上述额度内,对各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2024年度有新增并表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及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具体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该期间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文件均视同有效,并且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实际签订的公司担保和授信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在本年度预计担保的决议生效之前已经签订且未终止的授信担保合同继续保持有效,且属于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递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后递交至董事会。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经营范围:“宠物食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调整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章程条款。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部分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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