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2 |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议通过了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及方案。
3、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地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