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发出,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递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2024年度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对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9亿元,合计不超过63.3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