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履职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11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提出的各项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 议 | 时 间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12个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2月3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2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8项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10个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年11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5%股权的 |
第七次会议 | 月24日 | 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2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9项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等3项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提供服务、资产租出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专户中。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严格防范和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合理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发行方式,认可公司编制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