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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志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徐志康)

本人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志康:

1963年5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先后在浙江会计师事务所、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曾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部主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三、四届理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每次董事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独立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

1、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徐志康71600

2、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1次。

注:2023年1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换届选举,选举程峰、季建阳、靳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届满离任。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2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为金固股份总部大楼可售部分办公用房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对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确认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对控股股东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是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工作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与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各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等重点工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审阅公司所提供的报告,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级管理人员作深入探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

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效益与个人薪酬相结合等原则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孙锋峰先生、金佳彦先生、孙群慧先生、高云川先生、孙勇先生、洪伟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峰先生、季建阳先生、靳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11月7日,上述人员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徐志康、程峰、季建阳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鉴于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述职报告签字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徐志康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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